建筑疏散宽度计算方法建规5.515----5.5.201商业疏散宽度的计算目前,对大型商店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依据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建》)和《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以下简称《商》)以及人《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以下简称《人》)。《建》条文:5.3.17.5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疏散人数的换算系数可按表2确定。(附录1)表1和表2与《商》第4.2.5条和《人》第5.1.5条及第5.1.8条已经统一。依据《建》5.3.17.5条,我们可以得出如下计算公式:B(m)=S'(m2)×K2×b(m/100人)×a(人/m2)式中:B为商店营业厅疏散总宽度(m)S'为每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m2)K2为面积折算值(常量)0.7b为疏散宽度百人指标(m/100人)地下与地平高差10m以内不小于0.75(m/100人),高差10m以上,不小于1(m/100人)。a为疏散人数换算系数(人/m2)地下二层0.80(人/m2),地下一层0.85(人/m2),地上一二层0.80(人/m2),地上三层0.77(人/m2),地上四层0.60(人/m2)。很显然,式中K、b、a三个数可以从条文中查到。2营业厅建筑面积的确定依据《建》5.3.17.5条的条文说明,“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包括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以及营业厅内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的建筑面积,对于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分隔开且疏散时无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不计入该建筑面积内。在建筑设计中,往往在设计阶段还没有商店的平面布置,因此不能准确的得到营业厅的建筑面积。但可以参照《商》进行估算。《商》条文:第3.1.1条商店建筑按使用功能分为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建筑内外应组织好交通,人流、货流应避免交叉,并应有防火、安全分区。第3.1.2条商店建筑的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建筑面积分配比例可参照表3.1.2的规定。(附录2)第3.4.1条辅助部分应根据商店规模大小、经营需要而设置。包括外向橱窗、办公业务和职工福利用房,以及各种建筑设备用房和车库等;该部分所占商店总建筑的比例数可按第3.1.2条的规定。第3.4.2条商店的办公业务和职工福利用房面积可按每个售货岗位配备3~3.5m2计。第3.2.2条普通营业厅内各售区面积可按不同商品种类和销售繁忙程度而定。营业厅面积指标可按平均每个售货岗位15m2计(含顾客占用部分);也可按每个顾客1.35m2计。根据以上各条文,我们可以得出营业厅建筑面积=营业面积+(辅助面积-办公部分面积)。而办公面积=3~3.5/15×营业面积=1/5营业面积(取小值)。因此我们可以得到营业厅建筑面积,营业厅建筑面积可按表4确定。3疏散宽度的计算公式B=S(m2)×K1×K2×b(m/100人)×a(人/m2)式中:B为疏散宽度S为商店建筑每层的总建筑面积(m2)K1为营业厅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百分比(有效面积折算系数)K2为疏散人数换算系数(人/m2)b为疏散宽度百人指标(m/100人)如果地上四层商业建筑每层建筑面积为4000m2,则每层疏散宽度为:B1、2=S×K1×K2×b×a=4000m2×61%×(0.5~0.7)×0.65m/100人×0.85人/m2=(6.74~9.44)mB3=S×K1×K2×b×a=4000×61%×(0.5~0.7)×0.75×0.77=(7.05~9.86)mB4=S×K1×K2×b×a=4000×61%×(0.5~0.7)×1.00×0.60=(7.32~10.2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