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进学校法律进校园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导入:同学们好,上一节课,我们分享了“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专题,我们明白了:大学生必须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治思维,自觉维护法律权威,才能成为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今天我们来继续学习“树立法治思维”,下面来看生活中的小困惑: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考与讨论1.你到饭店吃饭,向饭店索要发票吗?2.饭店老板以少付饭钱为理由取代扯发票,有的人也愿意。你如何理解这种行为?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唱一首歌曲《法律“三字经”》。摘录:学宪法要知道根本法最重要一切权属人民识国体做主人法面前人平等集众志建文明好公民切记住享权利尽义务。5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法治思维是指人们按照法治的理念、原则和标准判断、分析和处理问题的理性思维方式。法治思维方式与人治思维方式区别:法治思维方式是一种逻辑的、理性的思维方式;人治思维方式判断、分析和处理问题的基点是个体的人或少数人的感性,具有任意性和个体性或具体性。(播放《宰相刘罗锅》片尾曲)一、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含义7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在公共汽车上抓小偷只要对方先动手自己就可以正当防卫打死小偷吗?8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于不法侵害的行为人采取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以防防止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遭侵害的有限度的行为。由此可见,正当防卫有四个条件:一,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二,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三,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四是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9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拾到钱不还”只受道德谴责吗?考考你10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拾到钱不还”只受道德谴责吗?考考你金额比较小属于“不当得利”,它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有损于他人而自己获得利益的法律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我国刑法规定,将他人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5000元人民币以上),且拒不交出的,按照侵占罪予以处罚。1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二、法治思维方式的特征1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诵一段经典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马克思行使自己权利以不损害他人权利为限。——法律谚语法律应当与权利保一致。——[美]德沃金1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看一部短片药家鑫的悲剧人生1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15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后作业:1.在某些大学隐秘空间,贴着“英语、会计包过”等小广告,你是怎么看这种现象?2.手机收到短信“售各种发票”,你会去购买来作假报账吗?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