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培训教材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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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培训教材质量管理第一章:QC部分1.留样观察管理:2.1.质量管理部设留样观察室,指定专人负责留样观察工作,填写留样观察记录。3.2.留样数量按最小包装单位计算,需要拆包装的,原辅料可用磨口瓶包装,中药材、中药饮片、包装材料可用塑料袋包装。4.3.原辅料、包装材料留样观察范围、数量、及留样期限。3.1.原料(西药):每批留样一次化验量,留样期限为原料本身的有效期满;a)3.2.辅料:特殊规定外存留一次化验量,留样期限为六个月;b)3.3.中药材:每批次进货留1次全检量,留样期限为三个月;c)3.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首次供货的:PVC瓶、玻璃瓶5只;空心胶囊每次留样50粒;首次供货的PET铝箔及复合膜留样20g,留样期限均为半年;d)3.5.首次使用的原辅料,在留样期内每月观察一次外观质量。e)3.6.以上3.1.—3.4.被留样品种中若某种样品在留样期间质量发生了变化,须另行单独取样、检验。再根据结果作出判断和处理。5.4.成品留样4.1.每批成品按一次检验量三倍数量取样,检验剩下的样品作留样用。留样样品可保留到失效期结束后一年再另行处理。4.2.重点留样4.2.1.重点留样:对于重点产品或主导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产品,对贮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如甲硝唑阴道泡腾片),均属重点留样。留样量视需要检测次数和多次检测用量而定。重点留样应由专人负责,并定期观察和复检,作好观察和复检记录。4.2.2.重点留样原则4.2.2.1.能代表正常生产时质量水平的样品。通过定期分析观察,可考察产品在储存期质量变化情况。为改进生产工艺,修订质量标准,提高产品质量提供科学数据。4.2.2.2.新产品或老产品的处方、工艺改变时,首次生产必须留样连续留三批。为考察在储藏期质量稳定性情况提供依据。4.2.2.3.除重点留样外的品种作为一般留样在发生质量疑问时,备查。4.2.3.重点留样数量:有效期为二年的中、西药制剂按《留样质量评价管理制度》(编码:CQ/MS0102601)中外观检查时间和稳定性项目测试时间,全检共4次(包括第一次出厂检验),外观和稳定性项目测试共4次。取样量为4次全检量和4次稳定性项目检测量(见4.4.3及附表)。4.3.留样观察:留样观察时间,以药品稳定情况和制剂有效期长短来定,一般考查到药品的有效期后一年。4.4.留样观察项目4.4.1.按法定标准检验,根据产品的特性,订出重点观察的项目,按《留样质量评价管理制度》(编码:CQ/MS0102601)执行。4.4.2.检测频度为:第一次全检和年度全检以及定期外观性状检查和稳定性项目检测。4.4.3.稳定性项目:颗粒剂指外观性状态、水分、粒度、装量差异等;糖浆剂指外观性状、相对密度;片剂指外观、水分、酸度、片重差异、发泡量、崩解时限等;胶囊剂指外观、性状、水分、装量差异、崩解时限等;合剂(包括口服液)指外观、性状、相对密度、PH等;煎膏剂指外观、性状、相对密度等。4.5.留样观察登记:留样观察时要做好检验原始记录,并建立数据登记台帐。所有留样的检验原始记录、台帐等,均应真实、清晰、规范,并妥加保存。4.6.留样观察报告及总结:留样观察记录一式二份:一份交质量管理部;6.一份留底归档。凡在留样期间,发现样品7.质量变化情况异常的应及时写出留样质量变化情况汇报,送公司和有关部门8.研究处理。每年年底对留样观察情况,作出必要的文字分析说明或写出工作总结,并报告给有关领导、车间、科室。9.5.程序5.1.留样后,留样观察负责人即填写一张留样观察记录。按照测试频率规定的日期及测试项目,逐项填写,并建立台帐,样品分类按序号存放于样品柜内。a)5.2.留样观察负责人应按每个样品的规定复测日,于该日之前3天通知有关化验员,并给予足够的留样样品,做好测试前的准备。b)5.3.化验员复测完毕,应在台帐上登记、签名、保存测试原始记录归档留样室。c)5.4.某一留样样品的观察复试全部完毕后,留样观察负责人应从台帐中取出该样品的记录,归入另一台帐。d)5.5.留样观察负责人应对留样观察室的留样秩序、清洁及留样样品的使用与收回负责。10.6.留样室储存条件6.1.留样室的温、湿度应与原辅料、成品贮存条件一致,并用必要的仪器监测和记录留样室的温度、相对湿度。无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样品在留样室分批存放。温度10~30℃、相对温度45~75%。a)6.2.不同品种或同一品种不同规格的样品必须分别存放,每个留样柜内的品种、批号等应有明显标志。11.7.留样员在观察和复检时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本部门负责人,并书面报告公司有关领导,协助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复检,直至查明原因,得出正确结论。12.8.留样观察样品的处理:留样观察样品是极其重要的质量实物档案,任何人不得随意乱用或借用,到期处理。处理时,由留样观察人提出书面报告,每半年集中销毁一次。要有2个以上人员在场监督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附表:各剂型药品重点留样数量一览表剂型稳定性项目全检新产品或改变工艺改变生产场地稳定性稍差产品代表正常生产水平颗粒剂1盒每次,共4盒2盒每次,共16盒16盒16盒12盒胶囊剂蛇胆川贝胶囊3小盒每次,共12小盒1中盒每次,共8中盒8中盒8中盒6中盒癃闭通胶囊(2板每盒)10小盒每次,共40小盒12小盒每次,共96小盒96小盒96小盒88小盒癃闭通胶囊(1板每盒)19小盒每次,共76小盒23小盒每次,共184小盒184小盒184小盒168小盒糖浆剂150ml1瓶每次,共4瓶8瓶每次,共64瓶64瓶64瓶36瓶10ml2盒每次,共8盒56盒56盒56盒36盒100ml1瓶每次,共4瓶56瓶56瓶56瓶32瓶片剂甲硝唑阴道泡腾片6小盒每次,共24小盒1中盒每次,共8中盒8中盒8中盒8中盒合剂3瓶每次,共12瓶9瓶每次,共72瓶72瓶72瓶口服液1盒每次,共4盒2盒每次,共16盒16盒16盒12盒煎膏剂1瓶每次,共4瓶8瓶每次,共64瓶64瓶64瓶36瓶仪器室:1.精密仪器存放于专门的精密仪器室内,有防尘、防震、防静电设施和温湿度监控措施,温、湿度控制有记录。2.检验用仪器、衡器须专人负责验收、保管、使用、维修和定期校验。3.校验后的仪器、衡器合格后,贴有合格证。4.所有仪器应建立相应的档案。5.仪器须有标准操作规程及使用记录,操作者必须按相应标准操作规程操作,使用后记录。6.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才可允许上岗操作,使用时定机、定人,并有状态标志。7.仪器室温度、湿度符合要求,卫生保持整洁、干净。8.仪器出现故障,须及时报告中心化验室主任,进行修理。理化室:1.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门、窗、操作台干净。2.检验人员接到请验单后,及时按要求进行取样。3.取回的各种样品要及时进行化验,作好各种检验记录。检验结束,开具相应的报告单及合格证。4.各种记录、报告单、取样证、合格证、待验证字迹清晰、整洁。5.在使用试剂前,应仔细核对品名、规格,以免出现差错,使用后剩余的试液禁止倒回原处,用多少取多少,避免浪费,力行节约。6.所有的试剂、试药分类摆放,标志明显,毒剧药品应按要求双人双锁制保管,每次使用,作好记录。7.凡使用有刺激性、易燃易爆试药、试剂或产生有毒、有刺激、臭味气体的操作,须在通风橱内进行。8.在使用强酸、强碱、强氧化性试药或试剂时,必须戴橡胶手套。9.容量瓶、移液管、滴定管、刻度吸管必须是经校验符合要求的,且标志明显,未校验或校验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出现或使用。10.在吸取试液时,禁止用嘴吸取;严禁以鼻子接近试药口,以防事故发生,操作要规范化。11.在使用天平、干燥箱时必须按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记录。12.所有仪器、玻璃容器使用完毕后,按要求及时清洁、清洗干净,玻璃仪器分类摆放整齐,干燥。13.使用后的废弃毒性试剂,需进行减毒处理后方可丢弃。14.所使用的危险品、强氧化剂等试剂,每次领用、存放一个最小包装单位。15.化学试剂应贮存于化学试剂仓库。16.检验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生试剂灼烧皮肤、眼睛时,立即用水或采取其它相应办法。17.防虫、防鼠。18.定期检查电线线路、开关等安全。19.在使用电器时注意安全,不得用潮湿物接触电器,以防事故发生。20.工作中要精力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21.下班时,值日人员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的关闭情况,并每天倾倒垃圾。精密仪器:1.操作人员:精密仪器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检验人员使用,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仪器检验操作规程来操作。2.仪器保养:精密仪器的保养由各检验组主管负责,每个仪器均指定专人负责。工作内容包括仪器的检查、保养与校正。精密仪器的检查、保养及校正由经专门培训过的人员负责。具体操作见各种仪器的检查保养和校正标准操作规程。3.使用:计量仪器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计量校验后才能投入使用。仪器台账和档案所有仪器均要建立台账、档案,每一仪器均有一登记号,登记内容包括:——仪器名称;——仪器型号;——生产厂家;——供应商;——制造日期;——购买日期;——使用日期;——价格;——安放地点;——仪器备品、备件——仪器所附资料——检查、保养及校正周期;——维修记录——主管人员姓名;——检查、保养及校正时间表。仪器使用登记:每次使用仪器检测完毕后,必须按照该仪器使用登记本上各项做好使用登记。滴定液、对照品、培养基、试剂与试液管理:采购试剂、培养基和对照品,必须依据检验操作规程,注明规格和纯度级别。1.采购到的所有检验用化学品,依据其性质分类在不同的室温和湿度下保存,属毒麻品应双人双锁专柜保存,并建立严格的领用程序,记录台账。2.滴定液、试液要按规定方法配制,对于性质较稳定的可以一次配制多次使用,但隔一定时间必须更换,防止变质或浓度不准。3.对照品要单独存放,并保证环境的干燥、温度、避光、无污染。4.使用试液、对照品、培养基、试剂、滴定液等化学品,药勺及其它工具要保持洁净,避免交叉污染,容量的盖或塞要用完后立即复原,避免混淆,造成污染。5.对照品、试剂、培养基的称取,必须按不同的准确要求选用不同的天平,取用量适当,避免浪费。6.新滴定液、试液配制好后,要在盛装容器上贴上标签,并注明品名、浓度和配制时间,内容物更换后,也要及时更换标签。7.标准溶液要按照规定方法配制和标定,标定后的标准溶液要贴上标签,注明品名、配制时间、浓度和标化时间、标定人、复标人;隔一定的时间应进行复标,以复标的浓度为准进行计算。8.变质化学试剂要及时处理。9.使用有毒或腐蚀性化学药品,要特别注意避免身体直接接触,一旦发生意外,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微生物检测室操作:1.个人卫生行为1.1.所有进入微生物检测的人员均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净化、更衣(衣、裤、帽、鞋、口罩等)1.2.在微生物检测内不准敞开工作服。1.3.所有操作均不应有大幅度的快速运动、快速行走,以免搅动空气气流。1.4.严禁在洗手后或操作过程中触摸口、鼻、眼、脸、头发等部位,以防止自身污染或交叉污染。2.无菌操作:2.1.使用玻璃器皿应轻取轻放,以避免破损后造成培养物扩散,2.2.应在近火焰区操作(如离火焰3寸内)。2.3.使用金属接种器皿时,用前、用后均需灼烧灭菌,待冷却后方可接种培养物。2.4.接种石蜡、油脂类培养物时,不应立即在火焰上灼烧,应先在内焰里将培养物烘干后再烧灼灭菌,以免外溅污染环境。2.5.在接种培养物时,不应使培养物飞溅,以免污染。2.6.在用吸管,注射器接种菌液时,切勿用嘴直接吸吹吸管。用后应置入消毒桶内消毒。2.7.在开启菌瓶塞或其它供试品安瓿之前,应用碘酒或75%乙醇棉球对容器及刻痕用的砂轮进行消毒,折断时要防止污染。2.8.在观察平板培养物时,一般不宜开盖观察,如取菌落或菌苔涂片,染色或做玻片凝集试验时,在离火焰三寸以内操作,平皿上下盖可适当开缝。3.污染物处理:3.1.掉在工作台上的灭菌瓶塞或试管塞,禁止继续使用,应另换无菌塞。3.2.应将所有用过的玻片置0.5~1%新洁尔灭溶液中浸泡24小时,再洗刷清洁,晾干备用。3.3.凡带有活菌的物品必须消毒、灭菌后才能进行冲洗,严禁污染下水道。4.异常污染情况的处理:4.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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