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活动的几个思考一.大学生志愿者活动如何开展我国绝大多数高校都设有专门的青年志愿者组织,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学者对大学生志愿者活动的关注程度也在上升,相关研究文献不断涌现。大学生志愿者活动现在尚有哪些缺失,未来的路应该如何走,身处其中的大学生对此颇有感悟。志愿服务宣传太少,许多大学生对志愿服务的内涵不明确,大部分接受调查的学生表示不能坚持经常性参与志愿服务。很多大学生把青年志愿者行动看作“学雷锋做好事”,他们乐于参加这样的活动,但仅仅是偶尔为之。分析发现,一些学生之所以会产生参加志愿服务就是偶尔去做做慈善的想法,主要原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学校对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没有明确要求;二是相关宣传和活动组织太少,造成了许多学生对志愿服务理解不正确,没有及时获取志愿服务活动信息,错失了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机会。在美国、韩国的大学里设有一门“服务学习”的课程,即要求学生在规定的时间里要到一个企业或社区去服务,达到一定时间给予学分,缺少这个学分不能毕业。那么,我们也应该将志愿服务作为高校培养人才的重要载体,把大学生参加志愿者活动的情况纳入到学生党员的发展、学生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之中,计入学生的综合测评,与奖、贷、助等方面挂钩,与升学、就业推荐挂钩,甚至可以考虑把大学生参加志愿者活动的情况纳入学校德育教学计划,规定学时学分,对大学生参加志愿者活动提出时间和任务要求。高校青年志愿者组织还应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召集一些参与志愿活动的同学或团队进行经验交流和工作总结,使大学生对志愿者工作有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对参与社会的经验有更深刻的体会,并且可体现出对志愿者工作的重视。当然,总结后还必须适时地予以表彰,以巩固前段工作,激励往后的志愿者更好地开展活动。目前高校虽然每年都评选表彰一些大学生志愿者先进集体和个人,可是学校对他们的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却明显弱于优秀学生或各类奖学金获得者,这种现象不利于志愿者活动更好地开展。二.志愿者在非营利组织中的价值追问我们知道,志愿服务强调“志愿性”。志愿服务的内涵是利用自己的时间、自己的技能、自己的资源、自己的爱心,为邻居、社区、社会提供非营利、无偿、非职业化援助的行为。对于志愿者而言,提供志愿服务是自觉自愿的行为,而绝不是完成行政命令或组织任务。但是,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清醒地意识到,在一个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在原本以“送人玫瑰,手中留香”为高尚主旨的志愿服务中,也会掺杂以下的“杂质”:1.志愿者变成了廉价劳动力。不可否认,志愿资源是成本最低的社会资源,规模大,好管理。一些营利机构通过招募志愿者来实现自己的商业目的,这实际上是不恰当地利用了社会的公共资源。志愿服务是志愿者为改进社会而无偿贡献时间和精力的社会援助行动。志愿者应该多替代政府,少替代私人,更不能被用来帮助企业营利。因此,志愿者不能等同于不发工资的雇员,完全为商业利益服务。2.志愿者的劳动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众所周知,志愿者的行动是对他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的自愿行为。从道德角度看,一个人愿意为他人提供自愿服务,表明其道德高尚。如果被帮助者不能给予提供帮助的人以基本的尊重,这种帮助也就失去了意义。不懂得尊重他人的人,永远也不可能得到他人的尊重。这个简单的道理,同样适用于志愿者服务。通过探究志愿者的定义及其应具备的法律特征,来比较清晰地确定志愿者与非营利组织之间的关系,来关注志愿者自身的权利、责任及其应有的人格尊重和权利保障。因为正是基于非营利组织与志愿者之间的特定关系,决定了志愿者在非营利组织中的法律地位。那么,两者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呢?我们不妨通过排除法逐一进行研究:第一,如果是一种雇佣关系——从表面上看,非营利组织通过招募,吸引志愿者按照其政策要求和工作计划,参加其所组织的各项活动。但是,非营利组织如果没有向其支付固定的、有规律的相应劳动报酬,那它们就不能形成雇佣关系;第二,如果是一种行政管理关系——无疑,任何一个非营利组织都会有一个领导者,通过领导者对该组织的规划开展各项活动,志愿者必须按照其部署实施各项活动,提供志愿服务。但是,问题在于非营利组织本身并不是行政机构,甚至很多组织还没有获得法律上的注册。从法理的角度,其对志愿者的管理尚不具备“资质”;第三,如果我们把非营利组织看作一个民事单位或团体组织,在平等原则下,它与志愿者应该是一种民事关系。更具体地说,这种民事关系应该主要体现为一种契约关系,包括口头和书面表达一致的约定。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非营利组织关于志愿者的招募广告具有要约、邀请的性质,志愿者报名参加则是一种要约;非营利组织经审查后,认定符合条件并进行登记或注册则是一种承诺。至此,双方就达成了一种合同关系。只不过,非营利组织与志愿者之间合同的特殊性,在于其不具有一般合同的经济利益性。三.大学生志愿者的社会意义大学生志愿者活动大学生青年志愿者行动是大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的载体。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社会价值取向多元化。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在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议需要导向和旗帜,也需要一定的载体来落实。大学生青年志愿者有着自己独特的观念、规范和行为模式,奉行的是从点滴小事做起和爱国、爱民、爱集体的道德原则,为社会奉献爱心、为人民办好事。它以雷锋精神为自己的旗帜,反映出的是中华民族最质朴、最诚实、最平凡、最伟大的传统美德。实践证明,高校青年志愿者行动对于弘扬社会正气、树立新的省会风气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青年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饱含着社会备界的热情支持和参与,体现了改革开放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一代青年的高尚精神风貌。亿万青年投身职员服务的生动实践,汇聚成了推动我过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奔涌洪流。实践证明,志愿服务事业蕴涵着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精髓,吸收了人类文明进步成果,熔铸着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激发了青年服务社会的巨大热情,在当今中国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进程中,志愿服务事业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我们把青年志愿者比喻为“送为玫瑰,手有余香”并总结出快乐守恒定律:一:当你付出的劳动没有得到金钱和物质上的回报时,一定可以得到等值的精神愉悦。二:当一个人有足够的经济条件助人为乐或了善好施时,他当年为了生计而不择手段的罪恶会得到一定的忏悔和救犊。三:越是经济发达地区和高收入群越容易产生义益义工。大学生通过参与公益活动、文化活动、社区建设、扫除文盲等活动。可以帮助社会的群体走出狭窄的生活圈子,了解到更为广阔的社会和人生,在为他人服务的同时,志愿者也获得了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的机会,培养了自己的组织及领导能力。四.志愿者服务个人感受我们和留守儿童一起植树、我们到敬老院与老人谈心、给他们表演节目、畅谈奥运,很多会说这只是一些很普通的事情,没什么意思,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做呢?因为我们了解、知道这些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内心的渴望与需求,留守儿童其实有很多的酸楚,爷爷奶奶不能与他们很好的交流,对他们的教育方式不科学,老师照顾不过来,如果没有一个好的朋友,心里的话都不知道该对谁讲,他们很压抑,孤僻,偏执……我们做的这个活动不在于活动的本身,我们一起植树就是想有更多的时间和他们在一起,让他们学会与人交流,有个值得信赖的倾诉对象,这无疑对培养他们健全的人格非常重要,很多小朋友在日记中也以“一件有意义的事”来记下植树这个事情。同样,这些老人也非常渴望能有人能经常去看看他们,陪他们谈谈心,下下棋,让他们感觉到不是那么孤独,感觉到在新时代的中国,虽然没有儿女,还是有这么多人富有爱心的人在照顾他们,让他们觉得心理充实,塌实,能安度晚年。我们的到来,能给他们带来快乐,对于我们来讲就足够了。再说说宣传影响,可以说我们的志愿者为群众做了很多的事实,我们积极争取团区委的支持,与学校周遍的镇、村对口互助,了解他们的需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政策宣传、法律咨询、义务支农、义务支教、义务维修、义务扫除、保护母亲河、参与农村发展规划、“三下乡”系列活动等等,让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服务。那么为群众做了实事后,我们就这样默默无问了吗?不行,我们还要通过报道这个事情来引导更多的同学参与近来,树立服务意识,在服务中提升自己,在支农活动后很多同学体会到了劳动的不易,会更珍惜劳动成果;在支教过程中,同学们了解了学生的心理与接受能力,掌握了不同年纪学生的特点,也在改进教学方法的同时提高了自己……我们青年志愿者是一面旗帜,我们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引领同学们,就必须运用舆论的渠道来达到广泛宣传,让大家了解我们的志愿者,从而加入到我们的队伍中来。说句杞人忧天的话,如果我们没有志愿者活动的报道是不是又会有“不知道我们学校的志愿者一天在做些什么”的言论呢?五.高校大学生志愿者活动的实践自1994年12月5日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迄今十余年间,中国青年志愿者队伍日益发展壮大,各地志愿者活动蓬勃开展,中国青年志愿者活动逐渐向规范化、规模化、正规化发展。高校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青年群体,积极响应号召,在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弘扬精神文明风尚中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也得到了社会的肯定和好评。一、高校大学生志愿者活动的趋势2000年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对中国志愿者行动带来极大推动,青年群体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广泛性不断增强,青年志愿者行动在全国各地步入快速、均衡发展的时期。2004年初,杭州市后出先台了《杭州市志愿者服务管理条例》、《杭州市大型志愿服务项目实施管理规定(试行)》,充分表明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地整合志愿者队伍建设,决心进一步推进志愿者服务。从高校来说,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载体和阵地,志愿者队伍建设及志愿者活动的开展越来越受到重视,高校也为志愿者工作的进一步提高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优越的条件。就高校大学生群体特点和自身需要而言,首先,大学课程学习安排远远少于高中,学生课余生活比较自由,有大量空余时间可以利用。其次,高校大学生多为住校学生,容易形成一定规模数量,也便于管理和规范,另外高校大学生综合素质相对较高,本身处于自我意识不断加强、理想信念逐步确立的阶段,十分需要一个载体为他们体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创造平台。志愿者活动为那些有时间有精力也有热情参加志愿服务的大学生创造了这样的机会。二、高校大学生志愿者活动的现实意义(一)高校开展大学生志愿者活动有利于解决社会活动暂时性服务需要,促进城市文明建设。以杭州市为例,每年都开展西博会、动漫节等大型活动,需要大量临时工作人员从事宣传介绍、会场布置、秩序维护、礼仪服务等工作。但是由于这些活动是阶段性开展的,组织单位不可能长期雇用一批这样的人员,志愿者的加入恰恰能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而大学生志愿者队伍因其时间充裕、规模较大、素质较高、便于管理的特点,成为志愿服务主力军之一,切实解决了社会需要,也起到了弘扬全社会的“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文明新风、发扬“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促进城市文明建设的作用。(二)高校开展大学生志愿者活动有利于学生加强自我教育,培养学生奉献精神,是高校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载体和阵地。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一方面使学生走进社会、服务社会的同时,扎扎实实的接受锻炼,增长经验,发挥自身能力,丰富自身经历,体现自身价值。另一方面有利于大学生实现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要求,提升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思想品质,明确和增强为祖国奉献青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三、高校开展大学生志愿者活动的思考随着高校志愿者组织建设的迅速发展和社会环境变化,高校志愿者管理体制也要不断进行改进和创新,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和志愿者工作工作的深入开展。(一)实现志愿者队伍管理的规范化首先,加强学生骨干选拔培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规章制度,实行公开招募和注册登记,组织进行服务项目和服务时数统计,力求工作规范化。其次,加强志愿者培训机制建设,使志愿服务行动规范有序,进而提高服务水平。定期进行集中培训、专业培训、礼仪培训、安全和纪律要求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在培训中申明纪律,提出要求,介绍经验,交流心得。使志愿者充分认识志愿服务的深刻意义、明确活动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