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实施方案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精神,为落实对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将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解决家庭贫困学生上学问题,减轻农民负担,客观公正的落实贫困生救助资金的合理发放,帮助贫困寄宿生顺利完成学业,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由县教育局组织成立“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实施,确定学校受补助名额,保证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建立贫困生档案库,组织学校进行申报工作等。学校在中心学校的领导下组建机构,由专人负责贫困生补助工作,在乡镇分管领导组织下组成由村组干部、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确定受补助学生名单。二、补助范围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在校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补助对象评选条件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学生必须是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1、父母为双农且家庭经济贫困。2、农村因父母双亡家庭困难。3、农村单亲家庭生活困难。4、农村因父母残疾家庭困难。5、农村因病致贫家庭。6、农村因灾返贫家庭。财政供养人员子女、城镇和农村较富裕农民的子女不属于资助对象。四、补助标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学生每年在校时间按250天计算,初中每生每天补助3元,小学生每生每天补助2元。即初中每生每年750元,小学每生每年500元。五、补助原则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坚持民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2、受助学生指标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3、原来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在校学生原则上可继续享受该项优惠政策。毕业、转学或新增指标按有关程序调整给其他年级或其他学校贫困寄宿生。4、各单位必须按财政局、教育局分配的指标及标准按月发放到贫困寄宿生手中,不得平均分配、截留、挪用。六、评定程序1、个人申请:贫困生每年评审一次,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2、班级评议: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代表对申请人在校期间的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评议,符合条件者上报学校。3、评审小组评议:由学校、村组干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评审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学生名单,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定。4、张榜公示:通过公示栏在学校和贫困生所在村组张榜公布中心学校审定的受助学生名单,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公示为时七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评审小组应重新核实上报中心学校审定。5、生活补助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向受助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发放清册必须经学生本人、班主任及校长签字确认,贫困生的生活补助不得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抵扣任何费用。6、上报备案:各学必须校按规定时间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学生名册的纸质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档报县教育局计财股备案。纸质文档要由各中心校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电子文档统一按照规定的表格式样,使用EXCLE制作。七、纪律规定1、规范操作。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事关学生和群众切身利益,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的评审、核查、公示、上报以及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严禁看关系、送人情,严禁搞平均分配,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落实到应该享受的贫困家庭学生身上。各学校要建立专门的台帐,详细记录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领取生活费补助资金的人数、名单、金额以及学生或家长本人领款签收情况,以备审核和检查。严禁代签、代领和冒领现象发生。2、严明纪律。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是国家扶贫助学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落实到人,决不允许虚报冒领,决不允许截留、挪用、克扣、贪污和缓发。实行食堂刷卡的学校,可以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打到学生个人的卡上;没有实行食堂刷卡的学校,要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或家长手中。对不按有关规定评定和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导致恶性信访事件发生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从严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 / 4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