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机构管理论文摘要: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学龄前教育的重要性为更多的人所认识,所以许多国家都关注学龄前机构的发展。做好学龄前教育机构的管理工作,能够实现学龄前幼儿保育和教育双重的功效。和谐社会构建和谐教育,政府的责任是努力办出人民满意放心的学前教育,使学前教育机构要遵循幼儿成长规律,办出符合幼儿成长的教育机构。因此,加强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学前教育管理水平和确保保教质量,是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和谐健康快速发展有效途径。关键词:学前教育;幼儿;问题;建议引言:学前教育是孩子进入学校教育的第一步,怎样才能让孩子走稳第一步,是学前教育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只有解决学前教育出现的各种问题,才能提高全民素质,才能改变突破学前教育的瓶颈,才能保障孩子的安全和身心健康。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如此重要,教育的第一步就显得更为重要。一、我国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一)缺乏政策和法律依据国家颁布关于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学前教育的法律条文,由于学前教育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持,长期以来,民办幼儿园办学机制没有了政策保障,出现不规范的办园行为、不明确的办园标准、不健全的准入制度等问题。(二)入园问题日益突出近20年我国政府投入的学前教育经费,一直在总教育经费的1.2%至1.3%之间,远远低于世界水平。学前教育规模不断在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却严重不足,而且不足的情况会更加严重,造成学前儿童“入园难”、“入园贵”的情况。(三)儿童安全得不到保障,身心健康令人担忧近年来多地发生持刀闯入幼儿园伤害幼儿事件充分暴露出学校安保的漏洞。而且受伤害的群体呈现低龄化趋势,校园安全问题在幼儿园、小学生中频现。学龄前儿童身心健康同样令人担忧。而且很多幼儿园存在虐童事件,这些虐童事件令人触目惊心,严重者给孩子一生留下阴影。这些问题都会给学龄前儿童身心造成伤害,孩子的身心健康令人担忧。二、规范学前教育机构办园行为的建议为了规范学前教育机构办园行为,保障幼儿安全和身心健康,提高教学质量,提出几点规范建议:(一)建立健全学龄前教育法律规章,规范管理法律规章及条例给学龄前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不仅能够维护学龄前儿童的权益,也保障了学龄前办学机构的合法权益。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区的规章条例,条例制定要全面、切实可行。要严格遵循办园制度,对学前教育机构实行登记注册制度。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立、停办一律由所在辖区教育局审批登记注册,并报辖区教育局备案。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或停办学龄前教育机构。未取得办园许可而擅自招生的,坚决予以取缔。还要规范幼教行为,各学前教育机构要严格遵循《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以做游戏为基本形式,开展趣味性的活动,不能把幼教内容小学化。同时,需要规范教材管理,各学前教育机构不得随意设置课程,以加重幼儿学习负担,不能用小学教材教授学龄前儿童。并且,需要严格控制班额,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小班(3岁-4岁)15人,中班(4岁-5岁)20人,大班(5岁-6岁)25人。除此之外还应规范办班行为,城市小学不得举办学前班,幼儿园不得举办学前班。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在和各辖区教体局检查的基础上各学前教育机构自查,建立相关责任机构对所管辖幼儿园实行每年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制度。定期检查工作和督导评估或其他工作结合进。不定期检查根据情况随机进行,同时实行学龄前教育机构日常管理记录制度。(二)加大力度解决入园难问题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需要明确规定教育、人事、财政、卫生和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的责任,确保各部门对办园支持。政府加大学龄前教育事业的资金投入,北京计划3年内投入15亿建立118所公办幼儿园,5年内投入50亿,新建300所幼儿园。即使这样的投入也不能满足新增学龄前儿童入园的需求。除了这些措施外还有几点建议供参考。首先,发挥民办园力量,民办园与公办园共同解决入园难问题。如果只走新建公办园或扩办公办幼儿园这一条路,一者建设周期长,二者投入巨大,三者师资培养需要时间。所以短期内扩办公办园不能解燃眉之急。其次,把非正规园纳入学前教育监管体系,虽然目前许多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手续不健全,但他们却能在弥补孩子入园缺口上起着关键作用。政府应正视民办园在满足入园需求中发挥的关键作用。对这些民办园予以登记,对其指导、扶植,使其短时间内步入正轨。最后,让公办幼儿园的师资流动起来,通过传帮带和频繁的互动交流帮助提升幼儿教育的整体水平。大城市教育资金和师资集中在部分优质幼儿园,应形成一个优秀幼儿园传帮带多个普通幼儿园的局面,促进优秀教育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三)建立学龄前儿童安全保障体系,确保身心健康学龄前儿童安全问题是靠学校、社会、家庭、的共同努力。首先,学校做好相关的安保措施,门卫人员严格把关,按规定时间开关大门。对公事来访者问清事由,并进行登记。如发现有紧急情况或有危险发生能及时发现并能传递警报,能够及时联系各部门,第一时间保护儿童安全。其次,建立健全房屋、设备、交通、消防、食品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防止各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设施、用具、玩具、教具。再次,教师和家长也要采取适当方法有效开展幼儿自我保护、自我救助的教育活动,培养幼儿自我保护的能力。使学龄前儿童掌握日常安全知识。承担起各自的责任,共同努力把安全隐患降到最低。最后,各学前教育机构和幼儿教师必须用心关爱幼儿,重视幼儿身心健康,平等对待每一个幼儿,严禁挖苦、讽刺、恐吓、虐待、歧视、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结语: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学龄前教育的重要性为更多的人所认识,所以许多国家都关注学龄前机构的发展。做好学龄前教育机构的管理工作,能够实现学龄前幼儿保育和教育双重的功效。和谐社会构建和谐教育,政府的责任是努力办出人民满意放心的学前教育,使学前教育机构要遵循幼儿成长规律,办出符合幼儿成长的教育机构。因此,加强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学前教育管理水平和确保保教质量,是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和谐健康快速发展有效途径。参考文献:[1]吕静,周谷平,陈鹤琴.学龄前教育的几点要求[J].教育论著选.2012(06)[2]皮亚杰.儿童的心理发展[J].教育杂志,2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