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区块链发行ABS展望原标题:从利率市场化与去杠杆的背景下看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作者:郑祺丰投稿(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CNABS专家库专家,《经济》杂志金融发展研究院智库专家,先后任职于北京银行、太平洋证券,从事投资银行、结构金融业务多年。)目录1.利率市场化与资产证券化2.资产证券化在去杠杆中的作用3.资产证券化的分类4.资产证券化的发展5.展望未来:Fintech区块链+ABS[一]利率市场化与资产证券化十九大工作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要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的调控框架,深化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指出:金融风险的源头在于杠杆率,因此去杠杆是我们下一步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抓手和主要任务。由此观之,去杠杆和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仍是未来几年金融监管部门的主要任务。于是乎,在金融从业人员的眼中,社会的主要矛盾就变成了客户(实体经济)日益增长的融资需求和越来越严的监管政策之间的矛盾。银行业是我国金融体系的核心,从流动性的角度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着眼点在于规范整顿银行。从2017年3月份的金融机构“三违返、三套利、四不当”的334大检查到今年1月份的银监会发布四号文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再到资管新规、委贷新规和规范银信业务的新规定。银行的理财资金投资非标的渠道被层层封堵,通道业务也受到了重拳打击,信托的通道费也普遍从2017年初的万五涨到了千三,很多传统的结构性投资业务都处于停滞的状态。打击非标,看出了监管层面金融去杠杆和规范影子银行业务的决心。规范影子银行业务也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环。影子银行业务也叫表表外业务,是游离于银行资产负债表之外的业务,比如说商业银行的非保本理财投资就是典型的影子银行业务。近十年来,影子银行的迅速扩张,除了在现有金融监管下的银行信贷利率的“单轨”,影子银行建立起另一条“市场轨道”,以市场利率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从而构成了利率双轨制的机制。资管新规打破了理财产品的刚性兑付,要求金融机构对理财产品进行净值化管理。然而,净值化管理的核心就是理财资金的投向须是具有公允价值的资产。一般来说,非标资产在会计科目属于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摊余成本法计量,并不具备公允价值,只有标准化的产品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资管新规促使了理财资金投资标准化资产,标的资产具有了公允价值,有助于影子银行业务真实地反映市场利率,能够更准确地反映资产端的投资价值和融资需求,从而达到资本和资产的帕累托升级配置,通过利率双轨制的另一条轨道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资管新规等一系列金融监管政策陆续出台对于标准化ABS发展整体构成利好。一方面,资管新规里对资产分层、杠杆率和嵌套等方面对很多产品的限制,都提出了ABS除外的说法。另一方面,银监会近期加强了对信托通道和银行委贷的监管,非标融资受限,企业融资转会向ABS等标准化融资渠道上来。除此,《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商业银行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商业银行非标额度的压力明显增大,表内非标资产转标也提上了议事日程。在强监管的趋势下,银行理财资金配置标准化ABS产品的动力将越来越强。资产证券化也逐渐受到资本市场的青睐,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用资产证券化作为融资方式,以实现高效盘活存量资产。资产证券化将推动影子银行业务利率的市场化定价,从而对双轨制下的利率市场化起到推动作用。[二]资产证券化在去杠杆中的作用2017年ABS发行量已超过公司债、企业债和中期票据等传统债务工具。企业ABS正在逐渐成为融资补充、拓宽融资的重要渠道,零售类债权ABS受捧、银行出表需求旺盛等因素也拉动了ABS的发行规模。2017年全年ABS发行规模达1.52万亿元,同比增长67.95%,同比增幅也继续上升。截至2018年2月,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上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产品总数446只,产品总额17980.53亿元;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共发1227只,产品总额17118.55亿;资产支持票据(ABN)产品共发行75只,产品总额1073.03亿;保险资产证券化产品共发行3只,产品总额43.49亿。与传统的融资手段相比,ABS是通过出售资产来融资,并不增加融资人的负债,是一种资产负债表左侧的融资方式;而银行投资ABS的优先级只占用20%的净资本计提,故其在投融资的角度都能起到降杠杆的作用。资产证券化对于融资企业来讲具有五点优势,一是不受传统债务融资工具融资总额不超过净资产40%的限制;二是募集资金的用途限制较小;三是通过结构化设计可实现资产出表,融资不增加企业负债率;四是若租赁形式为经营性租赁,残值也可以作为基础资产,可扩大融资规模;五是可以优化报表,2015年起,央企开始大量发起应收账款出表型证券化业务。银行给予央企的授信额度非常多,且AAA级信贷利率很低,但央企仍选择成本较高的ABS就是为了优化报表、降低负债率,央企的考评维度非常多,其中应收账款回笼率,资产负债率,和净借贷资本率都属于重要维度,资产证券化优化报表的作用不容小觑。近年来房地产行业的监管政策不断趋严,一行三会针对房地产融资频繁推出了多项规定细则,限制房地产在非公开市场渠道融资。此时在公开市场发行ABS产品则不失为另一个途径。CMBS对于融资人而言是一个非常好的降低融资成本拉长融资期限的途径,目前发行的CMBS产品基本上都能做到12至18年的期限,相对的经营性物业贷款则最多不超过十年。监管也更希望以一种阳光化的融资方式,在公开市场发行标准化产品;尤其是以商业地产为标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是监管方鼓励的方向之一。对于商业银行来讲,为满足MPA考核的需要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表内信贷资产有着大量出表需求,这促使信贷ABS供给放量。ABS产品最主要的投资人是银行,其发放贷款的风险资本占用是100%,如果将标的资产打包发行标准化ABS产品并投资于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其风险资本占用将下降到20%(标准化产品且评级在AA-及以上),存在一定的风险资本套利空间,所以银行有非常强的动机来挖掘资产及投资产品。2017年信贷ABS发行规模5972.29亿,同比上行52.82%。[三]资产证券化的分类在资产证券化发展较为成熟的欧美市场,传统的证券化资产包括银行的债权资产,如住房抵押贷款、商业地产抵押贷款、信用卡贷款、汽车贷款,以及企业的债权资产,如应收帐款、设备租赁等。(在我国收费收益权类也是重要的基础资产)这些传统的证券化产品一般统称为ABS,但在美国通常将基于房地产抵押贷款的证券化产品特称为MBS,而将其余的证券化产品称为ABS。MBS产品可以细分为RM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和CMBS(商业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产品的分类相对而言更为繁杂,大致可以分为狭义的ABS和CDO(担保债务凭证)两类。前者主要是基于某一类同质资产,如汽车贷款、信用卡贷款、住宅权益贷款、学生贷款、设备租赁等为标的资产的证券化产品,也有期限在一年以下的ABCP(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后者对应的基础资产则是一系列的债务工具,如高息债券、新兴市场企业债或国家债券、银行贷款,甚至传统的MBS等证券化产品。CDO又可根据债务工具的不同分为CBO(担保债券凭证)和CLO(担保贷款凭证),前者以一组债券为基础,后者以一组贷款为基础。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流程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一般包括了四个程序。第一,构建基础资产池。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将未来能够产生现金流的资产进行剥离、整合,形成资产池。在这一步中,基础资产的原始持有人需要挑选合适的债权项目作为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第二是组建SPV。将基础债权资产转移或者是出售给特殊目的载体(SPV);SPV将基础资产进行重新组合配置。第三是发售并支付,即SPV在中介机构的帮助下发行债券,向债券投资者进行融资活动。资产证券化产品可采用公开发售或者私募的方式。销售完成之后,SPV把发行所得按照约定好的价格支付给发起人,同时支付整个过程中产生的服务费用。在此阶段其他的外部服务机构也会参与其中,例如信用评级机构、信用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第四是对资产池实施续存期间的管理和到期清偿结算工作。资产证券化成功之后,SPV聘请资产服务机构对资产池进行管理,主要工作包括收取资产池的现金流,账户之间的资金划拨以及相关税务和行政事务。同时到了到期结算日,SPV根据约定进行分次偿还和收益兑现。全部偿付之后,如仍有现金流剩余,将返还给发起人。实践中,为了保证债券投资者能够及时的获得证券化债券的本息支付,在资产证券化交易中都会有专门的资产服务机构来负责从债务人处收取本息的工作,比较常见的安排是由原始权益人来承担此项职责。[四]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资产证券化起源于美国,出现的时间可追溯到20年代末期的大萧条。联邦政府为了救市,建立了不动产抵押贷款次级市场,为资产证券化开启了大门。1932年美国联邦住宅贷款银行成立,为居民抵押贷款提供信贷支持;1934年成立联邦住宅管理局,为拥有不动产抵押贷款的银行提供保险机制;1938年房利美公司(FannieMae)成立;1970年从房利美公司分解出来的国民抵押贷款协会(GinnieMae)发行了第一只不动产抵押贷款债权担保证券。后来房地美(FreddieMae)也被建立起来,三大住房抵押贷款证券专业机构相互竞争,不断完善和发展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BS)市场。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的成功很快被应用于其它资产。1985年3月,Sperry电脑公司的租赁合约被证券化,成为首支非住房抵押贷款的证券化产品。同年5月证券化开始应用于汽车贷款债权,1987年开始推出基于信用卡债权的证券,1988年业界开始将住房权益贷款进行证券化,该贷款是房主以其已经抵押的房子,再度向银行抵押贷款,所以也称为次顺序抵押贷款,主要用于房屋修缮、教育支出等。80年代末期,美国储蓄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大幅上升,证券化方式也应用到了不良债权的处置上。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萌芽,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1992年,三亚开发建设总公司以三亚市丹州小区800亩土地为标的,以地产开发后的销售权益为基础资产,发行了总额两亿元人民币的三亚地产投资证券。1996年8月,珠海市政府在开曼群岛注册珠海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当地机动车的管理费及外地过境机动车缴纳的过路费为基础资产,在美国证券市场发行了2亿美元的资产担保债券。这些交易采取了离岸证券化的形式,基本上不涉及境内机构。2004年,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为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提供了法律基础,资产证券化实践从此在中国拉开了帷幕。由此开始,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程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试点阶段(2005年—2008年)2005年3月,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十部委组成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正式启动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2005年12月,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分别发行了我国首支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住房贷款支持证券,成为我国试点发行的首批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2005年9月,证监会推出中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收益计划,是我国推出的首支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2007年9月,我国启动第二批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试点。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出于宏观审慎和控制风险的考虑暂停了资产证券化试点。第二阶段:发展阶段(2011年——2014年)2011年9月,证监会重启对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审批。2012年5月,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志着在经历了国际金融危机之后,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重新启动,进入第二轮试点阶段,试点额度500亿。2012年8月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资产支持票据(ABN)正式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