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厂)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公司(厂)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过程符合安全要求,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厂)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的安全管理。3责任部门安全部、采购部、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部。4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XXX仓库管理人员:XXX采购人员:XXX5程序5.1贮存、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5.2危险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木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存放管理,并交有资质企业进行处理。5.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废弃物,必须指定专人收集,送往企业危险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5.4包装器材销毁必须由安全科派专人监护下进行。5.5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厂长批准后方可处理。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禁止将危险化学品废物提供或者委托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储存、处理。5.6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把本企业产生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5.7储存危险化学品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物特性分类存放,危险化学品废物应集中待处理,其暂时储存放置条件必须满足危险化学品的存放要求,不得露天存放。5.8禁止将危险化学品废物和非危险化学品同时储存,混同堆放;5.9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5.10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必须先清洗干净危险化学品,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理。5.11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5.12运输危险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5.13对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5.14危险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5.15有毒品用完之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指定专人交物资回收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5.16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5.17泄漏或渗漏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5.18制订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5.19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术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经理和当地县以上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