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为了维护院内良好的环境和秩序,保障长者的生活质量,全面维护长者安静,舒适的养生环境,加强规范化管理,特规定如下。一、在院长者与家属应遵守院方规定作息时间和规章制度。二、长者在院期间家属有权对服务质量、态度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批评或向上级有关部门投诉,但绝对不允许挑拨他人参与影响长者的生活权益。三、禁止携带易燃、易爆,不安全物品及不卫生不清洁的食品。严禁携带超过8厘米的刀子,剪子等锐器,如若私自携带,出现一切后果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四、长者房间内禁止吸烟(包括家属)。五、家属给长者送饭、菜只限一顿的量,并需告知护理员,做好登记。院内一律不存放家属所带饭菜,不加工家属带的任何生食,在这期间出现任何与餐饮有关的问题,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六、长者携带现金不能超过200元,不能携带一切贵重物品(手饰等),如若丢失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七、家属的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并来本院重新登记,如未及时通知本院而产生的任何意外事件,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因长者相互关系不和睦和因不适合所居住房间,院方在告知家属的情况下,有权调整床位。九、长者在院内期间如外出,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做到及时向护理员写明确日期、时间、去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外出者,出现一切后果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十、家属严禁在楼内、室内大声喧哗、聚赌、饮酒、吸烟、以免影响长者休息。十一、家属若患有感冒或传染性疾病情况下谢绝探视长者。十二、家属不允许携带宠物来探视长者。家属探视时间:(特殊情况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20:30望严格遵循以上管理制度和探视时间,积极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