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讲产品质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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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个中国人幸福的一天早晨起床,掀开黑心棉作的被子,用致癌牙膏刷完牙,喝杯过了期的碘超标还掺了三聚氰胺的牛奶,吃根柴油炸的洗衣粉油条,外加一个苏丹红咸蛋,中午在餐馆点一盘用地沟油炒的避孕药喂的黄膳,再加一碟敌敌畏喷过的白菜,盛两碗杯陈化粮煮的毒米饭;晚上蒸一盘病的瘦肉精养大的死猪肉做的腊肉,沾上点毛发勾兑的毒酱油,夹两片大粪水浸泡的臭豆腐,还有用福尔马林泡过的凉拌海蜇皮,抓两个添加了漂白粉和吊白块的大馒头,还喝上两杯富含甲醇的白酒。唉……这日子过的真是那个爽!!!为何7个部门管不了一个“挖地沟油的”。(2010年4月9日《大河报》)一男子在郑州街头捞地沟油,被巡防队员抓个正着。该男子承认自己是将地沟里的泔水挖出后,添加化学品进行熬炼、分离后以每桶二三百元的价格卖给炸油条的。对该男子如何处理,郑州市地沟油整治行动调查小组包括工商、质监、环保、药监、食品监管办、卫生、城管等七个部门却犯了难!最后,该男子被无奈放走第九讲产品质量法产品与产品质量产品质量的监督与管理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主要内容重点掌握产品及产品质量的概念、产品责任的监督管理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与义务一、产品与产品质量㈠产品的概念1、定义: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不包括不动产、建筑工程、初级产品和未经加工的天然物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下列哪些是受产品质量法调整的产品?芝麻油、冰毒、广州体育馆菜场田螺还未投放市场的研制产品枪支一、产品的特点(记忆)《产品质量法》第2条: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1、必须是经过工业加工或手工制作的劳动生产物;(★自然资源、天然物品、初级农产品不属于产品)2、必须是完成整个工艺流程的制成品;3、必须是用于流通的;(★包括:销售、试用、赠予、生产企业作为福利交给员工消费等形式)4、必须是动产,不包括不动产。(★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本法所称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依据质检总局[2001]43号文(以下简称43号文)的解释,兽药不适用产品质量法。下列()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A、商品房;B、汽车;C、服装;D、小麦;E、石油;F、自来水;G、金银首饰;H、天然气;I、建筑用的预制板;J、军用物质;K、电视机;L、无公害蔬菜不属于的有:ADEFHJLABD下列哪些物品不属于《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A.农民种植的小麦B.电力C.煤气D.公开发售的商品住宅视频资料——索尼相机质量问题2、调整对象:(1)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国家与生产者、销售者之间的关系(2)产品质量责任关系(重点)生产者、销售者与用户、消费者之间的关系。3.责任民事责任:因产品瑕疵的合同责任因产品缺陷的侵权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二)产品质量法1、定义:调整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因产品质量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特别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1989制订;2002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2.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1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63、产品质量法体系基本法:《产品质量法》93制订、2000年修改中国食品安全年表:(1)1998年1月,山西省文水县发生了震惊全国的“1.26”假酒案,致死22人。犯罪嫌疑人使用含有剧毒甲醇的工业酒精勾兑白酒,并且出售。最终被判处死刑。(2)2002年“黑心棉事件”曾经震惊全国。它粉尘大又经过一些硫酸等化学物质的漂洗,容易对人体造成极大的损害,因此在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颁布的《絮用纤维制品禁止使用原料管理办法》中,将再生棉列为絮用纤维制品禁用的原料。(3)2002年,我国广东、广西等地查出“毒大米”数百吨,根据“毒大米”样本检验结果,黄曲霉毒素的含量严重超标。过量食用被黄曲霉毒素污染的食品,严重者可在2至3周内出现肺水肿、昏迷等症。(4)2005年苏丹红事件:苏丹红(一号)是一种红色染料,用于为溶剂、油、蜡、汽油增色以及鞋、地板等的增光。有关研究表明,苏丹红(一号)具有致癌性,我国和欧盟都禁止其用于食品生产。(5)2006年“地沟油”事件“地沟油”是一种质量极差、极不卫生的非食用油,它含有多种毒素,流向江河会造成水体营养化。人畜一旦食用,会破坏白血球和消化道黏膜,引起食物中毒,甚至致癌。(6)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二、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第八条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第十五条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根据监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并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监督抽查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由受理复检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作出复检结论。我国产品质量监管部门(1)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设产品质量司、食品监管司、计量司、卫生检疫监管司)(2)其他政府管理部门: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检疫部门)2、国家监督---监督抽查制度1、社会监督用户、消费者、社会组织、新闻媒介专职监督、综合监督(二)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1、国家监督检查——以抽查为主要方式(1)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2)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3)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2、地方监督检查抽查原则:不重复抽查、随机抽查、免费抽查抽查结果:异议复检法律后果:责令改正、公告、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第15、16-17、24条)㈠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⒈对内在质量的法定要求⒋禁止性规定(禁止伪造产地、冒用他人产品、产址等)⒉对包装标识的法定要求⒊对特殊商品包装的法定要求三、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产品质量义务1932年英国的“蜗牛”案原告人Ms.Donoghue在一所酒吧裹获朋友相赠了一樽姜啤。怎料樽内竟发现了一只腐烂了的蜗牛。Ms.Donoghue气愤之下向生产商Stevenson追讨。根据当时的法例,赔偿追讨只可发生于有合约关系的人之间。在事件中生产商与酒吧有合约关系,酒吧与Ms.Donoghue的朋友有合约关系,但是Ms.Donoghue与生产商之间则没有任何合约,所以Ms.Donoghue的胜算可谓微乎其微。Ms.Donoghue的代表律师以生产商应对消费者负责为理据,但碍于姜啤是朋友送的而不能在Ms.Donoghue及生产商之间建立任何合约关系,故理据一直被法院驳回。案件经多次上诉至英国最高法院HouseofLords。五名听审的大法官宣报裁决。第一位法官驳回了原告律师的理据,第二位则接纳,第三及第四位分别反对及同意理据,最后一位大法官终投下了赞成的一票。Ms.Donoghue以三比二险胜了生产商。著名大法官LordAtkin更订下了一条影响深远的法律原则:任何人都须向身边可以合理地预计到会出现的人负上适当的责任(youmusttakereasonablecaretoavoidactsoromissionswhichyoucanreasonablyforeseewouldbelikelytoinjureyourneighbour)。例如生产商应可以合理地预计到它生产的饮品会供人饮用,故生产商必须对饮用它的饮品的人负上责任,而此责任是不需要任何合约关系才产生的。同一道理,道路使用者(如司机、行人)都须对其他道路使用者负上责任。此法律原则成为了日后常用的「侵权法」。不朽的蜗牛1、保证产品的内在质量产品质量担保义务:即生产者有保证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满足对方需要的义务。可分为默示担保义务与明示担保义务两类。1.产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2.产品质量应当具备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上的下次做出说明的除外;3.产品质量符合在产品或者包装上著名的采用的产品标准2、产品质量标识义务产品标识是表明产品的名称、产地、质量状况等信息的表达和指示。A、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B、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C、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D、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E、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消法》第18条规定:“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生产者周磊车辆维修保养单位上海祥盛医疗器械厂上海大众新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所有人金龙XML6390旅行车在车辆使用说明书中未对危及人身、财产的安全隐患做出明确的警示和说明。2001年5月14日下午,周磊在下班回家途中,步行经过上海市内环线高架沪太路附近时,被突然飞落的汽车轮胎击中头部而不治身亡。肇事车辆是上海祥盛医疗器械厂的金龙xml6390旅行车。事发当天,该车辆正在沪太路行驶时,左后轮胎突然脱落飞出匝道,导致这起惨案的发生。在本案审理过程中,上海市二中院根据被告新亚公司(车辆维修保养单位)提出的申请,委托国家质检部门对车辆肇事原因进行了质量鉴定,并于2003年7月23日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祥盛医疗器械厂作为车辆的所有人,由于未能尽到安全驾驶的注意义务,也没有及时发现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从而对事故的发生显有过错,新亚公司对事故原因系祥盛厂所致的辩解,由于没有相关证据加以证明,故认定新亚公司对肇事车辆未尽好维护保养义务而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作为生产厂家的金龙公司,因在车辆使用说明书中未对危及人身、财产的安全隐患作出明确的警示和说明,不符合我国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故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鉴于三被告在这次事故中的过错相当,为此,法院判令三被告各自承担相同份额的赔偿费用。1.胡某购买一种品牌的保健品,但是该保健品的包装上及内部没有检验合格证明,在包装上只有保质期的标识,而没有生产日期;包装上列有主要成分,但是没有含量标识。胡某因此主张退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因无法判断该产品是不合格产品,因此退货理由不成立,经营者可不予退货B.因没有造成任何损害,经营者可不予退货C.标识与产品质量无关,不是退货的充分理由D.该保健品的标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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