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YZ-J-2017005设备借用协议书甲方:北京云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谭学垣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E座9层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账号:110910816710801联系人:王毅彬电话:18611700001乙方: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寇卫国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大街西段联系人:丁瑞峰电话:13171013178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将设备免费借给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本协议项下借用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价格等详见下表:借用期限:借出日期2017年2月07日,归还日期2017年03月07日。借机时间到期二日内乙方自行将设备邮寄至甲方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E座9层(包含全套完整外包装及附属物品)并承担相应的费用。设备归还经甲方验收合格无误后退还乙方设备押金。1、项目使用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辖区(社区门诊和乡镇卫生院)设备交付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大街西段序号名称型号规格序列号数量单位单价备注1视频终端华为TE101套8000.00如乙方损坏照价赔偿2高清摄像头罗技C930e2套500.00如乙方损坏照价赔偿备注此终端设备仅供乙方测试使用,不得转借及用于其他用途协议编号:YZ-J-20170052、;协议生效后,甲方将设备邮寄或送至交付地址,相关运输、包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保证在本协议项下其借用给乙方的全部设备合法合规且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3、甲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出借日期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通过乙方验收,乙方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应及时接收设备并签署相应的接收文件。4、借用期内甲方保证借用设备可正常使用,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保证在乙方通知后【72】小时内解决。如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甲方提供备用设备替换。5、在借用产品归还前或签订相应销售/订货合同前,借用产品的所有权仍然归属甲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所借产品销售或转借给第三方。6、借用期间,乙方负责所借产品的安全性、完整性并且产品标签不得磨损、丢失、修改,借用设备的损失、损害或损耗风险从安装调试完成乙方签署相应的文件确认接收该借用设备时起转移至乙方。借用期满归还设备时须先经双方检测,所借设备经检测确认完整无损后,双方签署书面的确认文件,甲方负责自行取回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甲方逾期取回设备的,自甲乙双方检测无损后签署书面确认文件起设备毁损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7、如果所借设备因乙方原因造成任何损坏,包括机器损坏、零部件损坏或遗失,则视为乙方无条件同意将该借用产品转为购买产品,双方另行签署关于产品销售的正式商务合同,合同金额按照本协议价格计算。8、如果借用期间,乙方需要购买借用产品,甲、乙双方将另外签订有关产品的销售合同,并签署协议提前终止本借用协议。9、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10、不可抗力是指a.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b.无法预料或即使预料也不能避免的;c.于本协议签订日期后出现的。该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或其它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罢工、暴乱及战争。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对协议履行产生影响时,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0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部分免除或变更协议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协议。11、双方对因履行本协议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相关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任何一方违反本条保密约定,均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本条规定持续有效,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失效。12、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协议编号:YZ-J-2017005提起诉讼。1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北京云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乙方: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代表:丁瑞峰2017年月日2017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