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宇亮化照明工程安装劳务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建筑夜景观亮化工程灯具安装施工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承包价:四、工程内容:1、施工项目:本项目的灯具、灯架及照明配电箱安装、各种规格的管线敷设、照明系统的调试以及安装。2、施工范围:按照包工不包料包验收的包干方式,建筑夜景观亮化工程的制作和安装。本工程灯具安装承包价经双方商定后不再变更。五、施工要求: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建设方审定的设计方案及做法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按期完工。2、所有设备设施的安装要牢固安全、可靠,电线、电缆的敷设路径须合理、规范。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建筑电气工程施2工质量验收规范(JB50303-2002)》有关规范和标准。六、工程材料:1、本工程所需全部安装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并送至工地,由乙方当场验收并承担保管责任,乙方须保管好材料签收单据,工程竣工办理安装费结款时交回甲方。2、乙方在使用时须尽量做到节约用材,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安装材料浪费、丢失和损坏,均由乙方负责赔偿。3、乙方不得擅自添置或变更安装材料,更不允许使用不合要求的材料,否则,乙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并接受甲方双倍相应违规价款的处罚。七、工程质量安全:1、各项安装指示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如检测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调整直至符合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扣减部分乃至全部工程款。2、乙方有责任确保本灯光系统工程的灯具、设备等电气安装的质量,并保证通过建设方的验收。八、工期要求:整体工期从年月日起计,必须在同月日竣工(除阴雨天不能施工,时间顺延)。九、文明施工1.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安全规范作业,乙方自行管理施工安3全,必须指定至少一人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监察,杜绝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生,必须自带所有的安全防护用品。甲方不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和费用。2.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进入施工现场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时须佩带符合要求的安全带,下吊作业须有安全副绳。每日施工前须认真检查所有安全设施,每日施工完毕须主动清扫现场,处理好余渣、余料,回收包装物。3.施工中未经建设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如有违反,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因灯具问题,不亮灯,甲方必须重新提供产品,乙方对产品质量不负责)4.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质量施工工艺等进行监督检查,对甲方的要求无条件执行。十、施工费及付款方式:1.本工程施工费按包工不包料包验收的包干方式。2.付款方式为:十一、其他:1、乙方无权与建设单位直接眹系相关工作,应报请甲方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联系,甲方指派一名工程联系员,负责与建设方以及监理方的联系,以及工程所需材料的调运和采购等。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严格执行建设方施4工管理制度,如遇违反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必须主动协助甲方完成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办理材料报审、隐蔽工程报验等相关手续。若建设方提出变更,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4、如乙方在工程竣工时经检测有一项或多项技术指标达不到设计要求,甲方暂停支付工程款,由乙方调整直至达到设计要求;若经调整后仍未达到设计要求时,甲方有权扣除部分乃至剩余全部工程款。6、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由甲、双方协商解决。7、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甲方:乙方:甲方代表:乙方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