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意见》和《╳╳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粮食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粮食安全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选择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生态环境良好、农业基础设施完善和具有粮食种植优势的耕地划定为粮食生产功能区,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二、基本原则(一)突出重点、择优划定。突出粮食生产优势产区,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生产和消费需求等因素,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为重点,择优选择相对集中连片、四至清晰的耕地划定为粮食生产功能区。—2—(二)科学规范、整体推进。充分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科学确定划定标准,自上而下分解任务,以县为单位精准落地,审核汇总划定成果,做到数量划足、质量划优、图地相符。(三)统筹兼顾、持续发展。围绕保核心产能、保产业安全,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建设合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改善。(四)政策引导、农民参与。完善支持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引导农民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积极发展粮食生产。三、目标任务(一)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全市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216万亩,其中水稻110万亩、玉米82万亩、小麦24万亩(见附件)。原则上╳╳、╳╳、╳╳、╳╳、╳╳、╳╳平坝区连片面积不低于100亩,╳╳、╳╳、╳╳、低山丘陵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中山丘陵沟壑区连片面积不低于20亩。(二)形成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一张图”。依托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的图件、影像等数据资料,按照统一工作流程和技术规范,精准绘制各县—3—(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图斑和数据,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最终全市形成一张粮食生产功能区布局图。(三)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信息平台。通过逐级数据收集、上图入库、建档立册、成果汇总,形成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粮食生产功能区信息系统,实现粮食生产功能区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四、工作进度(一)准备阶段(2017年10月-╳╳年3月)1.分解划定任务,制定工作方案(2017年10月-╳╳年2月)。依据《╳╳统计年鉴》2014年-2016年3年平均粮食播种面积和现有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等因素,分解各县区划定任务;组织编制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规范工作流程。各县区在╳╳年2月底前将任务划分到镇(办)。2.制定技术规程,开展技术培训(╳╳年3月)。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全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技术规程,对县(区)、镇业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组织赴外地考察学习,确保准确掌握划定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熟练技术规程、硬件设备和应用软件操作。(二)划定阶段(╳╳年1月-12月)1.基础资料收集(╳╳年1月-2月)。基础资料实行多部门分工协作联合收集。—4———国土部门提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最新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资料等。——农业部门提供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形成的最新图件、数据库、遥感影像、文本及说明以及耕地质量等资料。——发改部门提供全市农产品主体功能区规划等文件资料。上述资料各部门收集后,交由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在确保数据安全不泄密的基础上,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2.设备软件准备(╳╳年1月-3月)。依托省级技术支撑单位,招标采购划定所需的软件及必需的设施设备。3.实地调查摸底(╳╳年3月-5月)。各县区按照划定标准和任务,开展实地调查摸底,初步确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边界、片块和整体分布。4.绘制工作底图(╳╳年6月-10月)。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形成的图件、数据等为基础,通过底图制作、统一编码、实地勘查、面积量算、图面整饰、分布图编制等,形成完整体现全县(区)图廓内外要素、数学基础、行政区划要素、地形要素以及粮食生产功能区要素的图件。对划定地块的农业基础设施状况、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全面登记造册。5.公示公告(╳╳年11月)。公示公告实行两轮公示制,每轮公示不少于7天。将所划定功能区的图件和说明形成公示公告材料,经镇(办)、村核实后,张榜公示公告。公示公告过程—5—中提出异议的,应及时进行踏勘、测量、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整理入档。6.成果入库(╳╳年11月-12月)。对基础资料、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经质量检查合格后整合入库,形成包含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土地信息要素和功能区要素等内容的粮食生产功能区数据库。(三)检查验收汇总归档阶段(╳╳年1月-12月)1.检查验收(╳╳年1月-6月)。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质量检查细则,采取县级自查、市级验收、省级抽检的程序,开展数据资料和图件质量检查。县级按照划定面积100%的比例进行自查自验,市级按照每县划定面积50%以上比例进行检查验收。2.建牌立界(╳╳年1月-3月)。县级在自查自验的同时,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标识牌、界桩式样》要求,统一建立标识牌和界桩。3.数据汇交(╳╳年7月-9月)。以县(区)为基本单元,按照数据库成果汇交要求,对划定工作成果进行全面汇总,确保图件、数据、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衔接,并向市农业局报送任务完成进度情况和划定成果。市农业局与市国土局、市发改委组成联合考核组对各县(区)上报数据库进行质量检查,并及时汇总有关文档、电子数据等资料,报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备案。—6—4.归档管理(╳╳年10月-12月)。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各县(区)及时会同档案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要求明确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档案的整理、归档、管理和使用。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政府对本地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负总责,要成立政府负责同志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协调机构,逐级签订责任书,确保划定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二)强化支撑保障。各县(区)政府及农业、国土、发改等部门要统筹解决好人力、资金、技术和装备等要素资源,确定技术牵头单位,保障工作经费,制定本辖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于╳╳年3月上旬分别报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和市发改委备案。(三)严格考核评价。市上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制定考核方案,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县区划定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粮油生产大县奖励等国家支持政策相挂钩,形成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政策导向和制度约束,促进划定工作有序进行。附件:╳╳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表—7—附件╳╳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表单位:万亩划定耕地面积划定粮食面积1.小麦面积2.玉米面积3.水稻面积全市╳╳区╳╳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