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经济政策研究与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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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经济政策研究与试点项目2009年度总结报告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国家环境经济政策研究与试点》项目技术组2009年12月30日1《国家环境经济政策研究与试点项目》2009年度总结报告2009年,在环境保护部领导以及有关部门积极支持下,经过项目组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国家环境经济政策研究与试点》项目取得积极进展,在生态补偿、排污交易、环境税收、绿色信贷、环境保险等方面的研究和试点均取得重要成果。现将2009年度项目进展总结如下。一、开展的主要活动和研究工作本年度各项课题研究和试点工作按照研究方案稳步推进,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技术组多次组织座谈会、工作汇报会、专题研究会和研讨会,积极参加相关国际和国内学术会议,主持召开了较大规模的国内和国际学术会议4次,并围绕课题研究和试点推进工作需要,多次开展地方和行业调研,积极协助地方开展环境经济政策制定和试点工作。及时编制工作简报,在网络平台上交流,加强课题组和各方对国家环境经济政策研究和试点的了解和互动。(一)环境财政(1)开展“211环境保护”预算支出科目实施调研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211环境保护”预算支出科目实施情况调查的通知》要求,本年度课题组组织开展了“211环境保护”预算支出科目实施情况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地方环保经费来源与预算支出、排污费收缴使用、环保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3个方面。调查范围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4款。在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的组织下,基于各省上报数据,环保部环境规划院重点对横向截面数据与纵向跨度数据进行了综合对比分析,并于2009年4月完成“211环境保护”预算支出科目实施情况调查分析报告,以《重要环境信息参考》的形式报送环境保护部有关领导。(2)完成了江苏太湖水环境保护投融资调研分析结合国家水专项主题六《水体污染控制战略与政策》主题《水环境保护投融资政策与示范研究》课题、亚行项目《基于市场的水污染防治政策研究》,课2题组先后在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开展了太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投融资政策实施状况调研,同江苏省省财政厅、建设厅、太湖办和省环科院等单位,以及无锡市环保局、财政局、建设局、公共事业局、农林局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和研究人员进行了交流、讨论,课题组基本上了解了水环境保护投融资政策在江苏省、以及江苏省无锡市的实施现状、主要存在问题、地方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投融资政策需求等。该工作为进一步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投融资政策研究和试点提供了很好的基础。(3)成功举办环境公共财税政策国际研讨会2009年12月上旬,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联合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以及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经济学分会在北京成功召开了环境公共财税政策研讨会。本次研讨会得到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北京大学等9家单位的支持。研讨会分为环境保护投融资政策、公共财政支出政策、流域/区域生态补偿、绿色金融、绿色税收与价格政策五个单元,24位专家分别在大会上作了主题发言,240余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研讨会的成功举行为探索符合我国国情公共财税政策,深化环境公共财财税政策研究,加强环境公共财税政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构建新形势下适于环境保护新道路的环境公共财政体系框架与环保投融资机制,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建议,预计2010年1月将以《重要环境信息参考》的形式报送环境保护部有关领导。(4)完成了《中国对外投资企业环境行为指南》制定课题组开展了对外投资和援助中的环境保护政策研究,完成了《中国对外投资企业环境行为指南》,并于2009年6月份联合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和全球环境研究所在京召开了“中国对外投资和援助中的环境保护政策”研讨会。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商务部对外援助司、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环境保护部政策研究中心、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大学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林业集团公司、中粮集团等单位的40多位代表参加了研讨会,针对我国对外投资中的环境保护问题,以及《中国对外投资企业环境行为指南》的修调进行了研讨,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3(二)生态补偿生态补偿研究和政策制定是温家宝总理在2009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政策设计优先领域。结合国家水专项主题六《水体污染控制战略与政策及其示范研究》主题《流域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研究与示范》课题,本年度生态补偿工作主要集中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和试点。课题组先后赴11个省8个典型流域开展了“流域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专题调研。积极与试点地区各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协调,推进流域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试点工作。(1)积极开展地方流域生态补偿试点调研与对接在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王金南副院长带领下,由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保护部政研中心、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水利部水科院、财政部财科所,以及湖南、湖北、河南、福建、广东、江西等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地区的研究人员先后赴湖南湘江流域、河北省子牙河流域、辽宁省辽河流域、南水北调中线调水工程水源区湖北、河南和陕西三省、河南省沙颍河流域、浙江省新安江、福建闽江、广东和江西省东江流域等11个省8个典型流域开展“流域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专题调研。第一阶段调研工作于8月份基本完成。根据试点工作需要,课题组也多次赴个别流域进行试点对接和提供技术指导,如本年度课题组先后三次赴湖南省就湘江流域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开展调研和提供技术咨询。调研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和现场考察两种方式,通过调研,课题组明确了地方对开展流域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研究与试点的政策需求,摸清了各典型流域实施生态补偿的实践基础,充分了解了各利益相关方的看法和意见。(2)编制完成《流域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试点方案设计指南》为了更好地推进各地方开展流域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试点,课题组制定了《地方流域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试点方案设计指点》(试行版本),明确了各地试点方案设计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和赔偿标准及核算方法、补偿机制和实施机制等,为各地制定流域生态补偿和污染赔偿方案、开展流域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试点提供参考。试点流域技术组根据《地方流域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试点方案设计指点》制定了地方流域试点方案。(3)完成《流域生态补偿和污染赔偿的政策设计框架》结合各地试点调研情况,课题组在5月份完成了流域生态补偿和污染赔偿4政策设计框架报告,该报告详细分析了我国目前开展的流域生态补偿的类型、采用的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制定与补偿途径、已有的政策法规基础等,并提出了流域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机制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制度建设总体框架,确定流域生态补偿和污染赔偿类型的基本依据,我国推进流域生态补偿的战略目标,各试点地区工作方案等。(4)召开两次流域生态补偿试点方案技术研讨会为了更好地推进各流域试点开展,课题组先后于8月份和12月份在湖北省十堰市和福建省福州市专门召开了两次流域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试点方案技术研讨会,研讨地方试点方案设计或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各参与研究单位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09年度工作目标完成。经过多次与试点地区政府相关部门的对接,课题组目前已经形成了《辽河流域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政策试点初步方案》、《湘江流域生态补偿实施办法》(草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生态补偿实施意见》(代拟稿)、《河南省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方案实施暂行办法》等。东江流域也完成了水源区受偿意愿和流域下游支付意愿的问卷调查和分析,开展了广东省省内东江流域的试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补偿研究正在收集陕西、湖北、河南3省7个地(市)的43个县(市、区)的生态补偿相关数据。(5)神农架林区生态补偿机制研究通过专家论证由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联合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和北京林业大学等单位完成的神农架林区生态补偿研究课题在11月份通过专家论证,该研究通过从自然保护区、森林、矿产资源开发、水资源开发、旅游资源开发等五大领域、两个层面(国家和市场)开展了神农架生态补偿机制的分析和设计,并对神农架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行了核算。研究建议国家和湖北省应尽快启动神农架及类似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试点,为湖北省乃至全国自然保护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发挥示范作用。(三)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交易利用好排污交易政策工具促进污染减排也是温家宝总理在2009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重点突破的政策类别。本年度课题组高度重视排污交易的研究和政策制定,许多地方取得了积极进展。课题组多次赴江苏太湖、浙江5嘉兴、湖北武汉、天津、云南昆明等地开展排污交易调研;多次召开技术研讨会、专家讨论会就排污交易设计的关键技术进行研讨;协助环保部制定了相关政策文件;积极与江苏、浙江等试点地区对接,力促地方政策文件出台;加强与大唐、华能、华电、中电投四大电力公司合作,顺利完成火电行业排污交易系统平台建设一期开发工作;开展了试点地区排污交易进展评估;也开始着手开展太湖流域非点源排污交易研究和试点。(1)提出《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污交易管理办法》建议稿2009年5月,课题组完成《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污交易管理办法(讨论稿)》(下简称《办法》),受环境保护部总量控制司委托,环境规划院随后在京组织召开了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污交易讨论会,并就该《办法》进行了讨论。环境保护部总量控制司、天津、浙江、江苏、湖北、黑龙江5省(市)环保厅(局)有关负责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南京大学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参加了会议,大唐、华能、华电、中电投四大电力公司以及湖北、天津、北京环境交易所等机构也参与了讨论。根据各方专家意见,课题组就该《办法》中的“十二五”之前新建项目排放指标交易政策设计、“十二五”之后排放指标与排放配额的综合交易、排污交易的计量等问题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2)完成《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与排污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报批稿)制定工作2009年3月,课题组开始启动《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与排污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制定工作,先后修订5稿。10月20日,在杭州市就《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组织召开了国家5个试点省市的意见座谈会。环保部、财政部以及浙江、江苏、天津、湖北、湖南5个国家先期试点省市的环保厅、财政厅有关领导、技术人员和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参会人员对《指导意见》的体系安排和内容设计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具体条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课题组在充分吸纳各试点省市建议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指导意见》的报批稿,预计2010年由环保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3)“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污交易系统”通过专家验收2008年底,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开始联合北京思路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着手开发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污交易管理系统。经过一年多时间,完成了“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污交易系统”一期开发任务,并编制了《系统需求说明书》、《系6统设计说明书》、《系统开发报告》及《系统用户使用手册》等技术文档。一期开发任务主要包括“排污交易门户网站”、“排污交易内网管理系统”及“大气污染源数据库管理系统”三个子系统。成果已经顺利通过专家验收,该成果将为我国开展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污交易提供重要技术支撑。(4)完成《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污交易技术和实施研究》课题该研究全面总结分析了国内外排污交易最新进展、实施特点及经验教训,设计了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污交易制度建设的整体框架、总量控制目标制定、排放指标分配、交易规则设计、实施组织架构、交易平台建设等系列电力行业排污交易关键技术,提出了我国下一阶段建立排污交易制度的政策建议。11月24日,研究成果顺利通过专家论证验收,专家一致认为该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议有关管理部门尽快转化为政策法规组织实施。(5)完成《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技术指南》课题组于5月份完成《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技术指南》(以下称《指南》),并于5月20日至21日,在北京召开《指南》编制研讨会,江苏省环保厅、天津市环科院、嘉兴市环保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南京大学和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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