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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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11页关于在全市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关于在全市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关于在全市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市活动,加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全面遏制我市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根据《杭州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我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与要求,结合平安畅通市考评工作,现就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全市成立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章舜年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黄朝光、市交通局副局长潘耀平、市安监局副局长王利民任副组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黄朝光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都要成立相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并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工作目标(一)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驾乘摩托车戴安全头盔率新安江城区和农村分别达到90%和80%以上;(二)摩托车上牌率达到85%以上;(三)摩托车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达到100%;(四)专项整治期间涉及摩托车的交通死亡事故同比减少,不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摩托车交通事故。第2页共11页三、整治时间、范围及重点(一)整治时间:从10月份起至年底,期间10月16日、11月5日、16日、12月5日各组织一次全市性的统一集中行动压滤机滤布,强化整治力度和对摩托车违法的震慑力。(二)整治重点:无牌、假牌、未按期检验、拼装、报废的摩托车上路行驶;无证、假证、酒后、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摩托车。四、工作措施(一)全面开展摩托车排查摸底工作。此项工作由乡镇(街道)组织人员深入到辖区内的住户、企事业(单位)、工地等,开展摩托车基础数据的排查摸底工作,彻底清理无牌无证摩托车,并按规定填写《摩托车排查登记表》(见附件),各乡镇(街道)所在地的交警中队派员参与协助排查,并做好指导。工商部门要加大对摩托车销售网点的监管,定期将有关摩托车销售信息通报给当地乡镇(街道)和交警大队,共同督促车主做好上牌工作。(二)加强摩托车驾驶人的培训考试工作。交通部门要了解掌握全市摩托车驾驶培训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培训点,提高培训率。交警大队要按需增设考点,并对偏远地区提供上门考驾、办牌服务,简化车辆上牌手续。乡镇(街道)要通过企事业单位、工厂等督促无证驾驶摩托车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培训考试,并落实长效管理。第3页共11页(三)提高摩托车参检率和检验合格率。交警大队要通过路面管理加强对摩托车的检验力度,严把检验关。乡镇(街道)对逾期未检的摩托车要派人上门进行督促。(四)加大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滤布厂要在强化日常管理的同时,由交警大队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整治,严格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的上限,加大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强大威慑力。与此同时,贸易部门要会同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强对超标准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管理工作,切实把好源头关。(五)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要落实摩托车交通安全宣传的专项经费,制作一批交通事故宣传资料和宣传图板,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工作。宣传部要充分发动市新闻媒体,通过开辟整治宣传专栏、刊登播放整治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营造一个政府重视、社会各界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是我市深入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市活动,是压事故,减伤亡巩固交通安全形势的重要举措。各单位、部门要从执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提高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真正做到认识、组织、人员、经费、措施、责任到位,确保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指挥协调作用和部门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全力投入到专项整治中去。第4页共11页(三)加强信息收集及报送工作。整治期间,要及时上报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经验材料,整治办公室要及时反映,适时推广。各乡镇(街道)的整治工作方案和联络员名单请在10月10日前,每月的整治进展情况于当月的30日前,通过党政机关办公资源系统,上报至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附送:关于在全市开展残疾人专用车整治的情况汇报关于在全市开展残疾人专用车整治的情况汇报现在我代表市残疾人专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位领导作关于在全市开展残疾人专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情况的汇报。一、残疾人专用车非法营运问题的基本情况据市民政、残联、公安等部门的多次核查,到目前为止,我市市区(不含武进区)共有残疾人车1264辆,其中本市残疾人驾驶的有722辆,本市非残疾人和外地人驾驶的有542辆。在本市残疾人驾驶的722辆车中,用于载客营运和代步工具的大致各占一半,722个车主中有工作单位的420人,无业的302人。302个无业车主中,农业户口的为114人,非农户口的为188人。我市的残疾车载客营运、无牌无证机动车非法营运问题,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中的特殊矛盾。这一问题,长期以来对城市形象、交通管理和社会稳定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社会各界反响强烈,要求加强管理的呼声越来越高,与此同时,残疾人车主要求允许其营运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去年年初以来,因残第5页共11页疾人车营运问题引起的来信来访和集访事件不断增多,而且从集访的发展趋势来看,规模一次比一次大,时间一次比一次长,组织化程度一次比一次高。特别是今年6月份,部分残疾人车主非法成立了所谓的“自强之家”残疾人专用车自管站,私自制作了数百块“常残自强”残疾人车牌照,改造车顶车篷等装置,有组织地开展各种活动。在市公安、民政等部门明确宣布自管站为不合法组织、私制牌照为非法行为的前提下,6月30日,公然组织上百名残疾车车主到市政府上访,给政府施加压力,要求承认其组织和自制牌照的合法性。在这一情况下,市公安、残联、信访等部门采取果断措施,滤布及时处理了这次集访事件。为解决残疾人车非法营运问题,去年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先后多次组织开展调查摸底,赴上海、无锡等地考察学习,制定出台了残疾人安置保障措施,全面推行按比例分散安排残疾人就业,对特困残疾人家庭发放补助资金,并对外地人和非残疾人驾驶营运进行清理,使残疾人专用车非法营运的状况有了一定改观。但是由于这一问题情况特殊,涉及面广,从根本上解决难度很大。从全国、全省来看,残疾人车营运是一个共性问题。据了解,全国389个地级市中,明文规定准运的有32个、不准运的有138个,无明文规定但准运的有202个、不准运的有17个;全省13个地级市中,准运的有盐城、淮安、镇江、宿迁等4个,不准运的有9个(其中5个市明文规定不准运)。解决残疾人车营运问题,从表面上看是解决车的问题,而从实质上看,是要解决残疾人车主的生活保障问题,而残疾人车主又是一个需要特别给予关爱的弱势群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我市残疾人车非法营运问题,对于规范交通管理秩序,改善投资环境,展示城市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第6页共11页义。综合各种情况来看,我们认为从根本上解决残疾人专用车非法营运问题的时机已基本成熟。一是交通法规有规定。1992年公安部《关于加强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管理的通知》规定:“残疾人专用机动车是专供下肢残疾的人单人乘用的代步工具”。1995年中残联、工业滤布公安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运营管理的通知》指出:“残疾人专用机动车是下肢残疾人的代步工具,原则上不应用于运营”,“对残疾人驾驶专用机动车运营问题,在目前安排残疾人就业确困难的城市,可作为过渡性措施”。同时明确规定:“非残疾人和未经批准的残疾人不准驾驶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运营”。《常州市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残疾人驾驶安装机械动力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必须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的核发的准驾证和车辆行驶证,未经批准不得载客;非下肢残疾人不得驾驶残疾人专用车。”从以上这些法规性文件来看,总体上都不允许或不提倡残疾人车载客营运,而且我市也从未批准过残疾人专用车营运。二是社会各界对整治残疾人车非法营运问题的认识总体上比较一致。三是周边一些城市已经开展整治并取得较为成功的经验和较好的效果。四是全市正在开展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为整治残疾人车非法营运创造了一定的条件。五是今年以来在市区范围内全面推行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为解决残疾人车主的安置保障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基第7页共11页于上述条件,按照去年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花一年半左右时间,彻底解决残疾车非法营运问题”的总要求,我们认为,解决残疾人车非法营运问题应该提到议事日程,加快推进实施。二、专项整治的总体方案根据今年7月3日范市长召集的专题会议要求,我市成立了由毛伟明副市长任组长、俞志平副市长为副组长的专治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由陆荣方副秘书长任主任,吴新法、荣长春、汪明华、薛扬诚、林明发、孙祖培、孙明敏、奚鸿庆等7位同志任副主任的专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下设了舆论宣传、安置保障、现场查禁、车辆置换、信访接待等5个专业工作组。7月24日,召开了专项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专业组的工作职责和进度要求。会后,各专业组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8月1日,对五个实施方案逐一进行了论证。在各专业组形成的具体方案的基础上,专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专治总体方案,现将方案的主要内容汇报如下:㈠总体要求坚持依法管理,综合治理;疏堵结合,先疏后堵;分层明责,各负其责;适时适度,积极稳妥。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疏,立足于帮,以安置就业为主,落实社会保障。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疏解方法和安置措施及保障政策,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爱护,切实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做到既解决问题,又确保稳定。㈡目标任务在市区范围内杜绝无牌无证残疾车非法营运,置换残疾人机动三轮车,规范下肢残疾人的代步工具,落实残疾人机动车的长效管理。武进区和金坛、溧阳两市按照市区的目标任务要求同步进行。㈢基本方法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采取边整治、边置换、边安置的方法,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部署,分步推进。充分发挥“两级政第8页共11页府、三级管理”的优势,依靠各级政府、各个系统和群众组织,把加强残疾车管理工作作为形象工程、民心工程、爱心工程、稳定工程来抓,搞好舆论宣传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使专治工作取得预期的效果。⒈分流安置安置保障的对象是指本市市区非农户口(不含武进区)下肢残疾人车主。市区农业户口的残疾人车主由本人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村负责做好思想教育和安置保障工作。⑴对于无单位的在就业年龄段以内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车车主,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安置保障。①集中安置。由市政府下达指标,各区落实福利企业安置。对超比例安置的福利企业,每安置1名给予5000元奖励。②分散安置。根据市政府已出台的有关规定,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标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团由市、区政府分别下达接收安置任务指标。每安置1名残疾人给予5000元奖励,并计入当年就业比例予以核定。③自谋职业。对愿意自谋职业的残疾人车主,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资金困难的,再给予一次性开业周转金借款5000元。④社区非正规就业。由所在区、街道负责协调安排,每安置一名,对接收的社区单位奖励5000元。⑤政府补贴社会保险费安置。对重度残疾人车主(仅指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如接收单位暂不能安排其上岗的,可按照我市市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接收期间单位应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由政府出资给予单位补贴。同时从接收当年起即可计入单位残疾人就业比例。⑥临时生活保障。在治理整顿期间一时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残疾人车主由政府每月给予260元临时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超过就业年龄段的有劳动能力的,鼓励第9页共11页其自谋职业或在社区非正规就业,并享受上述一次性奖励政策。⑵对于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