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淘宝新消法的认识成员:吴玉婷王振玉孙伟1淘宝新消法的具体内容2在实施新消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淘宝新消法实施的影响4谈谈你对淘宝新消法的看法1淘宝新消法的具体内容2在实施新消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淘宝新消法实施的影响4谈谈你对淘宝新消法的看法过渡页《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生效,对采用网络等方式的经营者提出,商品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和卖家经营信息真实有效完整两方面。【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第二十八条】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相关法规如下1淘宝新消法的具体内容3淘宝新消法实施的影响4请输入文本内容请输入文本内容2在实施新消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过渡页新消法规定: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1、如何鉴定商品完好?质疑:“完好”的条件是什么?如何判定?谁来判定?•对于如何确定商品完好,目前业内的一致看法是“不影响二次销售”。山东省消协公职律师唐雪宇认为,因为网购的商品类型多,也很能统一“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具体指标。比如衣服试穿后不喜欢想退货问题不大,但是手机拆包打开之后不喜欢想退货就麻烦一些,因为这有可能影响二次销售•但有消费者认为:家电、通讯类的商品只有在打开之后才能看到颜色、外观等,如果拆装之后就不符合“无理由退货”的条件,那么这条规定就太狭隘了。从目前来看,是否影响二次销售主要还是由卖家来决定的,新消法实行后,关于这一点的争议肯定会很多。这一点仍需在实践中细化。2、七天该怎么算?质疑:收到商品之日是以物流系统显示的签收日期为准,还是以消费者实签拿到的时间为准?•齐鲁晚报引述受访人言论称,目前淘宝店铺大多以物流系统的签收日期为准,如果顾客因为代签而见货晚,店家不负责任。“如果按照消费者见货时间开始算,这个时间无法掌握,而且也很难取证。”但是王女士也建议消费者,如果真的有特殊原因,消费者可以跟店家进行具体的沟通。•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新亮认为,要减少收货期限引发的维权纠纷,必须规范快递物流业,本人签收和代收货应严格按约定操作。新消法:淘宝卖家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4、“消费者定做”商品排除在外是否妥当?•质疑:海外代购商品是否属于“消费者定做”这一行列引起了争议。•从事海外代购的淘宝店主索拉说,代购就是专门为某顾客购买商品,就算不是定做那也是订购,要做到7天无理由退货非常难。“代购的商品,如果运回购买国退货,高额运费消费者肯定不愿意承担。”索拉说,她的海外代购人一般都是十天或者半月统一发货,以降低运费,如果单独发货运费很高。新消法:列举的不符合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之一“消费者定做”。3、退货运费由谁承担?质疑:很多卖家提出,如果不是因为质量问题产生的退货,卖家发货的运费是不是应该由消费者承担?•目前,淘宝规定参加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家,如果包邮产品,那么卖家不允许向消费者索要去程邮费,对于不包邮的产品并没做规定。•“商品没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只是因为购买后不喜欢而退货,我觉得由卖家承担去程路费不合理。”淘宝店主菲菲提出,退货的单子,卖家在无责任的情况下付出劳动没有获得收益,但是如果还要赔上运费,有点冤枉。“而且,由消费者承担来回运费也能督促消费者更合理地消费和退货。”•王新亮认为,在法律和电商平台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情况下,就要依靠卖家和消费者协商解决。新消法:7天无理由退货,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总体概括而言:•买家的担心是:看着对买家有利,然而实际实施过程中效果是否能保证?•卖家的担心则是:这是否会促使网购中出现大量“乱买乱退”的现象。1请输入文本内容请输入文本内容4请输入文本内容请输入文本内容2请输入文本内容请输入文本内容3淘宝新消法实施的影响过渡页12345对卖家•新消法大幅增加了针对网购的条款已经使得很多电商企业叫苦连天。如果只是普通消费者的正常退换货还有情可原,麻烦的是,新消法可能会使那些天天通过钻漏洞牟利的人从中获利,例如会有人利用无理由退换货将买来的货物调包从中获取牟利。•即使不是借机牟利,也会使很多消费者改变消费习惯,可能会从“先买再用”变成“先用再买”,从而客观上提升了电商企业的成本。例如用户在购买手机时,可以先试用几天(不超过7天),然后再利用新消法赋予的权利进行退换,这将加大电商企业的运营成本。更不用说因为消费者售后服务量剧增的客服成本了,因为电商企业将被迫大幅增加客服团队的人数。对卖家微博微博微博微博THANKS!吴玉婷、孙伟、王振玉电子商务一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