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浦区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件和社卫发(2011)47号★关于印发《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心各科室、各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指标的如期实现,经研究,现将《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执行。特此通知附: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日2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2011年度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根据卫生部、财政部等制定的《2011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在我镇实施《2009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工作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201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根据清浦区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目标,综合考虑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0类44项的要求,使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防治及卫生安全协管等工作得到切实有效落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得到有效实施,使我镇居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改善。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10大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坚持重点突出、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基本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坚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三、具体工作目标(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要深入家庭,全面掌握辖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3主动采取有效的健康干预措施,实行团队服务和责任医师制度(3+X),将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强化对居民的健康管理,有效控制主要健康危险因素的危害,提高居民健康水平。1、统一居民健康档案格式,纸质和电子档案建档率达辖区总人口的90%,其中65岁以上老人、慢性病人、孕产妇、0-36个月儿童等重点人群≥95%;2、实行健康档案计算机动态管理,管理率80%%;3、35岁以上居民、残疾人、慢性病人的健康档案每年至少更新一次,65岁以上老人每年至少更新4次。(二)健康教育:1、健康教育宣传栏每月更新一次,内容包括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烟草危害、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及重点卫生服务项目,配合各种卫生节日开展妇女儿童保健、预防接种、血吸虫病、结核病、艾滋病防治等有关知识的宣传、咨询活动;2、健教入户资料每年4次,每次户覆盖率100%;3、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烟草控制以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定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知识。以“健康镇江苏”为平台开展健康讲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开展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2次,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少于6次;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正常应诊时间内播放音像资料,每个机构全年不少于6种;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候诊区、诊室等处的印刷资料(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健康手册等)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46、居民及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为80%、85%。(三)预防接种:按免疫规划要求按周开设预防接种门诊,对所有儿童含流动儿童免费提供预防接种,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1、新生儿童计划免疫建卡发证率≥100%;2、为适龄儿童按规定全程接种一类疫苗,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流脑疫苗、甲肝疫苗等11种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90%。3、疫苗强化免疫、群体性接种工作、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以及传染病高危人群的应急接种率≥95%并按规定要求上报接种信息。4、发现、报告预防接种的疑似异常反应率≥1‰,并调查处理,疑似副反应报告及时率、调查及时率、规范处置率达100%。(四)传染病防治与突发公共卫生管理1、建立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进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培训,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报告率100%;开展疫点处理,排查密切接触者,留观随访,指导病家落实消毒预防等措施。开展霍乱、甲肝、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开设腹泻病门诊,落实腹泻病人检索和疫点、疫区处理,主动查治腹泻病人。2、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按省市要求完成结核病发现、报告、转诊、督导管理任务;对辖区内的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疟疾病人进行规范化治疗管理,做到送药到手、看服到口、做好治疗记录。53、居民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80%。4、腹泻病人检索率占总人口的1‰;(五)儿童保健:对辖区内0-6岁儿童进行系统管理,1岁以内婴儿每年健康检查4次,第2年和第3年幼儿每年健康检查2次,3—6岁每年在幼儿园免费体检1次,包括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辅食添加指导、心理行为发育咨询指导、出生缺陷的发现及转诊、婴幼儿常见疾病的防治、意外伤害预防等,对体弱儿、高危婴幼儿进行转诊及管理。0-36个月儿童系统管理率≥95%,体弱儿专案管理率100%。⑴系统管理:6个月内母乳喂养率80%;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95%;3岁内小儿定期血色素检查率70%(6、12、18或24个月,30或36个月各查一次)。⑵出生缺陷儿、体弱儿管理:①新生儿疾病筛查率80%;②体弱儿专案管理率100%;③体弱儿结案率70%;④体弱儿、高危儿转诊率达50%以上。(六)妇女保健1、为孕产妇免费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掌握孕产妇数量及分布,建册率≥95%;对孕产妇死亡进行监测,监测漏报率≤5%。2、对每个孕产妇至少进行5次孕期指导,包括体格检查和产科检查(体重、血压、宫高、胎心、胎位等)、孕期心理、孕期营养等指导;早孕建卡率≥95%、住院分娩率99%以上;高危妊娠筛查率3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3、对产妇进行至少3次产后访视,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平均产后访视率≥95%。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咨询,提供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率≥95%4、产后42-56天母婴健康检查率85%;6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全程)95%;6、妇女病普查普治受检率70%,刮片率达99%。(七)老年保健1、掌握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2、每两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包括健康危险因素调查、一般体格检查。65岁以上老年人两年一次体检率≥90%、健康指导(定期随访)率80%;(八)慢性病管理1、对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人群进行登记管理;随访包括询问病情、体格检查及提供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每2个月随访一次高血压患者,每季度对糖尿病患者随访1次,每季度对肿瘤患者随访1次,每半年对高血压、糖尿病、肿瘤患者进行合并症发生与发展监测。高血压、糖尿病、肿瘤患者的规范化管理率≥90%;2、对肿瘤、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登记,并按要求进行随访;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血压制度;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血压的比例≥95%;(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1、重性精神疾病病人登记率≥60%;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专科机构指导下治疗管理居家的重性精神病人,每年随访不少于四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进行康复指导。同时全部进行网络管理。7(十)卫生协管工作加强餐饮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学校卫生监督及非法行医协管工作同,开展相关从业人员培训;收集并报告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相关信息。⑴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卫生协管覆盖率100%,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卫生监测率≥80%;⑵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100%,公共沐浴业卫生监测率≥80%;⑶有职业危害因素的重点企业卫生监督覆盖率100%,重点企业职业卫生监测率≥80%;⑷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100%,饮用水卫生监测覆盖率≥95%;⑸从业人员法定培训率≥95%;⑹从业人员法定体检率≥95%;⑺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职业危害、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信息收集、上报及时,无漏报;开展出生死亡、外来人员信息报告。四、保障措施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和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纳入我中心十二五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为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成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任组长、防保、医疗、护理各科组长及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将工作指标分解到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相关科室负责指标落实和资料收集,并评估工作质量。建立健全工作进度报告制度,及时报送工作报表,定期汇报工作进度,8适时交流推进情况。2、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建立与相关单位、部门分工明确、协调互动机制,争取加大对镇村二级的财政投入,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3、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镇村二级公共卫生服务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共卫生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切实提高其理论水平以及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促进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高。4、完善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根据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目标,完善对公共卫生的投入运行机制。对村级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给予合理补助,补助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30%。5、强化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根据区制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和方法,结合工作实际,每季度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全面考核评估内容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等,并将考核结果与核拨经费、考核主要领导年度工作绩效挂钩,作为医务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在考核评估过程中将注重群众参与考核评价,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考核情况向社会公示,将政府考核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