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在世上生命是最重要的,可是在我们的生活中,会有很多的威胁到我们生命的事故发生,我们该如何减少灾难的发生。这就需要我们掌握有关生命健康的法律知识,以法律来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以上行为,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你需要这个权利吗?为什么?人身权利﹙生命健康权﹚。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人身权首先是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而公民的人身权是最基本的人权。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亲权、配偶权、监护权。物质性人格权:生命健康权精神性人格权: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人要想真正作为一个人存在,就必须具有人格权。如果不享有人格权,人就不可能具有独立的人格,人的尊严和价值也就不复存在,现代社会生活也就无法正常进行。阅读课本25页的最后的案例回答下面的问题:﹙1﹚案例中师生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害?造成什么后果?﹙2﹚我们为什么要依法维护这项权利?﹙结合课本26页﹚生命健康权不仅给他们和家人造成严重的伤害,而且使任何权利都会失去意义的。拥有健康才可能拥有一切。若将健康与其他利益相比,健康是“1”,名誉、金钱、友情、爱情、地位等都是“0”。有了“1”,这个数可以是十、百、千、万乃至无穷大;若没有“1”,即失去了健康,后面的名誉、金钱等再多也是“0”。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阅读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对王某的拒绝赔偿的行为,刘大妈的女儿可以怎么办?为什么?(向法院提起诉讼)(1)本案例中刘大妈的权利是否受到侵犯?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生命健康权)(2)是谁导致了这起侵害行为的发生?(表面上是小狗造成的,但实际上是小狗的饲养者王某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内容人身自由权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作用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是法律禁止的。——法律规定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也就是说,无论谁、任何时候,都不可以搜查、拘禁公民。为了打击违法犯罪,更好的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有权依法搜查公民、剥夺或限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真情告白:课本25页教师与学生遭遇车祸案例1、案例中师生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害?造成了什么后果?2、我们为什么要依法维护这项权利?1、答、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造成21死,17伤的悲惨后果,给人们敲响了警钟。2、答、参照课本26页最上边一段,体会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看课本26页中间案例老板娘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非法使用童工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非法使用童工:《宪法》《刑法》《民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有哪些法律?小偷偷工地30元被人捆住用鞭猛抽下半身这是一个在工地上被抓到的小偷,他被逮住后,被工地的工人用皮带和竹板打成这样,你是否赞同这样的做法呢?为什么?多数市民认为:他被打是活该!但也有少数市民认为,抓住小偷后应马上送公安部门处理,而不应动手打他。律师说,小偷虽然是犯罪嫌疑人,但也有自己的人身权利;市民仇恨小偷的心态可以理解,但殴打等暴力行为,如果不是正当防卫,都是法律不容许的,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当然,小偷要为自己的偷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有些工矿企业实行所谓“严格管理”,工人下班出门时要搜查身体;有些商场对其怀疑的顾客擅自搜查身体。这些行为侵犯了公民的()A、隐私权B、人身自由权C、生命健康权D、人身权利BA、隐私权B、人身自由权C、生命健康权D、人身权利C这两幅图片上的行为表明侵犯了未成年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