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炼化公用管廊工程管道设计基本要求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08月30日海南炼化公用管廊工程管道设计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编号:A131000823海南炼化公用管廊工程管道设计基本要求副院长:陈柯达总工程师:王江义项目主任:赵成项目经理:陈懿洲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09月30日海南炼化公用管廊工程管道设计基本要求编制说明海南炼化公用管廊一期和二期工程已基本建成,且已投入运行,二期延伸段也将建成并敷设管道。根据管廊建成后的实际状况和前一阶段出现的管道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特编制《海南炼化公用管廊工程管道设计基本要求》。为了确保海南炼化公用管廊上管道布置的安全性和合理性,确保公用管廊上管位空间的有效利用。建议对所有敷设在公用管廊上的管道,由海南炼化或公用管理的管理单位,对公用管廊实行统一设计管理、统一施工管理、统一运行管理。公用管廊上管道具有长期滚动建设的特点,公用管廊上的管道产权属不同的业主所有,且管道设计也由不同的设计单位承担。因此,公用管廊上的管道设计应遵循统一的基本要求,确保公用管廊长期处于安全稳定的运行状态。管廊上管道详细设计是由不同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深度和表示方法各不相同,通过近年来对有关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道详细设计图纸确认中发现的问题,归纳起来普遍存在以下几种情况:(1).管道升高跨越处的升降通道内,立管位置未按管道所在层布置;(2).管道支吊架设置不合理,荷载过于集中致使部分横梁过载,造成管道或管架损坏;(3).管道固定点未设置在固定管架上,使管廊存在安全隐患;(4).高温管道未设置隔热管托,使管廊钢结构局部承受高温,影响公共管廊的运行安全,并损坏钢结海南炼化公用管廊工程管道设计基本要求构的防腐涂层;(5).管道的膨胀弯或进出管廊的管道,在管廊内部横向穿越不规范,造成管位受阻。(6).管廊施工尚未结束或未经验收就在公共管廊上敷设管道,使管廊存在安全隐患,严重者造成管廊毁坏。“基本要求”规定了公用管廊上管道设计的注意事项,并例出了部分管道设计应遵循的基本规范和标准,供相关管道设计单位参考,以利公用管廊上管道设计的规范化管理。具体管道设计应遵循标准和规范,应由各管道设计单位自行决定;管道设计的合规性有各管道设计单位自行负责。对于管廊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管廊不得投入使用,且不得在管廊上敷设管道:1)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或设计内容尚未完成施工;2)施工质量存在缺陷且未按规范要求修复或整改;3)施工结束后未经质检单位组织机械竣工验收;4)验收未通过。公用管廊上管道设计如未遵循本文的基本要求,公用管廊管理单位不应开具管道施工动火证,影响管廊安全的问题未解决前,管道不得上公用管廊施工。海南炼化公用管廊工程管道设计基本要求目录1.应遵循的标准和规范……………………………………………………………...…….12.管道布置基本要求…………………………………………………………………..…….23.管道设计基本要求………………………………………………………..……….……..64.弱电线缆敷设基本要求………………………………………………………….……….75.管道静电接地基本要求…………………………………………………………….………76.管道防腐基本要求………..…………………….…………………………….……………..77.管道隔热基本要求………………………………………………………………………….88.管道支架基本要求…….………………………………….………………….………………99.管道色标基本要求……………………………………………………………….…………1010.管道设计荷载………………………………………………………………………………….10管道设计基本要求1.应遵循的标准和规范1.1.《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2008年版)GB50316-2000;1.2.《压力管道规范》第一部分~第六部分GB/T20801.1~GB/T20801.6;1.3.石油化工管道支吊架设计规范》SH/T3073-2004;1.4.《石油化工管道布置设计通则》SH3012-2000;1.5.《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1.6.《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2103;1.7.《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设计规范》SH3022-20111.8.《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1.9.《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1.10.《化学品的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1.1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0001-20091.12.管道所有者或用户高于上述要求的有关标准和规范。2.管道布置基本要求2.1.公共管廊上的管道布置应遵循下列要求2.1.1严格执行中国有关标准和规范的强制性规定。2.1.2确保管道施工和运行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2.1.3确保管道检验、运行、维修的空间。2.1.4确保公共管廊上管位空间的有效利用。2.1.5管位布置应按管位规划断面图。2.2.公用管廊区域原则上不设阀门。2.3.相邻管道净距按《石油化工管道布置设计通则》SH3012。2.4.大直径管道尽可能靠近管架柱子布置,并敷设在管架低层。第三层(底层往上)不得敷设DN>600的液体管道。2.5.管道固定点应设置在管廊的固定管架上,固定管架一般是四柱框架,设有二根横梁,不同管道的固定点应分开设置,使二根固定管架横梁均匀受力。2.6.输送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及各类污水管道,宜布置在管廊底层。2.7.当管道敷设有坡度要求,应采用调整管托高度或在管托下用钢板垫枕的方法,管廊本身不设坡度。2.8.如两种物料接触后会发生化学反应的输送管道不应相邻布置。2.9.低温介质管道、液化烃管道和其它应避免受热的管道,不应布置在高温介质管道的上方或相邻布置。2.10.输送酸性物料的管道与输送碱性物料的管道不应相邻布置。2.11.管廊上的管道与用户界区内管道衔接处,应确保管道布置的安全性和合理性。2.12.当管道设置膨胀弯时,管道的膨胀不能影响到管廊上的其他管道,并保证膨胀弯的位移空间。管道横向最大位移应限制在相邻管道之间最小距离的50%或管道与管廊柱子之间最小距离的50%。2.13.管道施工定位时,必须严格按照管位规划断面图定位。如在规划管位上遇障碍物,须与管廊的管理单位协商解决。2.14.管道膨胀弯应设置桁架跨度范围内,避免绕过管廊立柱。膨胀弯管道的支撑按下列要求:管道膨胀弯的支、吊架设置应避免阻挡预留管位。敷设在顶层的管道膨胀弯设置支架时,支撑点位置应避开钢桁架加层用的预留节点。管道应避开管廊柱子纵向轴线。立体布置的管道膨胀弯高度应位于二层中间,管道应升高或下降1000mm,如下图所示:2.15.管道进出公共管廊区域时,应从管廊二层中间引出,即管道应升高或下降1000mm,然后横向接出公共管廊,至管廊柱子纵向轴线2000mm以外(两侧悬挑梁外侧)再升降至用户所需标高,如下图所示。2.16.管廊跨越道路、铁路、企业进出口等升高处,升降通道内立管位置应按管道所在层布置,详见下图:3.管道设计基本要求3.1管道膨胀弯设置3.1.1在管道转弯处,应充分利用“L”型自然补偿,但管道转角处的位移应控制在相邻管道净距的50%以内。3.1.2管道跨越道路、大门等升高处,应作立式“Π”型膨胀弯。3.1.3对于长距离直线管段,应根据输送介质的温度,在适当距离内设置“Π”型立体形膨胀弯。二侧固定点必须设置在固定管架上。3.2管道吹扫3.2.1管道采用通球吹扫时,无论是施工阶段或生产吹扫,须严格控制吹扫压力和动力介质阀门开启速度,防止瞬间推力过大损坏管道及管架。3.2.2管道弯头半径原则上采用R=1.5DN。当采用弯头半径大于1.5DN时,应不侵占上、下层管道的位置空间。3.2.3当管道投入运行后,如需设置常用的固定通球吹扫设施时,管道通球所需的接、发球设施应设置在公用管廊区域以外。公共管廊上不得设置固定的接、发球装置。3.3高点排气或低点排液的放空口、排净口的布置3.3.1管道施工阶段,因水压试验或其它施工措施所设置的临时高点排气和低点排液口,施工结束后应拆除或封堵焊死。4.弱电线缆敷设基本要求4.1管道计量和工厂间交流所需的仪表数据通讯电缆或光缆可以敷设在公用管廊上的公共弱电桥架内。4.2动力电缆不得敷设在公共弱电桥架内。5.管道静电接地基本要求5.1公用管廊上已设置了公共静电接地设施,用户管道的静电接地可直接利用公共静电接地。5.2管道静电接地装置的对地电阻值应满足规范要求,5.3管道静电接地必须采用牢固的连接方式。6.管道防腐基本要求6.1管道防腐涂装采用SH/T3022-2011《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或相关国家级行业标准。6.2敷设在公用管廊上的管道应采用涂料防腐,防腐涂装前管道须作抛丸或喷砂除锈,除锈等级达Sa2.5级。6.3敷设在公用管廊上的管道防腐涂装要求,应根据用户的项目规定,但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7.管道隔热基本要求7.1公共管廊上的管道隔热设计采用规范《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2013及用户更高的标准或要求。7.2公共管廊上的管道隔热施工执行GB50126-2008《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以及用户更高的标准或要求。7.3管道操作温度超过60oC时,应设置防烫隔热措施。7.4当管道的操作温度低于环境温度时,应根据工艺要求设置保冷。当工艺无要求,应采取防止管道结露或结霜的保冷措施。7.5公用管廊上管道的隔热材料选用按下列要求:保温材料应采用A级不燃隔热材料;保冷材料应采用A级不燃隔热材料或阻燃材料,氧指数应满足规范要求。7.6用于奥氏体不锈钢的管道隔热材料,氯离子含量应符合《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50126-2008的有关规定。8.管道支架基本要求8.1对于设有管托的管道,所有管廊柱子处的横梁上均须设置管托。8.2所有升高翻越处的框架内,上部和下部的第一根横梁上均须设置管托,以利分解上、下横梁的管道荷载。8.3对于公称直径DN≥600的管道,当管道上设有管托时,在桁架内的所有横梁上均需设置管托,确保桁架横梁及节点均匀受力。8.4敷设在公用管廊上的管道,如采用卡箍型管托时,卡箍应30~45O安装,如下图所示:8.5管道操作温度大于1500C,应采用隔热管托,防止热量传递至管廊钢横梁上而降低钢材的许用应力,影响管廊设计强度。且可防止损坏管廊钢结构的防腐涂层。8.6公称直径大于500mm的液体管道,应采用底板带有聚四氟乙烯或同等效果的管托,以减少管道对管廊的摩擦推力。8.7敷设在公共管廊上的管道支吊架及其附件均应采用热镀锌。8.8当敷设在顶层的管道需设置支架时,支撑点位置应避开钢桁架加层用的预留节点,顶层的纵梁位置不得敷设管道。9.管道色标基本要求9.1敷设在公共管廊上的管道均应设置色标,具体要求应按照《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和参照《GB13690-19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志》作标识。9.2管道色标设置位置及其它要求,需遵循管廊管理单位的统一规定。10.管廊设计控制荷载10.1单根管道的固定点水平推力控制值:10.2各层管廊的管道垂直荷载及水平推力控制值:内容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第四层备注管廊垂直荷载(吨/m)5.53.52.52.5管道轴向合计垂直荷载固定点水平推力(吨)40252015管道轴向合计水平推力10.2管道的垂直荷载及固定管架水平推力,累计不得超过上表控制值。公称管径DN<100100~300350~450500~600700~900固定点水平推力(Kg)≤500≤800≤1800≤2500≤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