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人口委〔2011〕52号临泽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泽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计生办:现将《临泽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附件: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标准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2-临泽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全县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促进全县人口计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市人口计生部门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的工作要求和《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标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从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出发,大力加强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建设,推动全县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全面提高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促进全县人口计生事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不断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完善人口计生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使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人口计生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效能显著提高,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3-二、主要任务1.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广大人口计生干部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和广大群众对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认识水平,增强人口计生干部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广大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2.认真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完善行政执法告知、说明理由、回避、调查取证等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党员干部违法超生情况的清理清查工作;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度以及各类宣传资料、宣传标语、协会章程、村规民约、群众自治合同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清查,对与法律相抵触的一律取消或重新修正完善;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力度,严格收支两条线,确保社会抚养费资金管理使用安全。3.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思路和方法,加大便民维权力度,不断健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严格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在县、乡(镇)人口计生干部与广大育龄群众间建立长效沟通交流机制,切实维护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4.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大执-4-法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落实信访问题“消号”制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因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造成群体上访和恶性案件发生。三、组织领导为加强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的领导,县人口委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我县创建活动扎实稳步开展。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魏正艾县人口委主任副组长:刘慧英县人口委副主任成员:王希勤县人口委副主任张青山县计生协会副秘书长刘建华县服务站站长代国颖县人口委办公室主任杨翠玲县服务站办公室主任田勇县人口委干部四、实施步骤(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下旬)。根据国家、省、市人口计生部门开展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的要求,制定出台我县的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加大舆论宣传,为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打下坚实基础。(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初至9月底)。严格按照创-5-建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目标、时间和任务,对照《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标准》中“文件合法、普法深入、执法规范、服务便民、奖励落实、保障有力”等6个方面的创建标准,扎实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三)申请命名阶段(9月底至10月初)。县人口委对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标准,对各乡镇创建活动进行评估验收,对符合创建标准,示范创建活动成绩突出的乡镇,按照“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申报命名的程序逐级审核上报,进行命名授牌。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载体。各乡镇和广大人口计生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创建活动落实到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履行人口计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本准则。(二)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要按照创建标准,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畅通维权渠道,开展优质服务,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督,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6-(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大力宣传工作力度,及时总结、推广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发挥典型示范的带动效应,不断推进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四)加强监督检查。县人口委将对各乡镇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适时进行督查指导,为示范创建活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并将创建活动纳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严格考核。示范创建活动成绩突出,被国家人口计生委命名为“全国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的,县人口委将以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当补助。-7-附件: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标准一、文件合法:制定的基层管理服务制度和相关政策体现依法维权,没有与国家、地方立法及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内容,规范性文件合格率达到100%;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备案审查制度。二、普法深入:经常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活动,群众对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三、执法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委托事项执法,程序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适当;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服务,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落实率95%以上;执法案卷规范、完整。三年内未发生粗暴执法、乱收费、乱罚款、违规施术等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无行政败诉案件。四、服务便民:全面、准确、依法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事项、程序和标准。办理计划生育有关证件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无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五、奖励落实: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时兑现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扶助政策。法定奖励、奖励扶助人-8-员准确率、兑现及时率达到100%。六、保障有力:乡镇(街道)领导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有专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人员,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执法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业务,具有执法资质,持证上岗,依法行使职权。主题词: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实施方案抄报:市人口委临泽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1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