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方针及目标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方针及具体要求1、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方针体现了遵守法律法规,遵从本公司的风险特点,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十六字方针。2、本方针及目标的制定,使各级领导及从业人员明确要重点防范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安全生产工作的努力方向,实施安全目标管理,做到责任明确,自觉落实。3、安全生产方针制定后,由负责人将方针的具体内容在全公司安全生产大会上进行宣布,且在公共场合进行张贴和悬挂,同时,由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进行培训,纳入本年度的安全培训内容中。4、安全生产方针的评审工作,包含在年度工作总结大会前进行的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评审工作中,广泛听取外部单位,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员工代表以及其他外部相关方的意见。5、当本单位内外部条件发生变化,应及时对方针进行修订。二、安全生产目标及具体要求1、安全生产目标:(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2)杜绝重大设备损毁、火灾、爆炸事故;(3)轻伤事故控制在0.3‰以内;(4)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5)职业病发生率为零;(6)GPS车辆监控在线率为100%。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体现“与安全生产方针一致、体现本公司的风险特点和不同职能、层次的具体情况、数字具体并可在年度评审工作中,便于量化计算。”3、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组织各部门的作业人员,详细讲解和宣传,使各岗位作业人员明确掌握本人在年度内的安全责任。4、安全生产目标的评审工作,包含在年度工作总结大会前进行的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评审工作中。5、公司将在11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召开安全生产目标完成大会,对各部门完成情况进行分析。6、当出现重大情况,本公司内外部条件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对目标进行修订。三、安全生产方针及目标的制定、实施、管理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及目标要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下达的指标、结合环境因素及历史和现实,制定一个通过全体职工努力可以实现的安全总目标。1、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必须具备:(1)明确性。方针与目标要具体明确,既有数量目标,又有形象目标。为使全体员工明确努力方向,方针与目标要重点突出,体现出本单位的特点。目标期限要适当,不宜过长或过短;(2)可行性。目标的制定应根据需要与可能综合确定,既先进又合理,既能鼓励员工激情,又能通过努力而实现。(3)系统性。要充分考虑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分工协作的关系,使目标具有可分性又有组合性。(4)应变性。在制定目标时,既要有相对的稳定性,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以达到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公司总目标制定后,要将目标对各部门进行层层分解。通过目标的展开,明确部门及个人的职责范围。2、建立管理体系:安全目标制定后,要建立管理体系。管理体系主要是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1)组织体系。公司要设立安全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各部门管理人员为成员;部门设立专(兼)职安全员,从而形成自上而下专管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目标管理网络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网络。(2)制度体系。为促进安全目标的实现,必须建立健全制度体系。要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3、实行过程管理(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既是我国的安全生产的方针,也是安全管理的原则。要求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活动中,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劳动者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目标。(2)坚持“管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要求安全生产的领导者和管理者明确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保证安全方针与目标的实现。(3)坚持“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充分发挥专职安全人员骨干作用的同时,调动和发挥员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互相监督,制止“三违”,消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4)坚持“安全工作一票否决”的原则安全工作是衡量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对部门各项指标的考核,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并使其具有“否决权”。4、年度检查考核及评审要求安全的检查考核,一般分为定期检查考核和最终检查考核两种形式。定期检查考核是每隔一定的时间(一个月或一季度),对照方针与目标逐项检查评定。最终检查考核,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作一次总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安全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制定措施,组织新的循环。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与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落实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体员工。三、公司设立安全生产考核月奖、年奖和特别奖。凡当月无违章违纪行为的生产员工予以核发安全月奖;车间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达标的核发安全生产年奖;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特别贡献的生产员工颁发安全生产特别奖。四、对违章违纪或安全生产管理履职不力的,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惩戒直至终止劳动合同予以辞退。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报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第二章生产员工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五、生产员工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当月未发现安全生产违章违纪行为的,视为月度安全考核达标,核发当月安全月奖。六、月奖的标准现定为每月100元,纳入工资单。月奖标准今后如有必要变动,经公司研究后由公司行政部(财务)另行通知。七、生产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同意,给予安全生产特别奖:(一)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二)制止违章作业、制止违章指挥避免事故发生的;(三)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四)抢险救灾有功者。八、安全生产特别奖的奖励方式包括:通报表扬、记功和发放安全生产特别奖奖金,具体采取何种奖励方式由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九、特别奖申报程序如下:(一)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附件一);(二)安全部审核;(三)安委会研究决定;(四)相关部门执行;(五)安全部资料存档。十、生产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成绩优胜或获得先进称号的,其奖励办法由活动组织者拟定,报公司安委会同意后在活动方案中具体交代。十一、生产员工发现存在如下较明显的违章违纪行为的,第一次扣事发当月安全月奖,并给予记过一次的惩戒;一年内第二次扣自事发当月起三个月的安全月奖,并给予记大过一次的惩戒;一年内第三次扣事发当月安全奖并予以辞退:(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二)班组长强令班组员工违章冒险作业的;(三)人为损毁消防器材以及设备、设施安全装臵的;(四)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违法公司有关着装的劳动保护规定的;(五)存在其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行为的。十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经调查组调查后认定,生产员工对安全事故负有主要直接责任的,扣发该员工当月安全月奖并予以辞退。十三、生产员工违章违纪引发事故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赔偿经济损失。十四、作出惩戒决定的程序如下:(一)部门(或车间)在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活动中发现生产员工存在违章违纪行为,书面提请予以惩戒(附件二);(二)安全部约谈当事员工,听取当事员工的申辩意见(或认识表态意见)后提出审核意见;(三)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四)行政、人事等相关部门执行;(五)安全部资料存档。第三章安全管理责任考核与奖惩规定十五、公司安委会每年年终组织对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十六、综合考评的组织:由安全部牵头组织,人事部派人参加。十七、综合考评的内容:以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部门和车间主管的安全管理职责内容为准,具体评分标准由安全部制定相关考评表确定。十八、综合考评的方式:(一)检查各部门(含车间)管理档案,发现某项档案缺失的,视为未履行该项管理职责;(二)公司每个季度一次的综合性安全检查中,发现因管理人员未积极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或其下属员工存在违章违纪行为的,由安全部记录在案,纳入年终综合考评范围;(三)部门(含车间)主管人员对重伤及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或对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年度安全管理综合考评结果为不达标,并须依法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四)部门(含车间)主管人员在年度内两次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元以上的轻伤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或两次对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年度安全管理综合考评结果为不达标。十九、综合考评最终结果经安委会研究审定后有效。二十、经考核达标的,核发安全生产年奖;不达标的扣发安全生产年奖并在全公司通报。年奖的具体标准由公司高层会议研究决定。二十一、因违章指挥而导致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经安委会研究后予以降职降级,严重的责令引咎辞职,拒不引咎辞职的予以辞退。第四章附则二十二、本制度“生产员工”系指在产一线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员工,包括车间各班组长、班组成员以及各管理部门除主管、副职主管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本制度“安全管理人员”系指车间主管、各部门主管、安全部主任和公司总经理。设立副职的部门,副职与主管一起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共同接受考评。二十三、本制度授权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二十四、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签发后生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与奖惩制度一、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公司各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主体作用,确保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标准、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效控制事故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三、安全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组织实施。四、公司每年年初以文件形式,对单位优秀安全管理人员级驾驶员进行表彰。五、公司对优秀安全管理人员级驾驶员进行考核的标准为:1、优秀安全管理人员评选条件(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真抓实干且责任心强,敢于大胆严格管理,工作扎实有效。(2)有创新意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及在平时工作中没有弄需作假,认真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3)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4)团结同志,民族团结工作好。(5)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时上报安全生产资料。2、先进驾驶员评选条件(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本年度无交通事故;(2)经济效益名列前茅,服从分配,按时完成运输任务。(3)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培训和安全活动,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礼貌待客,无任何投诉。(4)无违章违法行为,无超速等现象,GPS无人为损坏掉线等行为。(5)团结同志,民族团结好。六、奖罚对优秀安全管理人员奖励500元,驾驶员奖励500元。卫星定位监控值班制度1.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室实行专人值班制;2.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须坚守值班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禁擅离职守、脱岗、遛岗或在岗不履行职责;3.值班期间严禁带非单位工作人员进入监控室,严禁在值班中做与值班无关的事务,严禁在值班过程中酗酒、打牌等活动;4.值班期间的突发情况,及车辆报警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应记录。如遇重大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严禁瞒报、漏报或隐情不报,由此造成失误的,将予以追责;5.值班时,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车辆运行相关信息;6.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上班未处理完的失误,须向接班人交接清楚,保持值班期间失误处理的完整性。客运驾驶员岗前培训制度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驾驶员一线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到位,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同时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法规的贯彻落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客运驾驶员在上岗前必须参加由交通、运管部门和公司组织的各项从业资格、服务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