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井合同打井合同建设单位(甲方):施工单位(乙方):甲方为解决农田灌溉用水,新打40米左右、80米左右、100米左右的深水井。现委托乙方施工。为保证该工程的建成,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汝州市小型农田水利灌溉工程2、工程地点:庙下镇3、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钻孔、井管安装、洗井。二、施工前的准备1、施工前甲方确定好井位。2、甲方负责施工所用电、水、泥浆池、泥浆的排放(乙方负责电费)。3、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于2014年月日开工到2014年月日竣工。4、乙方不得将此工程转包或合同给第三人施工。5、设备进场后,甲方付给乙方进场费每台钻机两万元。一口一结帐。三、工程范围及成井标准1、本合同的打井工程由乙方以包工的方式承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施、工具及人员完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具有施工工程所认定的资质条件。2、合同所指的工程为:打井孔径直径≧1000mm,圈井管用钢筋混凝土焊接管(长2m×内径500mm×外径600mm)。3、工程价格每米单价元。四、其他事宜1、施工期间,乙方应注意安全施工,如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应承担伤亡人员的全部费用。2、如果与当地群众发生纠纷,甲方完全负责协调,与乙方无关。3、如果乙方在打井过程中出现确实无法向下施工的情况,由甲方出此口井费用的60%。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合同自双方签订盖章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签订日期:201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