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业务档案填写说明1、教师业务档案应包含: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教师工作情况统计表和各种成果(教学、科研、论文、论著、专业建设成果等)的原件或复印件。2、“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每位教师只填写一次,“教师工作情况统计表”每学期填写一次;超过一学期的工作内容可以分段填写。3、“本人简历”从上大学开始填写。4、曾讲授课程栏中的“对象”填写本科、高职、中专等。5、“课程性质”填写“理论”或“实践”,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的课程填“理论”。6、“课时量”填写实际授课时数,参照教学工作量统计表填写。7、“教研成果”填写的内容:独立完成、主持、参与的专业教学计划制定、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课程教学大纲修订、课程考核改革方案研制、精品课程建设、自编讲义、教学研究论文等成果,要有文字或者事实上的成果(提供佐证材料)。8、“科研成果”填写的内容:独立完成、主持、参与的各种科研课题、产学研结合的课题、技术推广项目或者与企业合作项目、科研论文发表等成果,要有文字或者事实上的成果(提供佐证材料)。9、培训状况栏中填写的内容:参加由学院或者系(部、分院)派遣的参观、会议、考查、培训等内容,应详细填写(提供佐证材料)。10、奖惩情况栏中填写的内容:学院及以上级别的各种奖励与处分决定。11、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可以填写到备注栏中。12、教师系列的教学管理干部必须填写本业务档案。13、教师的业务档案由各系(部、分院)教学主任认真审核、签字后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