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在项目部发生突发事件后,急救工作科学化、程序化,使事件在发生时能得到有效控制,把各种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力争把事故消除在初期阶段,控制在最小范围,尽最大努力保证项目部施工人员的安全撤离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施工生产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和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订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成立项目部应急预防领导小组;2、明确应急小组责权;3、根据公司发布的高中度风险清单、现场危险源辨识情况、本项目部管辖工程特点,制定项目部办公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并发布、演练、评价;4、制定各种应急预案管理、预防措施;5、各部门、班组必须严格执行应急程序;6、应急预案中所明确的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其职责;7、在应急过程中,应急人员必须服从指挥人员分配与指挥;8、应急人员在突发事件中,必须积极响应;9、各施工队应在日常认真按应急预案中要求准备应急所需物资;10、当应急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满足应急所需时,所临时确定的增补人员不得拒绝分配;11、应急设备因特殊情况出现不足时,各队、各班组应及时提供所有设备;12、突发事件发生时,全体员工必须服从应急领导组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