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能产品能耗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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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8〕274号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发展改革局、质监局,省节能监察中心,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为配合我省节能监督检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以及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更好地促进全省节能工作,根据《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规定,省经贸委会省发改委、省质监局编制了《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限额执行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经贸委(环资处)反映。附件:1.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2.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指标的计算方法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二○○八年四月九日附件1: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广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粤府〔2007〕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节能工作的意见》(粤府〔2006〕120号)精神,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我省节能约束性目标,依据《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的要求,结合我省重点耗能行业实际情况,特制订《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一、有关规定(一)能耗限额公布实施以后,凡在我省生产的相关产品,其能耗指标必须低于本限额,否则要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惩罚性措施,并作为落后产能予以淘汰。具体实施方案,我委另行制定细则;新建项目的能耗指标不得高于本限额中的准入指标,否则不予审批、核准或者备案。(二)凡在我省生产本能耗限额所列主要产品的企业,必须在每年4月底前向省节能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三)省节能主管部门委托节能监察机构严格实施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节能法律法规和不达标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二、其它说明(一)本产品能耗限额自公布之日起试行。(二)试行期间如果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限额指标严于我省制定的能耗限额指标,则执行国家的相应指标。附件1.广东省火力发电厂供电标煤耗限额2.广东省石油化工行业主要产品能耗限额3.广东省水泥产品能耗限额4.广东省制浆造纸产品能耗限额5.广东省钢铁生产工序单位产品能耗限额6.广东省有色金属主要产品能耗限额7.广东省建筑陶瓷瓷质砖能耗限额8.广东省平板玻璃能耗限额附录A标准煤的折算(通用资料性附录)附件1:广东省火力发电厂供电标煤耗限额一、能耗限额供电煤耗指标基准值见表1。表1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供电煤耗指标基准值机组2005年及以前建成的机组供电煤耗(克/千瓦时)2008年后建成的机组供电煤耗(克/千瓦时)备注100MW等级常规燃煤机组(100MW-115MW)2005年后没投入新机组,2008年后不再投入新机组125MW等级常规机组(120MW-160MW)3902005年后没投入新机组,2008年后不再投入新机组200MW等级常规机组(200MW-250MW)3702005年后没投入新机组,2008年后不再投入新机组300MW等级常规机组(300MW-350MW)350335600MW等级及以上常规机组327315(注:表中能耗限额不包括燃用煤矸石和油页岩发电的机组)二、说明1、适用范围本限额规定了火力发电厂供电标准煤耗技术经济指标的限额和计算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已投入商业运行的火力发电厂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的供电标准煤耗技术经济指标的统计计算和评价。2、定义供电煤耗指标限额供电煤耗是反映火电厂发电设备效率和经济效益的一项综合性技术经济指标。本标准所指供电煤耗均为年度(自然年)统计值。供电煤耗指标限额=供电煤耗指标基准值×修正系数即B=K×BJ(1)式中:B——机组供电煤耗指标限额;BJ——供电煤耗指标基准值;(见表1)K——修正系数,K=1+K1×(0.85–X)+K2+K3其中:K1为负荷修正系数,X为负荷系数。当X>0.85时,K1=0;当X≦0.85K1=0.25;K2为脱硫补偿系统,有安装脱硫装置的为0.013,没有的为0。K3为煤质补偿系统,当可燃质挥发份Vr12%作调整,K3=0.065。3、技术经济指标说明3.1耗用标准煤量技术经济指标耗用标准煤量是指统计期内用于生产所耗用的燃料(包括煤、油和天然气等)折算至标准煤的燃料量。计算公式为:Bb=Bh–Bkc(2)式中:Bb——统计期内耗用标准煤量,t;Bh——统计期内耗用燃料总量(折至标准煤),包括燃煤、燃油与其他燃料之和,同时需考虑煤仓、粉仓等的变化,t;Bkc——统计期内应扣除的非生产用燃料量(折至标准煤),t。应扣除的非生产用燃料量:a)发电机做调相运行时耗用的燃料;b)厂外运输用自备机车、船舶等耗用的燃料;c)修配车间、副业、综合利用及非生产用(食堂、宿舍、幼儿园、学校、医院、服务公司和办公室等)的燃料。3.2厂用电技术经济指标发电厂用电率是指统计期内厂用电量与发电量的比值。计算公式为100fdfcyWWL(3)Wd=Wcy–Wkc(4)式中:Lfcy——发电厂用电率,%;Wd——发电用的厂用电量,kW·h;Wf——统计期内发电量,kW·h;Wcy——统计期内厂用电量,kW·h;Wkc——统计期内应扣除的非生产用厂用电量,kW·h。应扣除的非生产用厂用电量包括:a)发电机作调相机运行时耗用的电量;b)厂外运输用自备机车、船舶等耗用的电量;c)输配电用的升、降压变压器(不包括厂用变压器)、变波机、调相机等消耗的电量;d)修配车间、副业、综合利用及非生产用(食堂、宿舍、幼儿园、学校、医院、服务公司和办公室)的电量。3.3发电煤耗技术经济指标发电煤耗是指统计期内每发一千瓦时电量所需耗用的标准煤量。计算公式为(5)式中:bf——发电标准煤耗,g/(kW·h);Bb——统计期内耗用标准煤量,t;Wf——统计期内发电量,kW·h。3.4负荷系数技术经济指标负荷系数是指机组运行平均负荷与机组额定容量的比值。计算公式为(6)式中:epjPPX610fbfWBbX——负荷系数,MW/MW;Ppj——机组平均负荷,MW;Pe——机组额定容量,MW。3.5供电煤耗技术经济指标供电煤耗是指统计期内每供一千瓦时电量所需耗用的标准煤量。计算公式为(7)式中:bg——供电标准煤耗,g/(kW·h);bf——发电标准煤耗,g/(kW·h);Lfcy——发电厂用电率,%。1001fcyfgLbb附件2:广东省石油化工行业主要产品能耗限额第一部分炼油能耗限额一、能耗限额1、现有装置能耗限额能耗限额项目单位限额备注原油加工单位综合能耗千克标油/吨70全加氢流程为75单位能量因数能耗千克标油/吨•因数11.52、新建项目(装置)准入值能耗限额项目单位限额备注原油加工单位综合能耗千克标油/吨68全加氢流程为73单位能量因数能耗千克标油/吨•因数11二、说明1、适用范围适用于以原油加工的炼油厂、炼油装置对综合能耗的计算、评价和控制。2、引用的文件或规范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国家统计局《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消耗情况(P207表)指标的计算方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厂能量消耗计算与评价方法》。3、术语及其定义3.1炼油厂综合能耗:报告期内炼油装置及辅助系统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如各种燃料、动力(电、蒸汽)和耗能工质等,进行综合计算所得的能源消耗量。3.2原油加工单位综合能耗:报告期内以单位原油加工量表示的实际综合能耗,即炼油厂综合能耗除以原油加工量。3.3炼油厂能量因数:炼油厂能量因数由炼油装置能量因数和辅助系统因数两部分组成。各炼油装置的能耗定额与常减压蒸馏装置能耗定额基准的比值为该装置的能量因数。各炼油装置的加工量与全厂原油加工量的比值与该装置能量因数的乘积之和,为炼油装置能量因数。辅助系统能量因数以各辅助系统能耗定额与常减压蒸馏装置能耗定额基准的比值,并乘以处理量与原油加工量的比值所计算的因数之和。3.4炼油厂单位能量因数能耗:以单位能量因数表示的综合能耗,即原油加工单位综合能耗除以全厂能量因数。3.5全加氢流程:指炼油加工过程为全面加氢精制工艺流程。4、限额指标的计算方法(1)单位综合能耗的计算综合能耗量计算公式为:E=∑MiRi+Q式中:E—统计对象综合能耗量,kg标油/年(月、季);Mi—某种能源或耗能工质的实物消耗或输出量,kg标油(kWh)/年(月、季);Ri—对应某种能源或耗能工质的能量换算系数,kg/kg(kWh)Q—与外界交换的有效能量折为一次能源的代数和,kg标油/年(月、季)。向统计对象输入的实物消耗量和有效热量计为正值,输出时为负值。单位综合能耗的计算公式如下:e=E/G式中:e—炼油单位综合能耗,kg标油/t;E—统计对象综合能耗量,kg标油/年(月、季);G—统计对象的原油加工量(或原料加工量、产品产量),t/年(月、季)。(2)单位能量因数能耗计算全厂炼油实际单位能量因数能耗计算公式如下:ef=e/Ef式中:ef-为全厂炼油实际单位能量因数能耗,kg标油/吨.因数;e-为全厂炼油实际单位综合能耗,kg标油/吨原料;Ef-为全厂炼油能量因数。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折算标准油系数见表1。表1标准油(41868KJ/kg)能源和耗能工质数量和单位折算为标准油系数(单位kg)电1kWh0.26新鲜水1t0.17循环水1t0.10软化水1t0.25除盐水1t2.30除氧水1t9.20凝汽式蒸汽轮机凝结水1t3.65加热设备凝结水1t7.65燃料油1t1000燃料气1t950催化烧焦1t950工业焦炭1t80010.0MPa级蒸汽1t923.5MPa级蒸汽1t881.0MPa级蒸汽1t760.3MPa级蒸汽1t660.3MPa级蒸汽1t55第二部分乙烯能耗限额一、能耗限额1、现有装置能耗限额能耗限额项目单位指标单位乙烯生产综合能耗千克标油/吨6702、新建项目(装置)准入值能耗限额项目单位指标单位乙烯生产综合能耗千克标准油/吨630二、说明1、适用范围适用于以油(轻油、柴油、重油、石脑油、凝析油、原油)、气(乙烷、丙烷炼厂气)经裂解、分离过程制得的乙烯装置对综合能耗的计算、评价和控制。不适用于酒精脱水制得的乙烯,也不包括直接利用未经分离的裂解气体或其他气体中的乙烯馏分。2、引用的文件或规范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国家统计局《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消耗情况(P207表)指标的计算方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化股份化(2007)14号《关于化工能量消耗统计分析系统试运行的通知》。3、术语及其定义3.1乙烯生产综合能耗:报告期内乙烯工艺装置本身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如各种燃料、动力(电、蒸汽)和耗能工质等,进行综合计算所得的能源消耗量。3.2单位乙烯综合能耗:报告期内生产单位乙烯的综合能耗。即乙烯生产综合能耗除以乙烯生产量。3.3乙烯生产量:指乙烯生产装置的乙烯生产量,不包括丙烯等联产品。4、限额指标计算方法乙烯生产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包括燃料油、燃料气,各种蒸汽,电力等,不包括原料。计算能耗的乙烯装置界区仅包括乙烯工艺装置(原料预处理、裂解、压缩、分离、制冷等)本身,不包括开工锅炉、锅炉给水、循环水、空压站等辅助生产设施。统计区间范围为从石脑油、柴油、加氢尾油或凝析油等输入净化到氢气、甲烷、乙烯、丙烯、混合碳四、裂解汽油、裂解轻油等产品分离采出为止。包括了原料脱砷、脱硫单元、裂解炉区、急冷区、压缩区、分离区及废碱处理单元、火炬气回收系统。单位综合能耗的计算公式如下:e=E/G式中:e—乙烯单位综合能耗,kg标油/t;E—统计对象综合能耗量,kg标油/年(月、季);G—统计对象乙烯生产量,t/年(月、季)。各种能源和耗能工质折算标准油系数见表2。表2能源和耗能工质数量和单位折算为标准油系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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