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管理制度1、加强营运车辆驾驶员管理,抓好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2、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必须持有效证件驾驶营运车辆,凡申请加入公司参与经营的驾驶员必须填写《甘肃西运集团驾驶员录用/转让申请表》。3、对经营业主新聘用的驾驶员集团要严格进行审查,且必须通过政治思想、驾修技术、身体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在上岗前必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了解从事运输生产的同时,明确安全生产是自己最基本的义务和不可推卸的责任。按规定进行安全行车、业务知识、劳动纪律教育。录用后应经过1—3个月的试用阶段,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单独执行运输任务。4、驾驶员出车前必须检查营运车辆牌证、随车安全设备、随车工具等是否齐全可靠,检查乘客是否超员、携带“三品”上车。5、营运车辆驾驶员应积极参加安全例会、学习业务知识,自觉参与集团各种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2次。6、营运车辆驾驶员需爱护营运车辆,坚持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和做好营运车辆的日常维护工作。7、对违反交通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对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理。对一部分屡教不改的违规驾驶员或经营者要按照相关管理制度予以采取强制措施进行纠正。8、驾驶员的招聘和录用由集团安技科统一审核、培训,报请集团安全技术部、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批准备案后方可录用并出具相关手续。9、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或被交管部门吊销或记分被降级及违反公司管理规定被解聘者,公司再不聘用。10、驾驶员在事故发生时,首先要立即停车抢救伤者,并及时报告医疗、公安、运管、保险公司和本集团有关科室负责人,同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11、执行长途客运班线和外出包租车应向公司汇报车辆运行情况。12、严禁驾驶带病车辆、超载、超速行驶,严禁在高速公路上上下旅客,严禁疲劳驾驶。尤其是小快客决不允许载运超高、超宽货物运行和超载、超速行驶。13、运行山区或超长线路运行的驾驶员持大客照原则上不满一年者不予聘用。三、驾驶员招聘、录用流程1、初审(1)客运、公交、出租公司在接到车主和驾驶员招聘申请书时,首先自愿报名,然后对驾驶员的有关驾驶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驾驶信息如下:(共18项)1.驾驶员姓名;2.性别;3.年龄;4.从业时间;5.详细地址(户籍证明);6.身份证号;7.有效联系电话;8.驾驶证号;9.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10.档案编号;11.审验有效期限;12.准驾车型;13.准驾证号;14.格证初次领证日期;15.截止日期;16.别;17.效期限;18.历。(2)客运、公交(出租)公司通过对车主和驾驶员信息进行初审后合格的填制甘肃西运集团营运车辆车主和驾驶员招聘录用及转让表并在此表内加注初审意见或建议,交安技科复审。初审不合格的要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当事人。2、复审(1)安技科在接到客运、公交(出租)公司填制的甘肃西运集团营运车辆车主和驾驶员招聘录用及转让表后合格的应指定专人出具相关证件、证明到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交警管理部门除对以上18项驾驶信息进行有效性、合法性、相符性的核查外,最重要的还要对所申请招聘的车主和驾驶员进行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事故的记录及违章、违法行为予以证明、核实。以上信息经职能部门核查后属实的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核查意见,同时公司查询人也应该在查询表上签字确认,并与车辆其他信息一同存档备查。(2)经安技科核查所持证件有效、合法、相符的,对该招聘车主及驾驶员进行公司内部关于驾驶员管理及聘用方面的相关规定要求的复核:①驾驶员年龄超过55周岁,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予聘用,年龄超过60周岁的,坚决不予聘用;②本年度内发生同等责任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的不予聘用;③由于驾驶员故意造成车辆损失和人员受伤的一次性取缔聘用资质;④招聘驾驶员在执行包租车业务中未遵守公司包租车规范、流程运行的一律予以解聘,三年内不予聘用。⑤年度内驾驶长途客运车辆在凌晨2-5时未严格执行停车落地休息制度,被交管部门查获的,不予聘用;⑥年度内驾驶客运车辆发生两次超员、超速已达20%及以上的违法行为的不予聘用。⑦未经公司同意,私自承揽包租车业务,经GPS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3)经核实该招聘车主及驾驶员驾驶证件、从业资格证合法、有效、符合公司驾驶员聘用的先决条件后,由公司安技科具体负责对招聘车主及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政策、法规、指令和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一系列规定、要求进行理论试卷考核,经考核成绩在90分或90分以上的为合格,合格者接受安技科对招聘车主及驾驶员进行的安全操作技能,安全行车要领及行车注意事项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并接受安技科的现场车辆交规及应急处置措施的提问。经以上综合考核合格者在招聘、录用表内加注聘用意见并签字后提交分管领导审核。经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在招聘、录用表内加注不合格的意见并签字后退回客运公司备案。3、审核聘用驾驶员及车主通过以上初审、复审合格的提交分管领导进行最后一项驾驶资质的审核。经分管领导审核合格的加注同意聘用意见,并签字后移交客运公司备案。安技科应与录用驾驶员进行签订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告知公司安全生产的一系列管理制度、规定、要求,以便尽快熟悉、落实。同时录入西运集团驾驶员信息库,并对所驾车辆相关信息予以及时更新。经分管领导审核不合格者在招聘、录用表内加注不合格的意见并签字后退回相关部门备案。四、安检/报班/1、凡我集团营运车辆在参与线路运营前必须先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测。2、集团各经营业户必须持车辆、驾驶员及票员有效证件进行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测。3、营运车辆安全检测合格后,方可参与线路运行。客运车辆按照客运站站务管理规定执行,出租车辆按照公司规定执行。4、班线经营业户经公司审查后,由公司开具派车单,再执安全检测合格证和派车单前往调度室进行报班运行。5、凡营运车辆安全例检不合格或不进行车辆安全例检的,坚决不予配置线路资源参与运行,并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6、凡营运车辆确需外出,不能参加集团的线路运营时,经营业户必须到公司开具营运车辆请假条,待批准后,方可外出。具体可参考车辆请假流程。7、集团营运营运车辆被相关部门查处或违反集团管理规定,集团将责令停业整顿,在此期间不予营运。8、在执行重大政治任务和公益活动中,由集团统一组织,由客运公司开具派车单,并组织实施,集团或相关部门未批准运营,凡私自运营的营运车辆,按相关规定处理,且予以停业整顿。1、集团每月召开2次,由安技科负责召集,客运、公交、出租公司、车站配合,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营业主和驾驶员、乘务员参加学习。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每次召开安全会议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6人。2、安全会议的内容:①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②汇报、分析本月安全形势,总结安排下月安全工作;③研究和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重大问题;④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及肇事者召开事故分析会,并写出分析报告。3、安全会议必须有文字依据,会议记录,要求,规范、齐全、清楚,并留存影象资料。4、安全会议应由集团安全主管经理或主要负责人主持,主持人不在家时,应指定一名专人负责,参加会议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议人数的80%以上。驾驶员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活动,严格执行行车规则。5、公司安全学习会议定在每月的15、25日晚20时召开,出租公司驾驶员安全学习会议定在每月15、25日下午15时召开。凡集团经营业户必须持安全学习卡准时到集团进行定期安全学习。6、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实行点签制,每连续2次不参加安全学习会议者,予以停业整顿或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并纳入诚信考核范围,开会期间,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除研讨会外),一律关闭通讯工具。7、上述情况除正在执行上级部门或集团重大政治任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和援助、救援活动特殊情况时,可不参加安全生产例会,其它情况一律参加安全生产例会。8、驾驶员必须参加公司的一切安全活动,如:驾驶技能竞赛、驾驶员安全生产例会、事故救援等安全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安技科要及时对驻站、外出、请假等未参加本月安全生产例会的车辆驾驶员进行集中的培训、教育,以保证驾驶员的安全受教育面达到100%。9、公司管理人员安全学习,每月不少于4小时。1、安技科牵头,同有关科室、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结合安全例会,教育内容以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为主,同时转发有关安全方面的资料、通报等;2、加强营运车辆驾驶人员、全年员工安全教育不得少于24次,教育面必须达到全集团员工总人数的98%以上;3、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应有针对性,做到重点教育与一般教育相结合,集中教育与分散教育相结合,新员工教育与老员工教育相结合,教育的方法要灵活多样、生动活泼;4、要充分运用标语、广播、黑板报、墙报和简报等多种形式,宣传生产、工作和其它方面的安全知识,以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技能水平。5、客流高峰期、节假日、春运、冬春交接期,应加强在车站、车厢、驾驶员、乘客、乘务员中的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同时要积极对安全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相关安全知识进行宣贯、教育,使得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一位驾驶员和参营者的实际行动中。6、客运站要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广播、大屏幕、电视、标语等方式对安全知识进行宣传,让安全管理工作得到广大旅客和司乘人员的参与和支持。7、在特定时期要组织驾驶员家属、乘务员安全学习会议,让他们也认识到“人人都是安全第一责任人”。8.强公司车辆驾驶员管理,特制订车辆及驾驶员信息档案:(1)范围:①驾驶证及体检回执复印件②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③乘务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④车辆行车证复印件⑤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印件⑥车辆二级维护保修单复印件⑦驾驶证查询证明⑧新招驾驶员资料原件⑨车辆报废证明原件⑩本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原件(2)更新: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乘务员资格证、车辆行车证、车辆道路运输证、车辆二级维护等证件在所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按要求进行更新。(3)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为使责任分明,目标明确,年终按要求与经营者和驾驶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存档。驶员请销假制为了明确当班驾驶员安全职责,维护车辆正常运行,保障广大旅客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1、凡我公司营运车辆驾驶员都应遵照本制度。2、车辆驾驶员如需请假须提前一天具备请假条到公司安技科进行核准,并遵守以下请假标准。(1)事假①请假一天的必须提前一天向安技科提出申请,说明请假事由,请假后车辆由谁驾驶,替驾人是否符合公司驾驶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待公司安技科核准后方可签单运行,假满后须报请安技科进行销假处理。②三天以内的事假须报请所属公司车辆安技科批准。③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的事假先有安技科在权限内签批后报请主管经理批准备案。④七天以上的报请生产副总签批后呈报董事长核准备案。⑤驾驶员因特殊原因请长假,替班驾驶员须经安技科理论与实践考核合格并签订年度安全责任书,同时变更其它信息即可备案。(2)病假①请假一天的必须提前一天向安技科提出申请,由安技科批准备案。②三天以内的病假须报请所属公司车辆安技科批准备案。核准后方可签单运行,假满后须报请安技科进行销假处理。③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的病假需持县级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入院证明、住院证明及病历先有安技科在权限内签批后报请主管经理批准备案。假满后须报请安技科进行销假处理。④七天以上的报请生产副总签批后呈报董事长核准备案。假满后须报请安技科进行销假处理。⑤驾驶员因特殊原因请长假,替班驾驶员须经安技科理论与实践考核合格并签订年度安全责任书,同时变更其它信息即可备案。3、请假期间发生的商务事故、交通事故均由经营者承担,相关事宜按双方签订的经营合同处理。4、对年度内累计请假达30天的驾驶员,将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一年内不得录用。5、替班驾驶员在替班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商务事故均由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