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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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郴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方案为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全面提高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的整体水平和实力,强化办学的专业特色,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做大做强做优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特制定本方案。今后一段时期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工作重点将以教学改革为核心,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并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重点建设专业评估工作。一、开展重点专业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加强专业建设是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做大做强做优职业教育的根本途径,也是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内涵要求。目前我市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存在“三个不强”:一是师资力量不强;二是设备设施不强;三是实验实训基地不强。这三个不强已成为推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最大障碍。因此,迫切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和我市产业结构来确定职业学校的专业重点。通过重点专业建设提升职业学校整体专业建设水平,增强学校的办学实力,扩大学校的发展空间和后劲,使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在数量、质量、结构和效益1上的协调发展;促进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与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紧密结合;促进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管理、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整体改革;促进以培养“双师型”教师为重点的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实验、实习设备的现代化建设,使实验、实习设备和条件与生产、服务现场基本同步;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效益和水平,强化办学的专业特色,培养面向生产、服务一线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专门人才,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效服务。二、重点专业建设的工作目标与要求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目标是:用三至五年的时间,通过加强专业建设,评估认定一批重点专业进行重点建设,在全市建成20—30个代表郴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水平的重点骨干专业,为创建全省乃至全国一流水平的重点骨干专业作积极准备。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主要要求是:(一)进一步加大专业结构调整力度,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是职业教育主动服务经济和社会、体现自身功能和特色、实现培养目标的基础性工作。专业结构调整,是职业教育提高自身适应力、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各县(市、区)要结合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依据当地产业对人才的需求,加强对学校专业结构调整的指导和管理,统筹规划,2合理布局,提高教育资源的整体效益。各职业学校要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与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依据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积极创造条件开发、增设新专业,调整、改造老专业,形成各自的专业特色和专业优势。要选择基础好、发展前景广阔的骨干专业、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加以重点建设。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应确定2—3个专业进行重点建设,一般职业学校要确定1—2个专业进行重点建设。(二)积极推进课程改革,构建重点专业课程体系。课程改革是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的核心。职业学校应依据教育部《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制订各专业教学计划。构建适应产业行业、科技进步、个性发展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课程结构要实行整体优化,认真处理好文化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实践课程的结构和比例,以满足学生就业、升学、个性发展的多元化需要。课程内容要及时更新,充实生产服务一线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要考虑并体现现代化、信息化、国际化的发展要求,以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需要。课程实施过程中要推进产教结合、产学研结合,着力培养学生的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教学实效,体现职业教育特色,增强学校自我创新能力。积极改进课程评估方式,构建以就业为核心,以技能为重点的教学评估机制,积3极开展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专业技能、学科能力等考试考核工作。(三)以“双师型”教师培养为重点,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是教学改革的主力和关键,师资队伍水平决定学校专业建设的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职业学校要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师资培养培训计划,落实师资培养培训的经费,形成促进教师积极向上、不断学习的激励机制。要重点选择和培养专业带头人,大力提高师资的整体水平。要大力加强师德建设,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学校要根据有关精神,建立专业教师到企事业实践制度,鼓励专业教师积极参加生产服务一线岗位锻炼,加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结合,努力成为“双师型”教师。要拓宽师资来源渠道,广开门路,向社会招聘和引进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到校任教,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市教育局将制定我市职业学校教师培训规划和方案,分期分批对全市职业学校教师进行专业培训,城市教育费附加中用于职业教育部分将拿出一定经费用于此项工作。(四)切实加强校内外实验实习基地的建设。实验实习基地建设是专业建设的突破口,也是专业建设的硬件基础。实验实习基地建设要充分体现专业的特色和水平,满足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的需要,体现生产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学校要本着自力更生、分步实施、重在使用的原则,不断添置和更新实验实4习设备;要加强与生产、服务企业单位联系,在校外建设一批相对稳定的生产实习基地;要开展产教结合、产学研结合的活动,把实验实习设备与生产、经营、培训、技术开发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实验、实习设备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五)努力提高职业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重点专业建设的根本目的是要在专业上强化和突出职业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学校要加强与社会和企业用人单位的紧密联系,成立专业建设咨询委员会,征求企事业单位对专业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要定期听取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意见,及时反馈调整,改进教学工作,加强学生的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三、市级重点建设专业的标准与评审办法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郴州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制定了郴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标准》(见附件1)。我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依据《郴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标准》进行评审。市级重点建设专业评估范围暂定为郴州市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骨干专业。今后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原则上从市级重点建设专业中推荐。评估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先由各县(市、区)5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培训、发动,由学校按照《郴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评估标准》进行自评,写出自评报告,向县(市、区)教育局报送书面申报材料,由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初评、遴选。初评结束后,县(市、区)教育局择优将学校申报材料和县(市、区)复评报告(复评报告的具体内容见附件2),报送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市直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参加最后评估。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申报专业一般不超过2个,其他职业学校申报专业一般不超过1个。四、重点专业建设的组织管理与政策保障市教育局成立由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及学校等方面专家组成的郴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如下:主任:李纯之成员:周文剑、郭朝雄、雷春国、李晓林、张元东、唐桂苍、邓庆平、李晓平、陈远扬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的专业进行评审。评审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材料评审、测评核实和实地考查相结合的形式,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的专业,市教育局认定批准后予以公布。重点建设专业不搞终身制,每三年复评一次,实行优胜劣汰,滚动发展。6省里的职教专项经费及市里的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部分将按评审认定的重点建设专业,根据专业建设投入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下达,主要用于重点专业的实训设备购置。学校主管部门每年都应划出一定数额的重点建设专业专项经费。学校要积极采取多种渠道筹措专业建设经费,用于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习设备和基地建设、课程开发和教材建设。专业建设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同时,市里将在招生计划上向重点建设专业倾斜,以促进初中毕业生合理地流向重点专业,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办学效益。加强专业建设是职业教育今后较长一段时期面临的重大任务,尤其是重点专业的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都要把重点专业建设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领导,制定相关政策,采取有力措施,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支持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职业学校是重点专业建设的主体,要主动、切实做好专业建设的各项工作。附1、郴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标准2、郴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申报表2006年5月30日7附件1郴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标准关于《郴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标准》的说明一、《郴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力求体现导向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原则,适用于我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的评审。所有指标除“基础设施”等少数条目外,大多限于被评审的专业。二、本《标准》为两级指标体系,一级指标共五个,包括专业设置、专业师资、教学设施、教学管理、规模、质量与示范。下设16个二级指标,整个指标体系100分计算,评分时设置了a、b等级系数分别为1、0.7,然后以其等级系数乘以该指标的权重,即为该条目得分。a、b等级系数之间,根据评估情况,可进行浮动,但最高分数不超过1,未达到等级不得分。三、除条目中有明确时效说明者外,评审时效一律为评审前三学年。四、本《标准》中有关教师的条目均指该专业的教师。五、本《标准》中凡数量及比例达xx以上均含该值。六、本《标准》的解释权在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8郴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标准(试行)一级指标二级指标A专业设置(16分)A-1专业开发(6分)A-2专业建设规划(6分)A-3专业培养方案(4分)B专业师资(26分)B-1师资结构(6分)B-2教师业务水平(10分)B-3师资培训(10分)C教学设施(24分)C-1信息技术设施(2分)C-2实验室及设备(6分)C-3实训基地(8分)C-4图书资料(2分)C-5经费投入(6分)D教学管理(18分)D-1教学管理(8分)D-2教学改革(10分)E规模、质量与示范(16分)E-1学生规模(4分)E-2学生质量(8分)E-3专业示范作用(4分)9指标条目编号及名称A-1专业开发(权重6分)要求1、专业的设置经过社会调研论证,以当地或相邻地区支柱或重点产业的人才需求为依据,适应产业发展的需要,专业培养目标能扣紧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方向和体现中等职业教育的特点;2、行业、企业以一定形式参与专业的开发与建设。评分标准A、专业设置符合区域性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要求;能为支柱或重点产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行业、企业以一定的形式参与专业的开发与建设作用显著;B、专业设置基本符合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要求;能为支柱或重点产业培养技能型人才,行业、企业以一定的形式参与专业的开发与建设,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资料1、社会调研材料、论证报告、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等;2、行业、企业及参与开发建设成效的有关资料。评分说明由专家组查看三年来学校对社会、企业的调研与论证,对企业、用人单位参与的有关资料认定。专家组重点测评专业设置与当地支柱或重点产业的结合度,专业开发的价值取向,该专业是否可作为重点建设的对象。指标条目编号及名称A-2专业建设规划(权重6分)要求1、专业建设按三年规划,措施合理、目标明确;2、落实专业建设规划。评分标准A、根据地方产业结构调整产业的发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并认真落实,成效显著;B、有专业建设规划,落实情况较好,有成效。10资料1、专业建设规划;2、计划落实情况材料。评分说明专家组重点测评“规划”的合理性,是否能达到重点专业建设的标准。指标条目编号及名称A-3专业培养方案(权重:4分)要求1、按人才培养模式制定专业培养方案;2、专业培养方案实施情况。评分标准A、根据产业和相关企业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专业培养方案,认真实施,成效显著;B、有专业培养方案,实施情况较好,有成效。资料1、专业培养方案;2、方案实施情况材料。评分说明专家组重点测评“方案”是否体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精神,特别在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材选用、教学与认证结合、实训等方面有较大的改革和进步。指标条目编号及名称B-1师资结构(权重:6分)要求1、专任专业教师学历符合国家规定的本科以上学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