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两宋的秘书工作主要内容:☆两宋时期的社会发展状况一、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秘书机构二、皇宫秘书机构三、秘书官吏四、文书档案工作☆两宋时期的社会发展状况宋朝在中国历史上承五代十国、下启元朝,根据首都及疆域的变迁,可再分为北宋与南宋,合称两宋。宋朝从公元960年宋太祖赵匡胤陈桥兵变建立,到1279年被元朝灭亡,共存在了319年。北宋国都在开封,南宋国都在杭州。北宋是与辽、夏、金对峙时期,而南宋则是偏安衰亡时期。建都开封的宋朝示意图北宋,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统治阶级通过“杯酒释兵权”解除了一批手握重兵的节度使的大权;宰相之下添设“参知政事”作为副贰,而且还把枢密使和三司使定为常设官员,以枢密使分取宰相的军政大权,以三司使分取宰相的财政大权。南宋,政治上最无能的一个朝代。北宋在统一北方地区后,经济、文化得到一定发展,海外贸易也很发达。范仲淹的“庆历新政”、王安石变法,虽然没有能完全实现北宋的长期强盛,但也解决了一些社会矛盾。而方腊、宋江起义则从侧面反映了宋朝的内部矛盾已经加深。金灭北宋后,南宋基本是偏安在江南地区,没有了北伐重新统一北方的雄图大略。岳飞的北伐在统治者看来也仅是为了更好地偏安,巩固自己的政权。南宋末年贾似道的贪权误国加速了南宋的灭亡。文天祥等人的力挽狂澜也无法阻挡其速亡的势头。宋朝,朝廷三省中的秘书机构专门化,形成了系列;皇宫秘书机构翰林学士院继续发展;信访机构演进为鼓院、检院两个系统;秘书的选拔制度更趋专业化;文书档案工作全面分离。两宋时期,是秘书工作的成熟期。☆两宋时期是秘书工作的成熟期一、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秘书机构(一)三省、枢密院及三司中的秘书机构1、中书省内有如下秘书部门:“五房”:主房事;点检房;催驱房;班簿房;制敕库房;中书省沿袭唐制,仍有令、侍郎等官,只是中书舍人分作五案办事,五案指的是:上案、下案、制诰案、谏官案、记注案。2、门下省内的秘书部门通进司;银台司;章奏房;封驳房;发敕司;进奏院;进奏院的职掌具体为:(1)凡地方送京文书,由它摘录章奏事由,报告门下省,如是案牍及申禀文书,则直接投送有关省司。(2)凡发往地方的诏敕,三省、枢密院的宣,六曹、寺、监百司的符牒,由他收受后转送给地方。(3)中书省检正、枢密院检详每月将颁行事状送院,院须将其抄报各地,以交流信息,让地方了解朝廷政务情况。门下省仍有侍中、侍郎、给事中等官。3、尚书省的秘书机构尚书省内也设有开拆房、催驱房、班簿房、制敕库房,负责公文的收受、登记、催办和编录、保管等事务。尚书省的官员也仿唐制而设置,有令、仆射等。尚书省各部也设立了专门的秘书部门,称案。如刑部就有:进拟案——掌管断案刑名文书,凡断狱,由进拟案定奏稿,进呈皇帝批示,故得名。4、枢密院的秘书部门宋代枢密院总理全国军务,与政事堂合称为东、西二府,其长官称枢密院使或知枢密院事。其秘书机构为:枢密院承旨司承旨司中最重要的秘书官员还有:检详官5、三司的秘书机构三司是北宋前期国家最高财政机关,下分盐铁、度支、户三部。长官称三司使,又称计相,副职称三司副使。三司内的秘书部门有催驱房、掌督促、催办文书;开拆司、勾凿司、发放司。总之,宋代中央政府中的这些专门化的秘书部门,分工明确,有的负责文书收发、登记,有的负责督促、催办、检查,有的负责拟稿,有的负责封驳,有的负责承转,有的负责保管、汇录,他们各尽其责,又相互配合,形成为系统,比唐代更为成熟。长官为正宰相,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职掌为“佐天子,总百官,平庶政,事无不统”秘书机构有:孔目房、勾销房主要秘书有:检正官、堂后官(二)政事堂(三)地方秘书机构宋代地方行政建制基本划分为路、州、县三级。路为地方最高行政区划,领有数州、府、军、监,为防止割据分裂,以文臣为路的长官,并将其权力分解为帅、漕、宪、仓四司,分掌军、政、财监察之权,相互牵制。四司中掌军政的帅司,亦称安抚司,最为重要,主官称安抚使。四司官属中的秘书官员主要有:主管机宜文字官-----负责收发、保管机要文书。主管书写机宜文字官-----负责拟写、保管公文。宋代,州(府、军、监)长官的僚属分为幕职官和曹掾官两部分。幕职官职掌即办理公文,提出初步意见,提交长官决定,是长官的助手,显然属秘书官之列。曹掾官的职掌为参与谋划、办理文书等,有录事参军事、诸曹参军等,系沿用唐代官称。县府内仍有主簿掌领文书事务,增加了一些新的名目,重要的有:押司帖司二、皇宫秘书机构(一)翰林学士宋仿唐制,设置翰林学士院,职掌为起草制诰、赦敕、国书等王命文书,并侍从皇帝出巡、充当顾问。宋朝,对翰林学士的人先就特别慎重、严格,一般由宰相提名,皇帝亲自挑选任命。参与机要。负责草拟宰相、枢密使、节度使等高级官员的任免诏书,一经写成呈报,即作为皇帝和朝廷的正式文件发出,对朝野的影响十分巨大。它在褒贬的轻重上直接关系着被任免官员的声誉和今后的前途。言语影响皇帝。翰林学士还有单独面见皇帝、陈述个人看法的权利。皇帝也常常主动抽出时间,倾听学士的意见。他们能利用这种机会,对皇帝施加影响,尤其是能左右一些重大的任免,具有重要的辅助决策权。所以,他们既是大臣们畏惧的对象,又是大臣们极力讨好的对象。宋代翰林学士起草诏命时,保密措施很严格。宋代还设有一些冠翰林学士之名而不属于学士院的官,有“翰林侍读学士”、“翰林侍进学士”,称为“经筵官”,在皇帝左右进进书史,相当于皇帝的学习秘书。宋代置官滥芜杂,叠床架屋,各官署官员大多只享受待遇,不干实事,其所谓“居其官不知其职,十常八九”。唯独翰林学士院始终有名有实,可见皇帝对机要秘书机构的高度重视。(二)信访机构1、鼓院、检院宋仿照唐代匦使院,设立鼓司,受理天下投书。宋初置有匦院。雍熙元年(公元984年)改“匦”为“检”,称匦院为登闻字、景德元年(公元1004年),又改称登闻检院,以朝臣主管,元丰改制后,隶谏议大夫。鼓院(初级)、检院(高级)就是皇宫的信访机构。宋代的中央信访机构分为两个各自独立、层次不同的部门,鼓院为初级部门,检院为高级部门。武则天鼓励吏民投书的目的是为了打击政敌,宋代设两院的主要目的是为让皇帝直接了解下情,这就扩大了信访工作的范围,增加了它的作用。唐代匦使院隶中书省,宋代两院却隶属门下省,门下省为皇帝的近侍组成,故就隶属关系而言,更亲近于皇帝;说明皇帝对两院更为重视,两院地位提高。两院的业务已有了规章。如检院规定,收到紧急上书须当天上呈皇帝,一般投书五天一进呈。这些规章的制定,使处理上书的手续有了条理,有利于提高效率。这些区别,反映出宋代的信访处理比唐代有明显的发展,其机构设置也趋于合理。2、唐宋信访机构的比较三、秘书官吏(一)宋朝秘书官吏综述北宋初各级秘书人员主要来源:从科举考试中录用和由地方官员自行聘任或从下级官府中提升。宋代,科举取士的名额比唐代大大增加。官员经一定年限后,经过考核和由人推荐,可逐级提升。如苏轼由福昌县主簿被提升为签书判官凤翔府公事,后历任起居舍人、中书舍、翰林学士兼侍读、翰林承旨,苏辙由渑池县主簿升为州掌书记,后历任司谏、起居郎、中书舍人、门下侍郎,陆游则由福州则由福州宁德县升为大理寺直兼宗正主簿。宋朝,中书省的秘书官员,以年高资深者称中书舍人,资历较浅者称知制诰,朝廷对之掌握非常严格,必须品学才识兼优者才能担任。担任此职,必须通过考试。其中,皇宫秘书从指定的官吏选拔。宋代,官员都有“官”和“差遣”两个头衔。“官”为定品秩、俸禄、待遇的官阶;“差遣”为官员实际担任的职务,将职称和权力分离。这一措施的本意在于提高官员的政治素质和行政职能,便于皇帝掌握用人大权,既易于提拔官阶较低而有才能者担任要职,也易于撤换无能或不可靠的官员为闲职。(二)强调从基层提拔秘书官“不历州县不拟台省”。经过考试取得进士被派往地方官府。这个制度的优点:一方面,中高级秘书有了经验;另一方面,为基层优秀人才提供了升迁机会。(三)宋朝选拔朝廷文字秘书制度宋朝的下行文,最重要的内制由翰林学士撰写,重要的由知制诰或中书舍人来写。而朝廷日常运用的大量一般公文,却缺少拟写的人才。王安石改革科举时,考试内容由重文学诗赋改为重经义、策论,被录取者虽通晓经学,但文学水平降低,不太熟悉公文拟写,使朝廷在起草诏、诰、章、表等公文时,极感缺乏专门人才。宋哲宗采纳此建议,特设宏词科,专门选拔进行所需的文字秘书,规定中有取得进士者才能报考,以要求考生必须博览古今,熟悉经史,有很高的文学修养,在此基础上再试其公文写作能力。相当于今天从有高学历的知识分子中选取文字秘书。自此形成了两宋选拔朝廷访秘书和制度。南宋高宗时,改宏词科为博学宏词科,并放宽报考限制。但是,考试规则愈加严格,考试的内容应用性更强,规定:“以制、诏、书、表、露布、檄、箴、铭、记、赞、颂、序十二件为题,”凡报考者,须依这十二种文体各作应用公文两篇,于报名时递交礼部,由学士院中学官审阅,合格者才允许离任赴京应试。这一制度,以直接考核拟写应用公文的能力选用秘书,选拔目的具体,要求明确,将秘书选拔制度大大推进了一步。(四)民族气节宋朝的秘书官员除了具有隋唐秘书官员的基本素质外,还具有鲜明的民族气节。秘书人员无实权,他们的民族感情往往表现在积极发表坚持抗战、反对妥协投降的言论之中。如:胡安国;胡寅;张居正等胡安国胡寅张居正秘书官吏1、宋朝秘书来源:从科举考试中录用;由地方官员自行聘任;从下级官府中提升;“官”和“差遣”。2、强调从基层提拔秘书官“举非州县之职,则毋以台谏选焉”3、宋朝选拔朝廷文字秘书制度4、宋朝秘书官吏的民族气节四、文书档案工作(一)文书工作制度(二)公文文体(三)文书档案工作分流(一)文书工作制度宋朝,公文用纸制度进一步发展,除制诏根据内容规定各种用纸外,对文武官员的公文用纸也有规定,据《宋史·职官三》记载,宋代文武官员的公文用纸有五种十二等,宫廷内及命妇的文书用纸有七种十二等,内外军校公文用纸有三种四等,外夷酉长及蕃长用纸有两种两等。公文折叠制度公文装封、编号制度贴黄制度公文拟制和誊录制度公文签名、判署制度一文一事制度公文移交制度引黄公文抬头避讳制度公文格式军邮制度保密制度录黄、画黄(二)公文文体各级下行文上行文平行文(三)文书档案工作的分流1、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分流唐以前,文书工作档案工作都混为一体,保管档案的部门就是文书制作、处理部门,档案人员就是文书人员,或承担部分文书工作。如秦朝的尚书既是皇宫文书工作者,又负责保管专供皇帝查阅的重要档案。又如汉代的兰台令吏,既是兰台主官。又有负责拟制诏书的职责,兰台还兼为研习、编撰经典的学术机构。这些都反映出文书、档案工作的界限尚未划清。唐代,设立了专门的档案库——甲库。唐行科举制,凡参加省试、选试者,其职名、姓名、籍贯、考绩、考选及授官等情况均有详细记载,形成人事档案、称官甲、甲历或甲敕,保存官甲的库房即为甲库。尚书省的吏部与中书省、门下省三处各设有甲库,分别存藏官甲。宋代,随着档案激增和文书处理制度的进一步成熟,从中央到地方普遍设立起专门化的档案房——架阁库。架阁库是官府贮存文版案卷的木架,自下至上分有多格。架阁库于北宋崇宁年间首先在尚书省设立,置管干架阁库官主管,宣和年曾废除此官,南宋绍兴初年复置,嘉定年间,三省、枢密院、三司及一些寺、院都建立了架阁库,由本部门的制敕库房统领,各部的制敕库房职掌有所不同,主要负责收贮制书、诏令和其他文书档案。此外,中央还设有最高级别的档案库,称金耀门文书库。宋代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府普遍设立档案库,表明了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全面分离,档案工作进一步专门化,这是宋代的档案工作比唐更主成熟的标志之一。2、档案工作制度趋于完善对唐朝的“一案一卷”制度,宋代作了发展:凡在文书登记和立卷时,需区别新案和旧案,如是旧案,则需与前件粘连在一起,立卷存档,称“连粘”。这一发展,使档案内容前后连贯,能够系统地反映事情或问题的特征。档案的集中——宋代规定,凡中央政府形成的档案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