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目标责任书甲方:曲美至亚果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做到预防污染、持续改进,水保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营造绿色通道。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建设中的水保责任,根据国家及西藏地区有关水保的各项法规和制度,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一、甲方责任1、认真贯彻国家、西藏地区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水保工作的方针、政策,检查督促乙方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2、加强对水保工作的领导,建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水保管理组织,制定水保规章制度,定期研究、布置和检查工作,预防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3、甲方应对乙方执行有关水保制度、规定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督促乙方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同时积极协助处理工程施工中存在的有关问题;4、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水保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必须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5、做好水土保持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认识,强化职工的水保意识。严格执行有关水土保持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施工技术细则规定的强制性条款;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对水土保持方案的有关要求。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水保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水保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交通部有关水保的规定;2、乙方应建立健全各级的水保管理组织,设立专(兼)水保检查人员,落实包括负责人在内的各岗位水保责任制,切实加强水保管理;3、乙方必须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水保有关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意识,督促职工自觉遵守纪律、制度和法规;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5、沿路沿线两侧不任意取土、弃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砍伐或改变工程沿线附近区域的植被与绿化。材料、废弃物不得于林下堆放,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的,施工结束后做好抚育与恢复工作;6、临时施工场地的选择与布置,尽量少占用绿地面积,减少对植被生态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绿化或整理复耕,重视临时施工用地的复耕;7、妥善处理废土方,山坡弃土尽量避免破坏或掩埋场坪旁边的林木、农田及其他工程设施。弃土避免堵塞河道、改变水流方向和抬高水位而淹没或冲毁农田、房屋;8、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农田、河流和渠道。施工机械的废油废水采取隔油池等有效措施加以处理,不得超标排放;9、靠近生活水源施工,用壕沟或堤坝同生活水源隔开,避免污染生活水源;10、搅拌站以及其他施工区产生的施工污水经治理净化处理后排放,不直接排入河道。11、注意保护自然水流形态,做到不淤、不堵、不留施工隐患,不阻塞河道;12、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止水污染;13、报废材料或施工中返工的挖除材料立即运出现场并进行掩埋等处理。对于施工中废弃的零碎配件边角料、水泥袋、包装箱等及时收集清理。三、违约处罚甲乙双方如违反上述规定发生水保事故的,各自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与损失。四、其他1、本责任书如遇同国家和西藏地区的相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西藏地区的相关规定执行;2、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3、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甲方:曲美至亚果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代表(签字):年月日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