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建筑评价标准解读-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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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特别关注TheSpecialFocus健康建筑评价标准《健康建筑评价标准》解读——舒适1、概况《健康建筑评价标准》(T/ASC02-2016)第6章“舒适”是健康建筑的重要内容,分为两部分:第6.1节为“控制项”,包括5条控制项条文;第6.2节为“评分项”,包括16条评分项条文。从内容上包含“声环境、光环境、热湿环境和人体工程学”的舒适性对健康的影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赵建平闫国军高雅春□重庆大学李百战喻伟□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何莉莎盖轶静摘要关键词本文从条文设置目的、条文框架、评价方法、重点关注内容等方面对《健康建筑评价标准》第6章“舒适”的各类技术指标进行了详细解读,并阐述了本章的特点。室内噪声;语言清晰度;光环境;光健康;人体热舒适2、标准控制项的解读2.1声声舒适控制项包括室内噪声和隔声性能2条。标准6.1.1条规定的是作为健康建筑,各类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的最低要求。为了突出健康建筑评价中和健康密切相关的要素特点,且尽量做到条文简洁、可操作性强、民众可感知。本条综合考虑人的不同行为对噪声的需求和建筑内主要房间的不同用途,将所有房间类型归纳为四类主要功能房间,对这DOI:10.16116/j.cnki.jskj.2017.04.00423解读篇四类房间,参考国内相关标准中的低限要求,制定本条。标准6.1.2条的目的是通过规定噪声敏感房间围护结构的隔声性能,提高噪声敏感房间抵御外部噪声源干扰的能力。保证噪声敏感房间的室内声压级水平,以及保证居家生活中声音的私密性,进而提高建筑的健康水平。以人住进房间之后的实际可感知为核心,本条规定的是建筑建成后现场实际测得的隔声性能,包括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和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两部分。需要说明的是,空气声隔声性能需要考核同层相邻房间的隔声性能和楼上楼下相邻房间的隔声性能。对于设计阶段评价,由于建筑尚未建成,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对建筑拟选用的各类建筑构件(如隔墙、门窗等)实验室测得的隔声性能,进行评价。2.2光光舒适控制项包括天然光光环境和人工照明光环境2条。标准6.1.3条的目的在于营造健康舒适的天然光光环境,其内容包括对日照、采光系数、采光显色性、采光均匀度以及太阳反射光污染等。良好的天然光环境可以使人心情舒畅,有助于人们保持健康的生理和心理状态。因此,健康建筑应采取合理措施满足各类指标的要求。此外,由于玻璃幕墙的广泛使用,其产生的光污染危害也日益严重,应加以控制。标准6.1.4条的目的在于保证安全、健康、舒适的人工照明光环境,其中室内照明包括空间照度分布、色温、显色性、色容差、频闪、光生物安全的相关内容;室外照明包括照度、色温及光污染等要求。照明光环境对健康有很大的影响,其影响因素也表现在多个方面,例如蓝光成分容易导致白内障以及黄斑病变等眼睛病理危害;工作视野内亮度差别过大,或视线在不同亮度之间频繁变化,容易导致视觉疲劳;光谱中红色部分缺乏会导致照明场景呆板、枯燥,影响使用者的心情;相同光源间色差较大,导致视觉环境的质量变差;照明系统频闪,轻则导致视觉疲劳、偏头痛和工作效率的降低,重则引发工伤事故,甚至诱发癫痫疾病等。此外,除直接的生理健康影响外,夜间昏暗的光照环境,也容易产生交通事故、犯罪率增加等恶劣影响。2.3热湿热湿舒适控制项包括围护结构性能1条。标准6.1.5条的目的是通过良好的围护结构热工设计避免围护结构内表面结露,以及内表面过高的辐射温度。建筑物内表面出现结露现象后,会产发霉、腐蚀、材料性质发生变质;同时由于霉菌孢子扩散,会产生臭味、恶化室内环境,危害身体健康。另外,围护结构隔热性能是体现建筑围护结构热特性好坏最基本的指标,我国南方地区夏季屋面外表面综合温度会达到60℃以上,西墙外表面温度达50℃以上,围护结构外表面综合温度的波幅可超过20℃,造成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出现很大的波动,使围护结构内表面平均辐射温度大大超过人体热舒适热辐射温度,直接影响室内热环境的好坏。3、标准评分项的解读3.1声(1)场地环境噪声。标准6.2.1条的目的是减少环境噪声对人们工作和生活带来的影响。优化场地声环境质量主要作用包括:①保证人员在建筑室外内活动时的良好声环境;②为控制建筑为室内声环境创造良好的前提条件。健康建筑的定位是在绿色建筑基础上,对建筑关乎健康的要素进行性能提升,是绿色建筑深层次发展的需求。因此,本条评价时,仅考虑室外环境噪声对人健康的影响,不考虑建筑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分区。主要是考虑人在室外活动时,并不会因为声环境功能分区的不同,对环境噪声的需求不同;另外也可避免出现同一类型的建筑,仅因为所处声环境功能分区不同,导致得分不同这样的结果。对于具有明确作息规律的建筑(如办公建筑),可在确保建筑内外无大量人员受噪声污染影响的时段(如夜晚),不对室外环境噪声进行要求。(2)室内噪声。标准6.2.2条是在本标准控制项6.1.1条要求基础上的提升。高得分值对应的噪声级数值参考了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世界卫生组织(WHO)《GuidelinesForCommunityNoise》(1999版)等相关标准对类似房间的高标准要求。低得分值对应的噪声级数值参考高标准要求和控制项低限要求的平均值。只有所有参评类型房间的噪声级限值均满足某一级别要求,才能得到该级别对应的分数,否则得分为低一级别分数或不得分。表1“规划与建筑”技术指标内容及其分值设定条文类型条文号技术指标关键词分值设定6.1控制项6.1.1室内噪声必须达标6.1.2隔声性能必须达标6.1.3天然光必须达标6.1.4人工照明必须达标6.1.5围护结构节能必须达标6.2评分项I声环境(30%)6.2.1场地环境噪声4分6.2.2室内噪声9分6.2.3隔声性能9分6.2.4混响和清晰度4分6.2.5设备隔振降噪4分II光环境(30%)6.2.6天然光利用10分6.2.7照明控制10分6.2.8生理照明5分6.2.9室外照明5分III热湿环境(30%)6.2.10室内人工冷热源热湿环境13分6.2.11室内非人工冷热源热湿环境7分6.2.12空气相对湿度5分6.2.13热环境动态调节5分IV人体工程学(10%)6.2.14卫生间平面布局3分6.2.15设备屏幕调节4分6.2.16可调节桌椅4分24特别关注TheSpecialFocus健康建筑评价标准(3)隔声性能。标准6.2.3条是在本标准控制项6.1.2条要求基础上的提升。高得分值对应的隔声性能数值参考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等相关标准对类似房间的高标准要求。低得分值对应的噪声级数值参考高标准要求和低限要求的平均值。只有所有参评类型房间的全部隔声性能指标值都满足某一级别要求,才能得到该级别对应分数。有任何一类房间达不到该级别,就只能得到低一级别的分数或不得分。(4)混响和清晰度。标准6.2.4条是针对人员密集的大空间,为了保证语言清晰度、避免出现声缺陷、保证具有良好的听闻条件而制定的。对于人员密集的大空间,应首先保证语言清晰度。语言清晰度是衡量讲话人语音可理解程度的物理量,反映厅堂或扩声系统的声音传输质量。人员密集的大空间还需要控制大空间内的混响时间。当混响时间超过4s时甚至更长时,由于人员密集的大空间远处传来的无法了解内容的混响声的干扰,会导致人们不能用正常的嗓音进行交流,不得不提高说话的音量。提高的音量会导致大空间内的噪声水平越来越高,出现“鸡尾酒会效应”。降低混响时间的最有效方式是在大空间内设置足够多的吸声材料。(5)设备隔振降噪。标准6.2.5条主要是针对建筑内产生设备的噪声设备及其组成的系统进行噪声与振动控制的条文。影响噪声敏感房间内噪声级水平的因素除了外界噪声通过空气声传播至建筑内外,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就是建筑内部服务设备系统产生的振动与噪声通过固体传声的途径传播至噪声敏感房间。这种传播方式和空气声传播相比,传播距离更远,声衰减更慢,影响范围更广。而且固体传声传播的多是低频噪声,对人健康影响更为突出。解决建筑内设备及管道噪声与振动干扰首先要合理安排建筑平面和空间功能,并在设备系统设计时就考虑其噪声与振动控制措施。变配电房、水泵房、空调机房等设备用房的位置不应放在卧室、病房等噪声敏感房间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其次建筑内的服务设备应优先选用低噪声产品。另外应对产生噪声的设备、与之相连接的管道系统采取有效的隔振、消声和隔声措施。主要包括:设置设备隔振台座、选用有效的隔振器;降低管路系统的流量速度、设立消声装置;提高设备机房围护结构的隔声性能等措施。3.2光(1)天然光利用。6.2.6条的目的在于充分利用天然光,提升室内光环境品质,同时降低能源消耗。第1款对于大进深、地下和无窗空间推荐采用导光管、反光板、棱镜玻璃等合理措施充分利用天然光;第2款从舒适健康的采光基本需求出发,通过能够更加真实反映天然光利用效果的动态采光指标对室内采光效果进行评价。(2)照明控制。6.2.7条的目的在于优化照明控制系统性能,为营造良好的光环境创造条件。第1款是对照度的要求,在有天然光的情况下,天然光与人工照明的总照度不宜低于采光标准规定的对应等级的天然光照度值要求;第2款是对色温调节的要求,人在不同的时间、场景下对于色温的需求存在差异,通过调节色温来满足这种差异性可以进一步提升光环境质量。此外,与天然光混合照明时,二者的色温不宜存在较大偏差;第3款是对控制功能的要求,为了避免过度的阳光进入室内带来的眩光等问题,建筑往往会采用各种遮阳措施。此时照明与遮阳设施联动可以及时调节照明,保证室内足够照度的同时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照明能耗。(3)生理照明。6.2.8条的目的在于提高室内人员的工作效率,同时保障人们夜间良好的休息。光是影响人体生理节律的重要因素,人体生物节律是指体力节律、情绪节律和智力节律,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生物钟”。人体生理节律的紊乱,将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健康建筑的照明设计宜考虑人们的生理节律特点,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在满足视觉功能的同时与人们正常的生理节律相协调。(4)室外照明。6.2.9条的目的在于保证夜间室外人员活动的视觉舒适。夜间室外照明环境中,若照明光源的显色性较差,会导致室外物体失真,造成视觉上的不舒适。此外,由于夜间室外背景亮度很低,室外灯具若亮度过高,会引起眩光对人眼造成不适,影响其视觉功能,甚至引发意外危险。3.3热湿(1)室内人工冷热源热湿环境。6.2.10条的目的是确保人们在供暖空调环境下感受到热舒适,从整体评价指标和局部评价指标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热环境的整体性评价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热舒适水平,但局部热感觉的变化也应考虑,局部评价包括冷吹风感引起的局部不满意率(LPD1)、垂直空气温度差引起的局部不满意率(LPD2)和地板表面温度引起的局部不满意率(LPD3)。(2)室内非人工冷热源热湿环境。6.2.11条的目的是确保建筑在自由运行状态下室内热湿环境的热舒适水平。鼓励采用自然通风等被动调节措施保障室内热湿环境质量,使用者在自由运行状态的建筑中具有更强的适应性,同时合理的自然通风调节措施,也有助于建筑节能。在建筑自由运行状态下,以预计适应性平均热感觉指标(APMV)作为评价以及指导运营依据。(3)合理的湿度范围。6.2.12条的目的是采用合理的措施使主要功能房间空气相对湿度维持在30%~70%之间。相对湿度过高,会增加人体的冷感和热感,降低舒适性;空气湿度过低,一方面会使空气中漂浮的颗粒物增多,另一方面造成人体皮肤和呼吸道的干燥,危害人的健康。可在空调系统中集中设置具有加湿和除湿功能的装置,或在室内或空调系统末端设置独立的具有加湿和除湿功能的空气调节设备。(4)供暖空调系统舒适可调。6.2.13条目的是确保室内热环境可根据人体的热感觉进行动态调节。长期处在稳态空调环境中会降低人的热适应能力,导致人体体温调节功能衰退和抗病能力的下降,甚至“空调不适症”、“SBS”等症状。室内热环境可(下转27页)27解读篇件的建筑配置可供健身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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