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编号:()银字第号中信银行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中信银行1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适用于对公业务)甲方:住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中信银行住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甲乙双方就进行衍生产品交易,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定义在本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项下,下列词语有如下定义:1.1衍生产品是指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衍生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2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1.2远期合约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特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买卖约定数量的资产,包括远期利率合同、远期外汇合同等。1.3期货是指以金融工具或金融指标为标的的期货合约,包括利率期货、债券期货、指数期货等。1.4掉期(互换)是指交易双方基于自己的比较利益,对各自的现金流量进行交换,包括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基差掉期、外汇掉期等。1.5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支付给卖方一笔权利金,获得一种权利,可于期权的存续期内或到期日当天,以执行价格与期权卖方进行约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的交易,包括外汇期权、利率期权、期货期权、债券期权等。1.6授信额度是指乙方根据其信贷政策和甲方条件对甲方确定的授信控制总量。1.7终止货币是指非违约方或受损方所选择的货币。如交易中包括人民币,则以人民币作为“终止货币”,否则以美元作为“终止货币”。1.8未付款项是指一方拖欠另一方的下列两项金额之和:(1)就所有已终止的交易而言,指应当在提前终止日当日或之前支付给对方但是在提前终止日仍未支付的款项,以及(2)对于每一笔已终止的交易,就其每一项需在该终止日或之前向该方交付而未交付的义务而言,指应当或者本来应当在原定交付日交付的实物公平市场价,在以上两种情况下均包括(在适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以该货币支付的利息,计息期为该款项或义务应当或本来应当按照要求支付或履行之日(包括当日)至提前终止日(不包括当日),并按照适用利率计算。3该利息的数额按照复利(按日计)及实际日数计算。上述(2)款所指的任一交易的公平市值应当由计算方合理地决定,或者如双方均有责任,则应当为各方合理决定的公平市值的平均终止货币等值额。1.9工作日是指中国境内商业银行对公营业的任何一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第二条交易内容甲乙双方在此约定,甲方向乙方发出衍生产品交易指令,乙方同意并根据甲方的交易指令与甲方进行衍生产品交易。交易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1)远期利率合同、远期外汇合同、利率期货、债券期货、指数期货、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期权、期货期权、债券期权等交易以及与该交易类似的其他交易;(2)由两种或两种以上上述交易相结合而产生的交易;(3)附件五《衍生产品交易确认书》中约定的适用于本协议的其他交易。第三条风险揭示甲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的同时,甲方已经审慎阅读并同时签署《衍生产品交易风险说明书》(见附件一),对本协议项下交易的风险具有充分的认识。甲方应当根据自己的判断自行决定衍生产品交易的品种和入市时机,并承担因衍生产品交易引发的一切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法律责任等一切风险。第四条甲方交易人员的授权44.1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的同时,甲方应当签署《衍生产品交易授权书》(格式见附件二),授权相关人员代表甲方根据该授权书中的权限办理本协议项下的交易事宜。《衍生产品交易授权书》原件交由乙方留存。4.2甲方如拟对《衍生产品交易授权书》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的变更,应当至少提前二个工作日将书面通知送达乙方:(1)更换有权办理本协议项下交易的人员;(2)更改或中止被授权人员的交易权限;(3)修改签字样本;(4)变更预留印鉴。上述授权变更文件应当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乙方收到之日起生效。第五条担保和授信5.1为进行本协议项下的衍生产品交易,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可以为以下任一方式:(1)甲方在乙方处开立保证金账户,并且按照乙方的要求在该账户中足额缴存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不得低于甲方拟进行交易金额的______%,乙方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对上述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美元、欧元、日元、英镑、澳元、加元、瑞士法郎、港币,或者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的其它任一币种;或者(2)甲方向乙方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形式的担保,具体如下:。5.2甲方指定以下账户作为保证金账户:开户行:;5户名:;账号:。5.3经甲方申请,乙方可以授予甲方一定的授信额度。在该授信额度内,甲方无需按照本条第5.1款的约定提供担保即可进行本协议项下的衍生产品交易。第六条交易指令的发出、接收和取消6.1甲方根据拟办理衍生产品的币种、期限等要素,选择合适的产品类型向乙方询价。如甲方接受乙方的报价,甲方应当通过传真或专人递送的方式向乙方下达《衍生产品交易指令》(格式见附件三,以下简称“交易指令”)。如通过传真方式发出,甲方应当于传真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专人递送、挂号平信邮寄或者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交易指令原件。交易指令一俟以传真形式发出,且由乙方收悉,乙方即可以按照交易指令约定的交易条件促成衍生产品交易的达成。6.2乙方在工作日的正常营业时间(即北京时间9:00至17:00)内收到甲方发出的交易指令,经乙方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交易。在正常营业时间以外,乙方无必须接收甲方交易指令的义务。6.3甲方如拟在交易指令发出后提出取消交易,应仅限于经乙方确认尚未成交的交易。在该情形下,甲方应当填写《衍生产品交易指令取消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四),并通过传真或专人递送的方式向乙方发出。如通过传真方式发出,甲方应当于传真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专人递送、挂号平信邮寄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衍生产品交易指令取消申请书》原件。《衍生产品交易指令取消申请书》应当注明原交易指令编号、内容,并加盖公章或甲方于附件二《衍生产品交易授权书》中授权使用的预留印鉴。如甲方要求取消的交易指令项6下的交易已经成交,或者乙方已经根据该交易指令与其他交易者达成了相应的交易,则该交易指令不能被取消。《衍生产品交易指令取消申请书》经乙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甲方申请取消的原交易指令自动失效。第七条交易的成交和异议7.1在交易指令的有效期内,乙方可以通过传真方式向甲方发出《衍生产品交易确认书》(格式见附件五,以下简称“交易确认书”)。交易确认书一俟通过传真方式发出,即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衍生产品交易即成交。7.2在乙方向甲方通过传真方式发出交易确认书的同时,乙方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就衍生产品交易成交事项通知甲方。甲方如在接到乙方电话通知后的二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交易确认书传真件,应当主动向乙方查询。乙方应当在上述传真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协议第十四条(通知和送达)的约定将交易确认书原件以专人递送、挂号平信邮寄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向甲方发出。7.3如交易确认书约定的交易要素与交易指令存在明显不一致,并且影响到交易的实质内容,甲方应当在收到该交易确认书后立即电话通知乙方,并在收到该交易确认书后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异议,同时说明理由,否则视同甲方接受交易确认书的全部内容。甲方异议的内容和理由以书面为准。第八条交易的结构重组交易指令项下的衍生产品交易成交后,如甲方拟变更交易指令和交易确认书项下的衍生产品交易内容,从而对该交易进行结构重组,7应当以传真或专人递送的方式向乙方提交《衍生产品交易结构重组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八),并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且须承担交易结构重组引起的相应的成本及给对方造成的相应损失。第九条资金交割9.1本协议项下衍生产品交易的资金交割分为以下两种方式:(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将交易资金自行付至对方账户进行资金交割;或者,(2)乙方将应向甲方支付的交易资金付至甲方在交易指令和交易确认书中指定的账户,甲方授权乙方为交易目的从其在乙方处开立的结算账户中划款进行资金交割。9.2甲方如拟授权乙方为交易目的从其指定的账户中划款,应当以传真或专人递送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衍生产品交易交割支付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六),则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发出的《衍生产品交易交割支付授权书》的要求从甲方指定的账户中划扣相应的交易金额进行资金交割。如通过传真方式发出,甲方应当于传真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衍生产品交易交割支付授权书》的原件以专人递送、挂号平信邮寄或者特快专递的方式向乙方发出。第十条交易的提前终止10.1当交易指令和交易确认书中约定的提前终止情形出现时,甲方应当以传真或者专人递送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衍生产品交易提前终止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七),要求终止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如通过传真方式发出,甲方应当于传真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衍生产品交易提前终止申请书》原件以专人递送、挂号平信邮寄或者特快专递的方式向乙方发出。810.2如出现以下任一提前终止情形,则本协议项下的衍生产品交易终止:(1)当本协议第二十一条(违约)第21.1(1)、(2)、(3)、(4)、(5)款约定的违约事件发生时,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交易,则守约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该违约事件的发生,并指定交易的提前终止日。提前终止日将不早于该通知到达的生效日。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交易将于该提前终止日终止。(2)当发生本协议第21.1(6)款所述的违约事件时,本协议项下所有交易将自动提前终止。自动提前终止日将为第21.1(6)款所述的违约事件发生之日,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交易将在该提前终止日自动终止。当上述自动提前终止事件发生时,违约方必须就守约方在自动提前终止日和守约方第一次获悉发生违约事件的日期之前,由于利率、汇率或者其他市场变量的变动,给守约方在双方之间的未结束交易上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违约方必须在不晚于违约方的其他债权人收到违约通知的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守约方。为此,守约方有权将任何成本和损失折算成第12.1款约定的协议货币。10.3除上述本条第10.1款和第10.2款约定外,如甲方要求提前终止本协议项下的交易,需获得乙方的书面同意,且应承担提前终止引起的成本及给对方造成的相应损失。该种情况下,甲方应当以传真或专人递送的方式向乙方提交《衍生产品交易提前终止申请书》,乙方在对甲方的申请重新进行评估和审核后,可以视情况处理甲方的提前终止申请。如通过传真方式送达,甲方应当于传真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衍生产品交易提前终止申请书》原件以专人递送、挂号平信邮寄或者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乙方。如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提9前终止申请,乙方应当于收到《衍生产品交易提前终止申请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扣除成本和乙方受到的相应损失额后的全部金额,按照交易指令和交易确认书关于结算方式的约定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10.4如出现本协议第十九条约定的任一终止情形,则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终止。10.5一旦发生以上提前终止交易的情形,甲乙双方应当立即停止支付,但是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效力。第十一条追加担保和强制平盘11.1在衍生产品交易期间,若因市场条件变化导致甲方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足,或者甲方的交易市值亏损超出乙方授予甲方的授信额度与甲方担保金额之和,乙方有权以传真或专人递送的方式向甲方发出《追加担保通知书》(格式见附件九),要求甲方及时补足保证金或者追加其他担保措施,甲方应当在《追加担保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补足保证金或者追加担保措施。如通过传真方式发出,乙方应当于传真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追加担保通知书》的原件以专人递送、挂号平信邮寄或者特快专递的方式向甲方发出。11.2如甲方未能在《追加担保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补足保证金或者追加其他担保措施,乙方有权决定将交易平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并且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保证金账户或者其他账户中扣除相应损失金额,将剩余的资金退回甲方指定的账户;如乙方决定将交易平盘,乙方应当以传真或专人递送的方式向甲方发出《衍生产品交易强制平盘通知书》(格式见附件十),则被强制平盘的相应交易自行中止。如《衍生产品交易强制平盘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