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出厂管理规定为了加强、规范公司出门物资的管理,确保公司物资安全,避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1、公司内的所有物资统一由仓库管理员负责保管;2、外单位委托我公司生产的材料及物品,必须办理入库手续;3、施工单位所用的基建材料和施工工具、机械等必须在门卫登记明细;4、任何物资外出必须由仓库人员办理出库手续,上级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并由经办人到办理财务相关手续;5、公司所有物资必须由仓库管理员现场确认物资名称及数量;6、公司所有物资由经办人与外部人员以及仓库管理员共同确认需出门的物资的单价、金额、数量;7、公司所有物资出厂时,必须由财务检验、确认出厂单价、金额、数量;8、公司所有物资出厂前经办人必须与公司财务确认物资金额支付情况与拖欠情况,财务管理员签字并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9、公司所有物资出厂时,由门卫二次检验、确认物资出门时的数量及金额支付财务情况,如无财务签字、盖章一律不予出厂;10、门卫人员核实物资出门数量无误后,保存物资出门单据,方可放行;11、厂区内的一切物资均属公司财产。未办理出厂手续或已办理但手续不齐全的厂内物资一律不得出厂;12、时间规定:非正常工作日,公司一切物资(包括清理厂内垃圾)禁止出厂。特殊情况,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外出。本制度所指的公司物资为以下几种情况:1、所有对外销售的生产成品、半成品、库存物料以及医药中间体产品;2、不符合用户要求,交货异常,退回公司的不合格产品;3、外部供应单位所提供的不合格产品;4、对外出售的废旧物资(废溶剂、纸箱、机油、设备等废旧物资);5、外单位委托我公司加工产品,以及委托外单位加工产品;6、出厂维修、检定或借用的仪器、设备;7、进厂时随车携带的非公司物资;8、施工单位基建材料和施工工具、机械等;9、其他需出厂的物资(公司发放的福利);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部门员工应认真执行本制度,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综合部:赵云雪2015-12-13物资出厂申请表物资名称单位数量申报部门申报人申报时间申报原因(如申报物资多项,较繁杂,可另附页,列清单说明)部门主管审核意见签字:办公室审核意见签字:出门数据说明出门数量出门单价出门金额出门时间备注(返回时间)财务签收:(盖章)年月日综合部签收签字:年月日外部人员签字签字:年月日门卫人员验收门卫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