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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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目录序号内容页次一工程设计项目质量管理制度---------------------1二各级设计人员的岗位质责---------------------4三对合作设计项目质量评审管理办法---------------------9四对设计室设计项目质量评审管理办法---------------------11五对审图意见回复单管理规定---------------------15六设计文件更改管理制度---------------------16附件一《关于图纸修改的统一规定》---------------------18附件二《关于设计变更的统一规定》---------------------20七设计文件质量评定管理规定---------------------21八设计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制度---------------------23九设计质量抽查管理办法---------------------26十设计工作程序(未完成)---------------------28院设计质量管理制度2一、工程设计项目质量管理制度1.总则1.1为提高我院的设计管理水平和设计产品质量,强化对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各项法令、法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条款等实施的执行力度,规范各阶段对设计产品质量运行机制的管理,使设计、校审至产品输出的设计过程形成规范化的链接管理。特制定本规定。1.2本规定适用于各级设计人员对各阶段完成设计产品质量的评审要求。2.设计管理流程2.1院经营部负责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院技术委员会,对拟建工程设计项目的可行性进行技术评估。2.2.院技术委员会对拟建工程实施的可行性做出技术评估结论。2.3.签定涵盖设计项目工程编号的设计合同。2.4.院经营部下达工程设计项目任务书。2.5.组建设计项目组,确定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人选。2.6.项目启动介绍会。2.7.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写工程设计统一技术措施和设计进度计划。2.8.总工办负责实施对设计项目各阶段设计进度计划的动态检查和调剂。(特别提示:设计中若有设计项目延误或需要紧急放行及提前分段出图之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应在事前的进度计划院设计质量管理制度3中做好防备预案,并及时调整设计进度计划表,同时应填写设计项目延误或紧急放行的申请,经设计负责人签字后,总工办将依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对该设计项目适度予以提前放行)。2.9.设计人对设计项目各阶段的设计文本和设计图纸内容完成设计自校。2.10.通过对校(审)意见卡内容的修改,完成设计签属后,总工办盖章发图,项目负责人交建设方送审图公司审图。2.11.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对审图公司意见进行修改和回复。2.12.审图意见回复单及修改内容的签属,经总工办审阅登记后,再履行盖章手续并返回审图公司。该阶段的设计内容完成。2.13.收集整理各阶段设计的完整设计资料(包括:审图通过的图纸、计算书、地勘资料、审图意见回复单、校审记录卡及设计提供的原始资料等),交院资料室存档。2.14.相关专业的设计人员参加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设计修改或设计变更、技术服务和施工验收等工作。2.15.收集整理施工阶段完整的施工资料(包括: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目录、设计变更单通知单、变更附图、升版图纸及施工验收资料等),交院资料室存档2.16.资料室对交验的存档资料,分别进行登记备案后,填写设计资料存档入库清单。院设计质量管理制度4二、各级设计人员岗位质责1.总则1.1为加强设计管理,明确各级设计人员的技术责任,确保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1.2各级设计人员包括:设计人、校核人、审核(定)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2.设计人2.1能认真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等有效版本的规范、标准、规定及本专业设计要求。2.2能依设计任务书之要求,对设计条件进行充分研究,收集有关设计资料,提出设计方案。经校审人员讨论后,按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规定,进行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2.3能正确应用设计的基础资料、数据、计算公式、计算软件进行本专业的工程设计,对设计中发现的问题和疑点,能及时与校审人员研究讨论。2.4通过专业负责人向有关专业提出或接受设计提资资料。2.5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承担具体的设计工作,对设计进度、设计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2.6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进行设计文件编制。图面表达准确,文字说明通顺、简捷,并对自己设计图纸进行自校。院设计质量管理制度52.7负责校审后图纸的修改、整理、打印和复核工作。2.8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并参加设计文件的会签。2.9按校审记录卡有关内容修改设计文件或提供补充计算分析资料,经校审人员签署后,做好归档工作。2.10能认真处理施工、制造、安装、生产、运行、操作等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并将处理问题的技术文件及时归档。2.11负责设计变更文件的修改。3.校对人3.1校核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设计合同或设计任务书范围,是否执行了本专业国家、地方、行业等有效版本的规范、标准、规定及要求。3.2参与设计方案讨论,会同设计人员商定具体的设计原则、平面布局、材料选用和计算方案,协助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能正确指导设计人员进行设计工作。3.3对校核中发现的问题能与设计人员充分讨论、妥善解决。若仍持有不同意见,提交审核(定)人员解决。3.4校核设计是否符合设计条件、安装、操作和维修等要求,校核设计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并对校核的设计文件完整性(错、漏、碰、缺)和校核质量负责。3.5全面校核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计算书、图纸、详图等):3.5.1设计是否符合本专业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之规定;院设计质量管理制度63.5.2设计文件中平面布置图、设备布置图、管道布置图是否符合工艺流程(或系统图)要求;3.5.3设计是否符合设计条件、设计安装和检验要求;3.5.4计算书采用的标准规范、设计条件、基础数据、计算结果(公式和方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计算软件输入数据和建模是否正确,计算结果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设计许可范围内;3.5.5设计出图的正确性,图纸坐标、标高、总分尺寸、数字、符号、图例是否齐全和正确无误、文字说明是否通畅简练;3.5.6设计成品是否完整,标准图、复用图的选用是否正确;3.5.7设计图纸及施工说明、材料等级、规格是否正确完整;3.5.8相关专业提出和返回的设计资料的正确性3.6对校核中发现的问题,填写《设计校审记录卡》3.7设计人修改后,经复校确认,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3.8负责设计变更文件的校核工作。4.审核人4.1设计是否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定;4.2设计文件中设计原则、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和工艺要求,是否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对主要技术问题和设计方案的正确性合理性负责;4.3参加设计原则和主要技术问题的研究并作出决定,协条解决设院设计质量管理制度7计中的技术问题,能正确指导设计人校对人进行设计工作;4.4审核计算公式、计算方式的选用是否正确,计算内容是否正确;4.5对设计文件提出的问题,应逐条填写《设计校审记录卡》;4.6设计人改正或处理后,经复审通过,并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4.7对参与审核的设计审核质量负责.5.审定人5.1.对设计文件重大方案负责5.2对采用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等进行最终认可5.3对设计中的重要设计原则和设计人员资质进行审定5.4解决设计、施工、运行中的重要技术问题5.5设计是否执行了安全、环保、节能方面的标准、规范和规定5.6设计是否执行了国家、地方、行业有关的标准、规范和规定6.项目负责人6.1.填写工程设计项目分项表,依总图项目名称顺序给出项目代号6.2.组织各专业负责人,共同商定参加各设计项目的相关专业的设计、校核人员名单6.3.编写工程技术措施总则,汇总相关专业编写的设计要求,完成设计项目统一执行的技术措施和规定6.4.编制各阶段的总体或单体设计项目进度表6.4.1确定相关专业各阶段设计条件图发出及回复时间院设计质量管理制度86.4.2各阶段完成设计和校对时间的计划排序6.4.3各阶段完成校审意见修改及回复时间6.4.4组织完成各相关专业技术接口会签的时间6.4.4审核通过后的出图和晒图时间6.5负责组织、协调各设计专业对审图公司意见的回复6.6负责召集参加设计交底、施工验收事宜6.7负责组织、协调设计和施工阶段的技术衔接与技术服务6.8对设计、施工阶段发生的设计修改和设计变更负责6.9对设计、施工各阶段的设计文件、设计资料归档负责7.技术负责人7.1负责领导、组织技术工作,对设计质量及安全技术性能和重大技术问题负责。7.2负责组织、贯彻、执行设计中有关的安全技术监察条例、标准、规范和规定,主持设计原则、重要技术措施及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7.3组织重大设计技术方案的评审并作出决策,及时研究解决设计中的重大技术问题。7.4负责设计资格印章的管理。院设计质量管理制度9三对合作设计项目质量评审管理办法1.根据院设计管理流程之规定,对合作设计项目,院经营部应组织院技术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共同对该项目的可行性、设计规模、设计任务书、设计项目取费标准等进行综合评估;同时院总工办对合作方提供的参加各阶段全过程设计人员的设计资质(包括学历证、职称证、设计简历等)和综合能力等进行逐一审核,以保证合作设计的质量。通过评估和审核符合设计合作条件后,院经营部签订设计合同,下发设计项目任务书。项目负责人结合设计项目任务书内容,填写项目设计主项表和设计进度表,以确定审核及出图时间(若合作方对出图时间另有要求者,项目负责人在填写设计任务书时应特别注明)。2.项目送达审核时,项目负责人应向总工办提供完整的设计原始资料(审批批文、规划红线、河道蓝线、地勘资料、设计委托书及文本等),各阶段设计项目的全套完整设计图纸和设计文本资料(各专业的设计计算书、相关专业的内外部设计条件、校核意见回复单等)。送审图纸和设计文本内容,均应符合规范标准,达到住房及城乡建设部颁布执行的“建设工程设计阶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同时完成设计、校对的签署和相关专业的会签(对不需要签署的设计项目,本条规定仍遵照执行),以满足审核要求。3.送审图纸和设计文本内容未达到上述规定要求的,将视为不符合设计审核条件,不予审核。4.审核内容包括:设计合同、设计文件原始资料,设计方案的选择院设计质量管理制度10和设计任务书;设计内容、设计文件编写的完整性,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等规定,计算数据、模型选择、计算结果的准确性;是否达到各阶段设计深度之要求;是否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等进行逐项审核。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或用红色笔在图中进行标识。5.审核依项目规摸和复杂程度,确定为1—3天。经审核后的图纸,经设计人修改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将审核意见和修改后的图纸交审核人复审。经审定人对设计三级签属的资格确认后,完成设计审核,总工办填写工程设计项目验收单,盖章出图。6.对审图公司意见的回复,项目负责人应负责将回复单内容送至院审核,经审阅确认后,盖章发出并存档留底。7.归档验收的资料包括:设计全套的电子版本、设计原始资料、中间资料(校审记录单及图纸)、施工资料(审图意见回复单,审图通过的全套盖章蓝图、设计计算书、设计变更通知单及附图、施工交验资料单等)及设计文本等。项目负责人应填写设计项目资料入库清单并在资料存档表上签字,总工办确认后验收。对未存档的设计资料应由项目负责人负责。院设计质量管理制度11四、对设计室设计项目质量评审管理办法1.总工办协同院技术委员会,依院经营部下发的工程设计项目任务书内容,负责组建设计项目组和确定项目负责人人选。2.项目负责人负责全面执行设计项目任务书,组织实施各阶段的设计协调和工作调配。收集并汇总设计原始资料,外部接口条件,设计工期完成要求等的技术信息。3.确定专业负责人。组织对各阶段(总体、方案文本、初步文件、施工图)设计项目输出产品的设计要求、设计内容、设计周期、设计人选及设计进度的协调,确定各主项和单项设计人员名单。4.项目负责人应依据设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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