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起重机械产权挂靠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协商,签订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将其设备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第一条:设备名称:、设备型号:、监检证编号:、合格证编号:、第二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管理费人民币元/台,挂牌及验收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2、如乙方做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费不予归还。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可以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经营所需资质(仅限租赁)及经营许可。2、充分利用甲方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3、经营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4、乙方所取得的一切合法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任何干涉。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2、自主负责解决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经营设备投资由乙方自主解决负责。3、认真负责进行经营活动,确保质量和安全,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第2页共3页方负完全责任。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如发生此类事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5、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管理服务费。6、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第四条、乙方自理的费用1、塔吊司机的工资及保险费用。2、乙方以及乙方雇佣的司机在挂靠经营期间发生的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3、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乙方应付的其他费用。第五条、安全机务管理1、乙方设备的保险及其他项目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2、设备挂靠期间,乙方如将设备转让和拍买,必须事先通知甲方。3、乙方聘用的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塔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制度及规定。第六条、其他1、挂靠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并且交清挂靠期间的全部费用,甲方将其挂靠的设备转户给乙方,转户费用乙方自理,双方终止本合同。2、挂靠合同期满,如乙方愿意继续挂靠,经甲方同意,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挂靠合同。3、挂靠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乙方雇用人员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4、挂靠期间,设备产权仍属乙方,租赁费由乙方自行收取。5、乙方在挂靠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6、乙方在其挂靠期间,其租赁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行办理。乙方设备在挂靠经营期间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费、维修人工及材料费、保险费、检测费等所有费用均有乙方承担。第七条:挂靠期限及产权1、挂靠期限:2、设备产权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办理产权登记,上户后产权备案号:,第3页共3页设备上户办理产权登记不是产权转移,设备产权仍属乙方。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备注:乙方只是将其设备挂靠在甲方,挂靠期间,乙方所发生的任何事故,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均有乙方承担,甲方不做任何经济赔偿,不负担任何行政、民事、刑事责任,特提出免责声明。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