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贵州省编制“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技术方案为认真做好我省“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编制技术规定的通知》(办资字[2009]146号),制定本技术方案。一、编制原则(一)持续经营、采育结合。根据森林资源的数量、结构、质量和生态区位,科学确定年采伐限额总量与分项限额。(二)分区施策、分类管理。对不同森林类型、不同森林经营主体,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对不同区域分别确定采伐方式、年龄和强度,测算合理年采伐量,确定采伐限额。(三)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编制。完成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并审批备案的,按照森林经营方案核定森林采伐限额。(四)总量控制,分项管理。实行总量限额和采伐类型分项限额管理,不设置消耗结构分项限额。二、编制范围林地上采伐胸径5厘米(含5厘米)以上的林木,必须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非林地上的林木,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采伐的森林和林木,农村居民自留地、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纳入本次采伐限额编制范围。三、编制单位(一)国家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国有林场(采育场)为单位编制;集体、个人所有的森林和林木原则上以县(市、区、下同)为单位编制,但达到一定规模的森林经营主体,已经单独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可以单独编制采伐限额。外资等其它单位所有的森林和林木达到一定规模的,也可单独编制采伐限额。“一定规模”以经营面积为标准,原则确定为500公顷以上。(二)铁路、公路、城建、水利、部队、农场等编限单位的确定,由有关省级主管部门商省林业厅共同确定。(三)长江上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实行编限单位单列。四、分项限额设置总采伐量限额按采伐类型设置主伐、抚育采伐、更新采伐和其他采伐限额,并按森林类别设置商品林限额和公益林分项限额。其中,商品林按采伐类型设置主伐、抚育采伐和其他采伐限额;公益林按采伐类型设置抚育采伐、更新采伐和其他采伐限额。其他采伐限额包括低产(效)林改造,薪炭林、经济林、疏林、散生木采伐,以及征占林地、受灾林木清理等特殊原因进行的采伐。五、数据更新要求(一)2006年以来已完成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县,以森林资源数据成果为基准,按照近几年来各项造林育林、采伐消耗等森林资源“消”、“长”动态变化,将资源数据更新到2008年底,作为“十二五”采伐限额编制的基础数据。(二)编限单位“二类调查”、补充资源调查及更新资源数据等,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执行。六、有关技术参数(一)采伐年龄1.公益林更新采伐年龄,按照大于《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规定的用材林主伐年龄1-2个龄级执行(见表1)。表1公益林主要树种更新年龄树种起源采伐年龄杉木、柳杉天然人工36年马尾松、华山松、云南松、国外松天然61年人工51年杨树、泡桐天然人工26年毛竹人工7年注:详见《森林采伐作业规程》主要树种的更新年龄规定2.商品林中的用材林主伐年龄,严格按照《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规定的各树种主伐年龄执行;工业原料林包括速生丰产用材林、短轮伐期用材林,按我省人工林采伐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见表2)。表2人工用材林主要树种主伐年龄林种树种采伐年龄林种树种采伐年龄一般用材林杉木、柳杉26年工业原料林马尾松国外松16年马尾松、华山松、云南松、国外松31年杨树、桉树、泡桐10年杨树、桉树、泡桐16年注:详见《贵州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操作细则》主要树种的成熟林年龄规定(二)生长率按贵州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五次复查成果主要乔木树种的各龄组年均生长量之总生长率执行(见表3)。表3贵州省主要乔木树种各龄组年均生长率表优势树种总生长率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合计9.5711.488.856.944.284.4华山松9.9510.6612.657.275.23马尾松9.210.937.8274.63云南松9.9413.0710.473.94杉木12.5121.7211.177.596.824.11柏木7.768.28.663.65硬阔类5.036.832.792.012.53杨树7.919.856.9611.83.225.35软阔类8.2811.626.034.0311.18针叶混13.4519.3112.03阔叶混9.2512.736.2812.97针阔混9.8815.345.956.11注:详见贵州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五次复查成果(2000~2005)生长量计算公式:nm生长量=∑∑(资源数量×(1+生长率)(2008-二调完成年度))i=1j=1其中:i:各树种(组)j:各龄组(三)出材率国有林必须依据近5年的实际出材水平测算,非国有林由编限单位自主测算。(四)其他参数的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七、合理年采伐量测算(一)测算方法一使用森林经营方案确定合理年采伐量。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且经理期包含“十二五”的编限单位,可按照森林经营方案确定。(二)测算方法二使用模拟测算法确定合理年采伐量。其他未完成森林经营方案的编限单位,应使用更新后的资源数据,统一采用模拟测算法测算。1、用材林主伐合理年采伐量测算1)一般用材林。分别权属、起源、树种(组)使用模拟计算法测算(见表4)。表4一般用材林主伐面积蓄积统计表单位:公顷、立方米、%、年权属起源树种(组)项目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龄级蓄积面积生长率年数2)工业原料林。分权属、树种、类别测算主伐量(见表5)。表5工业原料林采伐面积蓄积表单位:公顷、立方米权属树种类别现有面积现有蓄积5年内预计采伐蓄积量工业原料林计算公式为:年采伐量=预计采伐时的可采蓄积总量/5工业原料林在“十二五”期间进行抚育采伐的,可在“抚育采伐合理年采伐量测算”部分测算。2、公益林更新采伐合理采伐量的测算。分别权属、起源、树种(组)使用模拟计算法测算(见表6)。表6公益林更新面积蓄积表单位:公顷、立方米、%、年权属起源亚林种树种(组项目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龄级)蓄积面积生长率年数3、抚育采伐合理年采伐量测算。分别权属、起源、树种(组)使用模拟计算法测算(见表7)。表7应抚育资源面积蓄积表单位:公顷、立方米、%权属起源林种树种(组)幼龄林中龄林抚育强度抚育周期面积蓄积面积蓄积计算公式为:抚育采伐年采伐量=可抚育森林蓄积×抚育强度/抚育周期⑷其它采伐合理年采伐量测算。1)低产(效)林改造采伐。分别权属、起源、树种(组)使用模拟计算法测算(见表8)。表8低产(效)林改造资源面积蓄积表单位:公顷、立方米、%权属起源林种树种(组)面积蓄积改造强度改造周期计算公式为:低产(效)改造采伐年采伐量=可改造森林蓄积×改造强度/改造周期2)薪炭林等采伐。包括薪炭林采伐、疏林采伐、散生木采伐、经济林采伐等(见表9)。表9薪炭林等采伐资源面积蓄积表单位:公顷、立方米、%权属起源森林类别其他采伐面积蓄积可采比例采伐周期薪炭林采伐疏林采伐散生木采伐经济林采伐计算公式为:年伐量=可采资源蓄积量×可采比例/采伐周期八、编制成果(一)各编限单位根据测算结果分别权属、起源编制《森林合理年采伐量汇总表》(见表10)、《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森林合理年采伐量汇总表》(见表11),并提交电子数据文档。省林业厅汇总平衡各编限单位测算的森林合理年采伐量,形成《“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表》(见表12)、《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表》(见表13),按程序上报、批准。(二)“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报告。表10森林合理年采伐量汇总表单位:万立方米、%单位权属起源总计公益林商品林出材率合计主伐抚育采伐更新采伐其他采伐合计抚育采伐更新采伐其他采伐合计主伐抚育采伐其他采伐合计其中:低产(效)林改造合计其中:低效林改造合计其中:工业原料林合计其中:低产林改造填报说明:1、“权属”指:国有、集体、个人、非林业系统、其他。2、“其他采伐”是低产(效)林改造,以及薪炭林、疏林、四旁树、散生木、经济林等采伐之和,需要分别测算。3、权属是国有的要求填报“出材率”。4、“工业原料林”包括速生丰产用材林。5、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表11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森林合理年采伐量汇总表天保类别:单位:万立方米、%单位权属起源总计公益林商品林出材率合计主伐抚育采伐更新采伐其他采伐合计抚育采伐更新采伐其他采伐合计主伐抚育采伐其他采伐合计其中:低产(效)林改造合计其中:低效林改造合计其中:工业原料林合计其中:低产林改造填报说明:1、“权属”指:国有、集体、个人、非林业系统、其他。2、“其他采伐”是低产(效)林改造,以及薪炭林、疏林、四旁树、散生木、经济林等采伐之和,需要分别测算。3、权属是国有的要求填报“出材率”。4、“天保类别”指: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天保工程区、长江上游天保工程区、黄河上中游天保工程区、其他天保工程区。5、“工业原料林”包括速生丰产用材林。6、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表12“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表单位:万立方米、%单位权属起源总计公益林商品林出材率合计主伐抚育采伐更新采伐其他采伐合计抚育采伐更新采伐其他采伐合计主伐抚育采伐其他采伐填报说明:1、“权属”指:国有、集体、个人、非林业系统、其他。2、“其他采伐”是低产(效)林改造,以及薪炭林、疏林、四旁树、散生木、经济林等采伐之和,需要分别测算。3、权属是国有的要求填报“出材率”。4、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表13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表天保类别:单位:万立方米、%单位权属起源总计公益林商品林出材率合计主伐抚育采伐更新采伐其他采伐合计抚育采伐更新采伐其他采伐合计主伐抚育采伐其他采伐填报说明:1、“权属”指:国有、集体、个人、非林业系统、其他。2、“其他采伐”是低产(效)林改造,以及薪炭林、疏林、四旁树、散生木、经济林等采伐之和,需要分别测算。3、权属是国有的要求填报“出材率”。4、“天保类别”指: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天保工程区、长江上游天保工程区、黄河上中游天保工程区、其他天保工程区。5、数据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