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茅山规划文本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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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茅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4—2020)规划文本江西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江西省城市环境设计事务所-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大茅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风景名胜区资源综合考察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编制,为风景名胜资源“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提供依据。第二条编制与实施大茅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目的是在确保大茅山风景名胜区具有高度自然与文化价值的风景资源完整保护、世代传承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的综合效益,促进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第三条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规划文本、规划图纸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具有法定效力的文件,指导大茅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保护与建设工作。第四条规划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与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林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物多样性公约》《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2006年9月19日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大茅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4—2020)规划文本江西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江西省城市环境设计事务所-2-《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江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江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2000年7月28日,江西省第100号政府令)《江西省文物保护条例》(2006年9月22日,省人大通过颁布)《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98—1999)《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5]23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5号《江西省大茅山风景名胜区资源调查评价报告》(2003年)第五条规划指导思想规划应严格遵循国家对风景名胜区实行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依据风景区的科学价值和欣赏价值,注重保护生态环境,突出景观资源特点,科学利用风景资源。坚持可持续发展,注重系统性协调,促进风景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规划突出大茅山的生态环境,确定“回归自然、生态休闲”的发展主题。第六条规划的基本原则1、生态保护原则2、和谐开发原则3、突出特色原则4、弹性发展原则5、协调发展原则第七条规划期限为2004-2020年。整个规划期为17年,分近、远期。近期7年:即2004—2010年远期10年:即2011—2020年2020年此后以规划目标作为远景展望。大茅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4—2020)规划文本江西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江西省城市环境设计事务所-3-第二章风景名胜区范围和性质第八条规划范围为154.09平方公里。具体界线为:东起田平,经西山岗、黄竹山,至四角坪;南起四角坪,经过风岗、甘家、吴家岭,至八股山;西起八股山,经竹马岭、瑞港,沙河尖、大王高,至刘家岭;北起刘家岭,经鸡山、茅桥、黄泥山、老目坞、陈家源、洋山,四方块,至田平。第九条核心景区范围根据风景区的风景资源分布特征,将三个生态保护区、大茅山景区、双溪湖景区以及梧风洞景区最具代表性的区域划定为核心景区。核心景区总面积为81.20平方公里。第十条风景名胜区性质以黛山碧水、奇岩怪石为主要特色,以休闲度假、观光揽胜为主要功能的省级风景名胜区。第三章风景资源评价结论第十一条风景资源调查根据实地景源调查结果,对照《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中风景资源调查内容分类表,风景名胜区内风景资源包含两大类,8个中类,23个小类。具初步统计整个风景区有景点53个,其中:大茅山景区18个、梧(乌)风洞景区11个、双溪湖景区8个、风景区内独立景点16个,景物景观92处。第十二条风景资源特征大茅山的自然景观以峰岩、溪瀑、湖泊、林海景观为胜,人文景观以宗教文化和史迹遗址为胜。尤以流泉飞瀑、峰峦叠翠、岩奇石怪独具特色,是一处理想的观光、休闲、度假胜地。风景特色可概括为“黛山幽谷、秀湖碧水、奇岩线天、史迹胜地”。第十三条风景资源评价大茅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4—2020)规划文本江西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江西省城市环境设计事务所-4-通过对53个景点的逐一评价,最终得出如下结果:一级景点5个,占9.4%,5个都为自然景点。即神龟望月、一线天、僧尼峰、玉兔峰、万丈壁。二级景点23个,占43.4%,其中自然景点19个,人文景点4个。三级景点16个,占30.2%,其中自然景点10个,人文景点6个。四级景点9个,占17.0%,其中自然景点5个,人文景点4个。第四章规划目标与发展规模第十四条规划总体目标以总体规划为依据,在风景区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下,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资源,使大茅山风景名胜区成为景观优美、生态健全、环境优良、服务优质,环境、社会、经济效益协调发展的省级风景名胜区。第十五条近期发展目标充分开发梧风洞景区,加强主游线的建设及设施配套,对梧风洞接待设施进行拓展,接待中心初具雏形,重点发展会务、度假、生态旅游市场。初步形成一个省内闻名的生态旅游度假胜地。第十六条资源保护目标1、充分保护大茅山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资源的多样性、真实性与完整性,风景区范围内禁止任何形式的破坏性开发。建立严格明确的分级保护区域。2、系统全面的保存和保护大茅山的常绿阔叶林、暖性针叶林、温性针叶林和野生动物资源,重点保护其本地特有物种,控制外来物种的引进,努力恢复原生状态的混交林,确保大茅山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生态进程的延续性,并对生态林和公益林进行封闭培育,对林相单一的人工林进行适度间伐和林相改造。3、保存和保护大茅山的自然水系,保持水土涵养区植被。4、禁止与资源保护冲突的生产、生活,风景区内不得保留和布置任何工业和采矿项目,并尽可能降低旅游活动对风景区游赏环境和整体生态环大茅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4—2020)规划文本江西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江西省城市环境设计事务所-5-境的影响和破坏。第十七条旅游发展目标近期目标:到近期末(2010年)接待旅游者人数达到16万人,旅游收入6250万元人民币。远期目标:到远期末(2020年)接待旅游人数达到42万人,旅游收入2.96亿元人民币。第十八条居民社会调控目标根据自然保护和游览设施发展的要求,通过向接待区、中心村、城镇集中,以及转化服务人口等途径逐步减少区内的常住居民数量。近期目标:到近期末(2010年)常住居民人口控制在980人;远期目标:到远期末(2020年)常住居民人口控制在830人。第十九条游人容量:风景区瞬时环境容量为9000人,日环境容量为10000人,年环境容量为216万人。第二十条居民容量:风景区内居民控制在3200人。第二十一条旅游规模预测:2010年游人接待规模为16万人次;2020年游人接待规模为42万人次。第二十二条风景区人口规模控制:2010年2380人,2020年5020人。第五章功能分区与规划布局第二十三条规划采用功能分区方式,即生态保护区、风景游览区、旅游接待区、建设控制区。第二十四条风景游览系统:按风景区—景区—景点—景物景观四个层次进行组织,风景区由三大景区,53处景点和77处景物景观共同构成。第二十五条旅游设施系统:区内直接为旅游服务的设施。风景区按旅游镇—旅游村—旅游点—服务部四个层次进行配置。第二十六条居民社会系统:风景区的管理中心设在太子湾,三大景区分设管理点,全面负责风景区的各项管理工作。居民社会组织系统,按大茅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4—2020)规划文本江西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江西省城市环境设计事务所-6-规模、性质、职能可分为行政村—居民点二个层次。大茅山风景名胜区以德兴市为依托。第二十七条分区范围及功能布局1、生态保护区范围和面积:主要分布于东、西、南三个方向,分别为八槐板生态保护区,25.06平方公里;四角坪生态保护区,13.56平方公里;田平生态保护区,9.92平方公里,合计48.54平方公里。主要功能:本区内具有生态系统在区域演进过程中受人为干扰不大,景源环境较好的区域。主要为严格保护大茅山各种野生动植物资源,并适当提供科研教育之用。原则上不得作经济用途,仅供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考察使用。发展措施:本区为自然抚育用地,实施全面的保护,禁止任何形式的开发活动,不能改变区内的自然环境特征,不能建立任何类型的人工构筑物,一般不赞成游人的深入,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进入实行审核。2、风景游览区范围和面积:主要功能:风景游览区是指具有吸引力的自然景观和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以及生物学、地质学、人类学等学术价值的自然环境区域;具有价值的历代古迹及重要的文化环境地。本区在保存、保全人文史迹及其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资源的基础上,在尽可能减少对环境损害的前提下,主要提供与自然有关的非破坏性的、低密度的风景游憩活动和向游人充分展示大茅山风景区自然风光、人文史迹。可设置自然景观观赏、宗教文化游览、科研科普、管理服务和其他等功能。名称范围面积(平方公里)梧风洞景区以笔架山、梧风溪为核心8.20大茅山景区以大茅山为核心14.08双溪湖景区以双溪河的四级水库为核心13.30小计——35.58大茅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4—2020)规划文本江西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江西省城市环境设计事务所-7-发展措施:本区开发活动较弱,维持自然状态,不加人工修饰;在自然保全的基础上,对文物古迹主要以维护,并开展追求美感教育及学术研究等活动,在与史迹环境相协调统一为主的条件下,允许设置相应的解说和教育设施,按规划设置小型的必需的风景设施,如:休息观景平台、茶亭、小卖、公厕等。3、旅游接待区范围和面积:名称范围面积(平方公里)梧风洞接待中心以梧风洞为中心的周边地区0.32花桥接待站以花桥镇为依托(风景区外)南溪山庄南溪祝家村附近(风景区外)双溪山庄双溪湖的甘家处0.06黄歇田农庄以黄歇田村庄为依托0.15小计——0.53主要功能:旅游服务区是指风景区内重要城镇或高强度开发的区域。旅游接待区是旅游服务功能设施最集中的区域,主要为游客提供旅游接待服务、商业商务服务和相关的后勤保障服务。可设置管理、服务、游览休闲等其他功能。发展措施:旅游接待区是风景区相对高强度开发的区域。设旅游接待、商业服务、公共设施、游乐等若干规划区。5、建设控制区范围和面积:大茅山风景名胜区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地区,分布在风景区的最外层,景观不具有典型性,面积约69.44平方公里。主要功能:本区主要为风景名胜区的发展基地。以维持原有土地利用形态和部分资源的传统利用方式为主,为后人对资源的开发利用留有余地。发展措施:大茅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4—2020)规划文本江西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江西省城市环境设计事务所-8-本区为多用途使用,其土地利用应能有效地保证风景旅游活动的展开和推动风景区域的建设发展。可选择设置公共设施、商业服务、娱乐游览、后勤保障和备用地等用地。不能进行对风景资源造成不利影响的开发和建设。第二十八条规划结构形态三大景区:梧风洞景区、大茅山景区、双溪湖景区一个依托城市:德兴市银城镇三大门户:双溪湖,花桥,古井头形成南、北、东三个方向的门户第六章保护培育规划第二十九条保护规划采用分区采分级保护。1、特级保护区规划将四坪、四角坪、八槐板三块生态保护区划为特级保护区,面积48.54平方公里。特级保护区内,可以配置必要的研究和安全防护设施,禁止游人进入,不得搞任何建筑设施。因教学科研目的需要而进入该区的应事先向保护管理构筑提交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2、一级保护区根据风景区的景源价值和保护对象的状况,将大茅山景区的僧尼峰和玉兔峰,梧风洞景区的一线天和神龟望月等景点周围以及瑞港水库的水源保护区划为一级保护区,保护区面积7.12平方公里。一级保护区内可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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