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广东省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工作布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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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落实广东省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工作布置会时间:2009年5月25日下午14:30时地点:指挥中心参加人员:郑校长、周增桓副校长、王省良副校长,教务处、发展规划处、就业指导中心、各学院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主持人:文民刚校长助理会议程序:一、汇报广东省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工作相关情况及任务布置;二、讨论三、校领导总结及指示附:1、关于开展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优化调研工作的通知2、南方医科大学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方案3、××学院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报告(参考提纲)附1:粤教高〔2009〕44号关于开展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优化调研工作的通知各普通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简称《规划纲要》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分工方案》提出的“制定实施调整优化我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的要求,我厅决定开展“广东省高等学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方案调研工作”(以下简称“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立调研工作组和专家组。工作组由厅领导和各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组成;专家组由部分高校专家和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调研方案、调研工作的实施和协调等事项等由我厅高教处负责。二、调研工作安排。调研工作从4月下旬开始、6月底结束。制定调研方案(已完成,请见附件1);召开部分调研对象和参与省调研工作的高校专家、教务部门负责人会议,启动高校调研工作(已完成);5月下旬,到有关地市、部门、企业和高等学校开展调研工作;5月下旬前后收集材料、统计基础数据,形成《广东省调整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方案调研报告》(简称《调研报告》)和《广东省调整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框架文稿;6月上中旬征求有关行业、部门和高等学校的意见后形成报审文稿;6月下旬形成正式文稿,7月上旬公布调研结果。三、设立课题开展调研工作。根据调研工作需要,设立省级调研课题,纳入今年省高等学校学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教改项目;对与调研工作的平行项目和确有需要开展的专题调研等,也将作相应的安排。四、调研对象范围。根据调研工作需要,选择一批不同类型的本、专科院校共20所(附件2),作为调研工作对象。这些院校应参照附件调研方案,制定校级调研方案开展调研工作。调研结束后应提供学校的《调研报告》和《指导意见》(或实施意见等)。五、其它事项与要求。为确保此次调研工作和我省高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及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同步进行,取得实效,拟对以下有关工作或事项实施联动。(一)作为近期高等教育重点工作,整体推进。除被确定为省调研工作对象范围的20所高校外,其它各普通高校都应参照上述要求和附件调研方案制订校级调研方案,开展校级调研工作。我厅已将高等学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作为高等教育的工作重点,整体推进,务求实效。各普通高校应将调整优化本校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作为近期工作重点进行部署和安排,制订年度计划和分期分批推进调整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二)结合年度专业设置做好调研工作和调整优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专业设置规定要求,当年申报的本、专科专业,下一年度才能安排计划招生。因此,各校今年拟申报备案或审批的新专业,应结合此次调研工作和学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及人才培养方案的总体要求,在修改制订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做好新专业的设置论证和申报工作。同时,下大力气做好现有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优化工作。我厅已印发《关于近期我省普通高校本、专科专业设置申报与备案工作的通知》(粤教高〔2009〕40号),供学校申报或备案新专业时参照执行。届时各校在报送新专业申报审批或备案材料的同时,需将现有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优化进展情况同时报我厅高教处。(三)各校请于5月31日前将《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方案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3)反馈我厅高教处。有关调研工作的具体问题和事项请与我厅高教处联系。联系人:吴白白,电话020-37627963,电子邮箱:gdjywbb@126.com。本文附件提纲供学校参考,所有附件不再印发文字稿,请从广东省教育厅网站(网址:)查阅下载。各校需结合本校学科专业特点,突出办学优势与特色,研制本校方案及提纲。附件:1.广东省高等学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方案;2.参加广东省调整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方案调研的高等学校名单;3.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方案基本信息采集表。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主题词:高校教学调研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主动公开2009年5月21日印发附件1:广东省高等学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方案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实现“三促进一保持”,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省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分工方案》的有关要求,我厅决定开展高等学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方案的专项调研。调研方案如下:一、调研内容(一)我省高等学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的现状;(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三)调整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思路;(四)调整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措施;(五)根据社会紧缺领域人才需要,对应有关学科领域的子项目专题调研。二、工作小组人员组成组长:罗伟其厅长。副组长:魏中林副厅长;罗远芳副厅长。成员:省教育厅高教处、规划处、中职处、就业指导中心等相关处室人员;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劳动保障厅、国资委的有关处室人员;参加调研高等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高教处。三、调研方式(一)校内调研。各高校结合本校学科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实际开展校内调研。(二)案例实地调研。组织高等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到典型高校实地调研,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三)专题座谈会。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到部分用人单位召开专题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四)组织汇总、研究。对调研的内容、意见和建议整理分析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四、调研对象(一)高等学校:选择若干所不同类别高校参加调研(名单见附件三)。(二)省直有关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国资委等有关部门。(三)用人单位:部分大型国有企业,广州、深圳、东莞、佛山、湛江等市的人事主管部门等,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等。五、时间安排及阶段任务(一)2009年4月中旬至4月底研究制订调研方案,成立调研工作组;(二)5月上旬至5月底1.各参加调研高校按调研方案要求开展校内调研工作,形成调研报告,5月底前报送教育厅汇总。6月底各高校完成本单位的《学科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结构调整优化的指导意见》草拟工作。2.调研工作小组实地调研,召开相关专题座谈会,结合高校调研的情况,找准近年来我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优化的成功经验和阻碍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三)5月底至6月中旬调研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把实地调研、专题座谈收集到的信息及学校调研报告进行分析、归纳和总结,提出广东高等学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方案的思路和措施,草拟全省调研报告。(四)6月中旬至6月底调研工作小组草拟《关于调整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后修改完善,上报省政府。同时参加调研的高校制定出台本校的《关于学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六、调研要求(一)参加调研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调研工作方案,确保调研工作顺利开展。(二)为了更好推进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省教育厅及各高校要把国家、省和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双语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改研究与实践等重点项目的遴选和建设等工作与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紧密结合起来,形成相互联动机制,使工作更有时效性。(三)承担子项目调研任务的学校,参照本方案同时启动调研工作。本提纲附件如下:附件(1):广东省调整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报告提纲一、背景与意义二、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现状分析(一)“十一五”期间学科专业设置现状分析。(二)“十一五”期间人才培养方案现状分析。(三)支撑学科专业结构与才培养方案调整优化的条件建设现状分析。(四)支撑学科专业结构与才培养方案调整优化的科研情况分析。(五)“十一五”期间为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办学,联合建设重点学科、专业和实验室的现状分析。(六)“十一五”期间毕业生就业状况分析。(七)应对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优化,学校教学管理改革创新状况分析。(八)应对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优化,教师队伍建设与优化的状况分析。三、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与思路(一)主要目标。(二)主要思路。四、构建广东现代产业体系等对高等学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的新要求(一)调整优化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传统产业、现代农业、基础产业等六大产业群和国家及广东紧缺人才领域中的学科专业。(二)应对市场需求的变化,传统专业、基础学科专业的调整优化。(三)调整优化重点公益、人文社会和优秀传统学科专业。(四)在区域内新兴产业相关学科专业和边缘、交叉学科专业中培养学科专业新增长点。(五)拓宽专业口径和试办专业目录外的社会急需专业的举措。(六)调整对社会需求量较小、就业率低和部分水平不高的学科专业。(七)依照政策与有关程序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加强学校新设置专业的管理。(八)地方、行业和企业共同参与重点领域、前卫领域及新兴产业等学科专业建设。五、高等学校调整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措施(一)按照国家政策和教育部的文件要求,改革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提高就业能力。(二)促进不同学科专业的相互影响和渗透,发挥学生的个性,培养复合型人才。(三)优化实习实践活动、科技文化活动等素质教育人才培养过程,加强实验室、综合实训中心的建设,推进实验内容和实验模式改革,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四)加强教学管理体制的创新,完善学分制;按学校办学定位与功能加快推行学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五)实行弹性修业年限,扩大自主学习时间、空间和内容,学生按意愿选择学校的教学资源进行自主学习,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增强主体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六)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参与重点领域、前卫领域及新兴产业等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学校与行业、企业产学研的深度合作,增强人才培养适应性和针对性。(七)创新高等学校教师管理机制、科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以适应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优化的需要。(八)加大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等合作培养人才的力度,探索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培养我省重要领域和支柱产业高端人才的有效途径。六、保障机制(一)成立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工作组和专家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建立工作机制。(二)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条件,结合社会需求,修订学校学科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优化工作规划。(三)邀请行业、企业专家参与指导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工作,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四)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五)加大投入,加强专业基本建设,大力实施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和特色专业建设等工程,推动学科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优化。(六)建立科学的专业评估标准和评估办法七、高等学校在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方案方面的政策支持或建议。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提高办学效益,高等学校在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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