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91.140.90Q78DB33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955—2015曳引式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要求Technicalrequirementsofabolitionformaincomponentsoflifts2015-01-29发布2015-02-28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T955—2015I前言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协会。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杭州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中心、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容创电梯有限公司、杭州沪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宁波欣达电梯配件有限公司、浙江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耀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毛晓松、徐金海、叶晓新、刘乐雄、郭顺松、俞礼园、王盛、朱亚军、陈本瑶、戴勇磊、李忠、沈健康、陈昊、钱鑫慧、邹家春、李纪毅、吴建兴、惠廷云。DB33/T955—20151曳引式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曳引式电梯主要部件判废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曳引式电梯主要部件的判废。本标准不适用于杂物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7024-2008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GB/T12974-2012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GB18613-2012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T24478-2009电梯曳引机3术语和定义GB/T7024-2008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主要部件对电梯安全运行起重要作用的部件,包括曳引驱动主机、悬挂装置、轿厢、对重、门系统、安全保护装置、电气控制系统、导轨、补偿装置等。3.2判废部件经过评定无法达到安全性能。4主要部件判废技术要求4.1曳引驱动主机4.1.1电动机电动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应判废:DB33/T955—20152——电动机绕组短路、断路、烧毁;——电动机定子、转子严重磨损;——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电动机绝缘电阻下降,冷态未达5MΩ,热态未达0.5MΩ;——电动机本身因素导致工作温升超标,F级绝缘工作温升超过80K;——永磁电动机出现退磁,驱动力矩不能满足电梯额定载荷试验要求;——永磁电动机转子磁性材料脱落;——噪音不符合GB/T24478-2009中4.2.3.3要求;——振动不符合GB/T24478-2009中4.2.3.4要求;——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在额定输出功率的效率低于GB18613-2012表1中3级的规定。4.1.2减速箱减速箱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应判废:——当蜗轮齿磨损量大于0.3倍的法向模数,或轮齿弯曲强度达不到使用要求时;——斜齿轮、行星齿轮磨损量大于齿厚15%;——减速箱油温超过85℃,且采取措施后仍无法降温;——渗漏油严重,渗油部位产生的油液可能对制动或曳引产生安全隐患时;——减速箱体及构件出现裂纹。4.1.3制动器制动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应判废:——制动力无法满足GB7588-2003中12.4.2要求;——制动器电磁线圈工作温升超标,B级绝缘工作温升超过80K,F级绝缘工作温升超过105K;——制动力矩在满足GB/T24478-2009中4.2.2.2情况下,开启电压大于80%的额定电压或维持电压大于55%的额定电压;——受力构件产生裂纹;——制动器的衔铁出现不同步;——无齿轮曳引机工作制动器作为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时,制停性能不能满足制停要求。4.1.4曳引轮曳引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应判废:——绳槽磨损造成曳引力不足,无法满足GB7588-2003中9.3要求;——绳槽磨损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槽面之间的硬度差大于15HB;——轮毂出现裂纹。4.1.5反绳轮、导向轮、复绕轮反绳轮、导向轮、复绕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应判废:——轮槽异常的不规则磨损,存在钢丝绳脱槽的风险;——轮槽有缺陷,存在损伤钢丝绳的风险;——轮毂与轴承、轴与轴承出现滑移(除设计本身允许自由滑移结构)或卡死;——轮毂出现裂纹;——非金属材料轮出现严重变形、老化和龟裂。DB33/T955—201534.2悬挂装置4.2.1曳引钢丝绳曳引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判废:——断丝分散出现在整条钢丝绳,任何一个捻距内单股的断丝数大于4根;——断丝集中在钢丝绳某一部位,一个捻距内断丝总数大于12根(对于股数为6的钢丝绳)或者大于16根(对于股数为8的钢丝绳);——磨损后的钢丝绳直径小于或等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90%;——钢丝绳出现笼状畸变、绳股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钢丝绳出现严重锈蚀;——用于曳引的钢带不满足原电梯制造单位规定的安全使用要求。4.2.2绳头组合绳头组合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判废:——-拉杆、锥套等出现裂纹;——-自锁紧楔形绳套无法锁紧钢丝绳,钢丝绳在楔套内出现滑移;——-绳头螺杆出现乱丝,螺母无法锁紧。4.3轿厢轿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应判废:——轿厢托架(地板)倾斜大于其水平位置5%;——轿厢架严重变形;——轿厢架出现脱焊、开裂、严重锈蚀;——轿底严重变形、开裂、锈蚀、穿孔。——轿壁、轿顶严重锈蚀、穿孔;——轿壁、轿顶严重变形、破损,加强筋脱落;玻璃轿壁破损开裂。4.4对重对重架、对重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判废:——对重架严重变形,且无法校正;——直梁、底部横梁发生变形,不能保证对重块在对重架内的可靠固定;——对重块出现断裂;——合成对重块包皮严重腐蚀、开裂,或填充物鼓包变形。4.5门系统4.5.1层门、轿门层门、轿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判废:——严重锈蚀、穿孔,背部加强筋脱落;——严重变形,不符合GB7588-2003中8.6.3的要求;——机械强度不符合GB7588-2003中7.2.3的要求;DB33/T955—20154——滑块固定部位出现裂纹、锈蚀、脱落;——地坎严重变形,存在脱轨风险;——玻璃层门、轿门出现裂纹。4.5.2开关门装置开关门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应判废:——开关门时间达不到GB/T10058-2009中3.3.4的规定;——电梯在运行时,开启轿门的力小于50N(速度≤1.0m/s的电梯除外)。4.6安全保护装置4.6.1门锁装置门锁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应判废:——机械结构变形,不能保证7mm的最小啮合长度;——不能满足GB7588-2003中7.7.3.1.7的要求;——电气装置不能够有效证实闭合位置;——触点严重烧灼或接触不良。4.6.2近门保护装置近门保护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应判废:——保护功能失效;——保护装置出现破损或严重变形。4.6.3限速器限速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应判废:——限速器轴承磨损导致轴部及轴承套损伤;——限速器动作时,限速器绳的张力达不到GB7588-2003中9.9.4的要求;——限速器电气动作速度和机械动作速度不能符合GB7588-2003中9.9.1和9.9.3的要求;——限速器钢丝绳判废技术要求见4.2.1。4.6.4安全钳安全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应判废:——安全钳钳体出现裂纹、变形,夹紧件(楔块或滚柱等)出现裂纹、变形;——夹紧件出现磨损或严重锈蚀,无法有效制停轿厢或对重;——弹性元件出现塑性变形,导致楔块与导轨侧工作面间隙过大无法有效制停轿厢或对重。4.6.5夹绳器夹绳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应判废:——触发联动机构损坏;——结构或制动弹簧出现塑性变形、裂纹;——复位装置损坏。DB33/T955—201554.6.6超载装置超载装置不能发出正确信号或不能准确测量超载情况且无法修复时,应判废。4.6.7极限开关极限开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应判废:——开关滚轮脱落或破裂;——保持弹簧失效;——触点严重烧灼或接触不良。4.6.8缓冲器4.6.8.1蓄能型缓冲器蓄能型缓冲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应判废:——弹簧严重锈蚀或出现裂纹;——缓冲器动作后,永久变形超过其自由高度0.5%;——聚酯类非线性蓄能型缓冲器材料严重老化、开裂、压缩后不能完全复位。4.6.8.2耗能型缓冲器耗能型缓冲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应判废:——缸体发生破裂,或液压油严重泄漏;——柱塞锈蚀或复位弹簧失效,缓冲器复位不能满足GB7588-2003中F5.3.2.6.2的要求;——缓冲器动作后,产生永久性变形。4.7电气控制系统4.7.1控制柜控制柜及其部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整体判废:——控制电路为继电器逻辑控制,连续三个月每月出现两次或者两次以上故障,且经过维修不能排除故障情况;——控制柜内电线、电缆严重破损,以及控制柜内零部件严重损坏;——失效的电气元件导致电梯不能运行,无相应的备件或替代品;——电气元件失效导致电梯不能运行,此种情况发生次数连续三个月每月出现两次或者两次以上;——微机控制主控制线路板连续六个月每月出现两次或者两次以上故障,且经过维修不能排除故障情况;——变频器连续六个月每月出现两次或者两次以上故障,且经过维修不能排除故障情况;——控制柜使用15年以上且故障率高。4.7.2随行电缆随行电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判废:——电缆发生老化开裂;——绝缘电阻不满足GB7588-2003中13.1.3要求;——导线发生断裂或短路,无法满足使用要求;——电缆严重变形、扭曲。DB33/T955—201564.8导轨4.8.1T型导轨T型导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应判废:——塑性变形,影响电梯的正常运行;——严重锈蚀或磨损,使安全钳无法有效制停轿厢或对重。4.8.2空心导轨空心导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应判废:——塑性变形,影响电梯的正常运行;——镀锌层起皮、起瘤、脱落和严重锈蚀现象;——严重磨损,对重装置存在脱离导轨风险。4.9补偿装置4.9.1补偿链补偿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应判废:——补偿链表面包裹材料出现严重开裂、脱落;——导向装置滚轮、轴承损坏,造成导轮与补偿链磨擦引起包裹材料撕皮;——链环表面有严重锈蚀、脱焊,存在破断风险。4.9.2补偿绳补偿钢丝绳判废技术要求见4.2.1。4.9.3张紧轮张紧轮判废技术要求见4.1.5。DB33/T955—20157参考文献[1]GB755-2008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2]GB5972-2009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3]GB8903-2005电梯用钢丝绳[4]GB/T23934-2009热卷圆柱螺旋压缩弹簧技术条件[5]GB/T5013.5-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第5部分:电梯电缆[6]GB/T5023.6-2006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6部分:电梯电缆和挠性连接用电缆[7]GB/T10059-2009电梯试验方法[8]GB/T18775-2009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行人道维修规范[9]GB/T20900-2007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风险评价和降低的方法[10]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11]GB∕T22562-2008电梯T型导轨[12]JG∕T5072.3-1996电梯对重用空心导轨[13]JG∕T5072.2-1996电梯T型导轨检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