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政治得失——钱穆东华大学自动化1304主要内容《中国历代政治得失》是钱穆先生应邀演讲的演讲记录稿稍加修改而成。虽然该书只选择了汉、唐、宋、明、清五个代代来分别讲述,但正如其前言所说,这五个代代是中国历史上最为重要的代代,大体可以代表中国历史的全过程。全书分为五讲,每讲又分别从政府的组织、考试和选举、赋税制度、国防与兵役制度四个方面,论述各代的政治制度及得失、因革演变,指陈利害得失,既揭示了中国历史与政治的精要,又澄清了近现代国人对传统文化的误解,向读者展现了一部简明的“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作者简介钱穆(1895.7.30-1990.8.30),男,江苏无锡人,吴越国太祖武肃王钱镠之后。字宾四,笔名公沙、梁隐、与忘、孤云,晚号素书老人、七房桥人,斋号素书堂、素书楼。中国现代历史学家,国学大师,教育家,中央研究院院士,故宫博物院特聘研究员。历任燕京、北京、清华、华西、四川、齐鲁、西南联大等大学教授,也曾任无锡江南大学文学院院长。1949年迁居香港,创办新亚书院。1966年,钱穆移居台湾台北市,在“中国文化书院”(今中国文化大学)任职。1990年在台北逝世,1992年归葬苏州太湖之滨。汉代唐代宋代明代清代汉代汉朝是我国第一个建立比较完备制度的朝代。汉朝开始时,皇权与相权是分开的,但中国一向似乎看重不成文法,从汉武帝起,“宰相便退处无权,外朝九卿,直接向内廷听受指令”。作者指出,在研究历史上任何一项制度时,都应该注意每项制度背后当时人的观念与理论,没有一项制度能够凭空产生出来。春秋以后,官位世袭,刘邦的出身造就了平民当皇帝的神话,选举制也有所改革,从平民阶层选拔人才,可由于社会经济水平的限制,“举孝廉”制度成了“世族门第”世袭的阶梯。对土地兼并问题,政府一直找不到解决办法,流民的大量出现,使政府财政瓦解,汉代崩溃也就无可避免了。汉代重点讲政府职权的分配(皇室与政府职权)(中央与地方职权)宰相为政府的真正领袖领袖制皇权尚衣尚食尚冠尚席尚浴尚书(秘书)相权西曹(府史署用)东曹(二千石长吏迁除)户曹(祭祀农桑)奏曹(政府奏单)词曹(词讼)(民事)法曹(邮驿科程)尉曹(卒曹转运)贼曹(盗贼)决曹(罪法)兵曹(兵役)金曹(货币盐铁)仓曹(仓谷)黄阁(薄录众事)(总务主任)汉代(中央政府组织)三公“化家为国”九卿太常(奉尝)(祭祀祖先)教育光禄勋(门房)(大内总管)卫尉(门卫屯兵)太仆(御马)(国家马政)廷尉(司法审判)大鸿胪(外交部礼宾)宗正(皇族宗室事物)司农(政府经费)少府(皇室经费)郡县三公九卿郡县皆为皇帝任命丞相(主管行政)太尉(军事)御史大夫(监察)(副丞相)御史中丞(副御史大夫驻皇宫)侍御史(文书)监御史(监督郡守)汉代九卿就名义论只是办理皇室内廷事的家务官,唐代始有六部尚书,成为管理国家政务的机构。汉代(地方政府组织)郡县太守地位与九卿平等(全国一百多个郡)中央政府刺史中央特派专员(全国十三个区)太守御史大夫汉代(选举制度)太学(甲科为郞乙科为吏)光禄勋(门房)(大内总管)郞(侍卫)吏(地方任职)选举孝廉读书人的政府中国历史上的传统政策存心在引导民间聪明才智者,不准为私家财力打算无限发展,只鼓励人为大学者,当大官,却不奖励人为大商人,发大财汉代在社会上层节制资本,下层没力量管,唐代注意社会下层,国家计划分配,上层自由发展。唐代唐代制度自然发生了变化,但却是来源于自汉以来制度不断演变的传统,并非无本之木。唐代改变了汉代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三分的制度,而设立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三省长官皆为相,其中中书掌制令,门下掌封驳,尚书省设六部,掌执行。中央设最高机构政事堂,由三省最高长官组成。但是由于唐太宗曾任过尚书令,自此无人敢任该职,于是尚书省无最高长官,而由左右仆射同时主管该省。只有左右仆射兼衔“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名义时,才有机会参与政事堂会议,获得真宰相的地位。这时的地方制度较汉代增加了层级,并产生了节度使拥兵自重的弊端重质不重量求取于贤人侍中侍中侍郞给侍中唐代(中央政府)皇权相权委员制:把相权分别操掌于几个部门中书省(中书令)门下省(侍中)尚书省(尚书令)三品发令(敕)中书令中书侍郞中书舍人审查(涂归)副署执行政事堂尚书左仆射尚书右仆射斜封墨敕御史台左御史(监察中央政府)(分察)右御史(监察州县政府)(分巡)三省、六部、一台中国人认为只要其人是贤者就能够代表多数,不贤而仅凭数量是无足轻重的。此命令未经中书门下两省五花判事唐太宗未登极前,曾做过尚书令,即位后,尚书令常虚悬其缺监察权是脱离相权而独立的。吏部(人事任用)户部(民政户口)礼部(宗教教育)中书省(中书令)门下省(侍中)尚书省(尚书令)兵部(军事)刑部(司法)工部(建设)尚书左仆射尚书右仆射都堂(六部总办公厅)参知机务同平章事唐代(中央政府)御史监察(监察州县政府)科举制怀牒自列各人到地方政府报名,参加中央考试。报名者不得为工人,商人,因工商是为私家谋利的,考试求取者须专心为公家服务。唐代而唐代的考试制度则很值得一提,它完善了科举制度,并将其作为考选官员的重要形式,取代了九品中正制。经济和兵役制度则都经历变革,前期实行租庸调制和府兵制,将田租、服役、纳捐分开,并由国家供养府兵。后来由于这些制度弊端丛生,特别是执行混乱,导致变革,但变革更多的出于便利的需要,危害更大,这就是两税法和募兵制,尽管为了减轻负担,但却导致负担的增加,最终导致了唐王朝的覆亡。唐代(地方政府组织)州县中央政府剌史上中下上中下十万以上二万以上二万以下六千以上三千以上三千下地方长官之掾属任用之权集中于中央之吏部观察使节度使道十道地方政府唐不如汉,渐进到中央集权地步,内重而外轻。租(均田制度)庸(义务劳役)调(丝麻布绵)两税制(财务大臣杨炎)不收米谷,改收货币宋代宋朝是最贫最弱的朝代,其问题不是国家制度落后、政府无能,而是根基没有打好。建国时就是四面楚歌,养兵是不得已的事,还要大投入,要考虑外敌入侵和内部人民反抗,故有很好的制度,也不能从容合理的实施。宋朝的相权,较唐代进一步抑制,相权中军事、财政和用人三权都被分离。一个很大的矛盾缠绕着宋朝政府,既需要国防,养兵以御外敌,却又提倡文治,重文轻武,怕军人篡权。正如有人所说,宋朝的悲哀就在于处在历史教训和现实压力的夹缝中,左右不得活。宋代(中央政府)皇权相权中书省(丞相)门下省尚书省政事堂枢密院(军事)户部司盐铁司度支司审官院东院(主选)西院(武选)劄子谏官清议固然未必不好,但政府总是有掣肘,谏官台官渐渐不分,皇帝没人管,宰相既要对付皇帝又要对付台谏。王安石变法在制度司马光反对在人事财政两府最高政令决定权在皇帝州县中央政府宋代(地方政府组织)路府宋代无地方官,只暂时派中央官来兼管地方事。知某州事知某府事帅(安巡使)漕(转运使)宪(提刑按察使)仓(提举常平使)宋代地方财富全部解中央,地方无存储,宋代军权集中,财权集中,地方日趋贫弱。所以金兵入侵首都一失,全国瓦解。考试制度在宋代是更重要更严密了,却并非更加有效了,但因政府积年提倡,社会学术空气又复活了。军监监司官明代从明朝起,没有了宰相,出现九卿,即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和大理院的整合,直接对皇上负责。皇上统管一切,这对皇上的素质要求很高。但中国古代似乎有个规律,即刚开始的当政者都很勤奋,越往后越怠政,哪个朝代都没有挣脱过。这就是监察制度不完善和法制不健全造成的。当皇上不理朝政时,矛盾就激化了,接近皇上的人们干预朝政,政府内部出现不和谐因素,你争我夺。经济改革并不顺利,且对明朝的武功知之甚少,似乎除“土木堡之变”之外,很少有失利的记载,使人们觉得明朝的军事还不错。明朝地方政治制度最大的变革是承袭元代的行省,将省级规划正式确立,形成省、道、府、县地方四级体系,而非汉唐时的郡县两级体系。明代(中央政府)若说中国传统政治是专制的,政府由皇帝独裁,这种说法用来讲明清两代是可以的。皇权中书舍人(管文书与抄写)给事中(七品封驳权)尚书省(六部尚书)吏部(人事任用)户部(民政户口)礼部(宗教教育)兵部(军事)刑部(司法)工部(建设)尚书省没有长官,改由六部尚书分头负责,变成了多头衙门。都察院(弹劾纠察)九卿大理院(平反)通政司(章奏公文出纳)三法司会审明制有卿无公,是多头政府,诸长官皆并列,归皇帝管。廷推廷议廷鞠明代给事中分科,依据尚书六部分六科。内阁大学士(五品)内阁(皇帝秘书处)兵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条旨票拟司礼监(太监领袖)大臣当权权臣弄权张居正以相体自居,当时清议不好,是权臣,而非大臣中央政府明代(地方政府组织)元代开始,蒙古人征服中国,不敢把政权分散,要完全集中在中央。元代是有中央无地方的。行中书省(元代流动宰相)行省设置,并不是为了行政方便,而是为了军事控制。州县省府承宣布政使(地方长官藩司)提刑按察使(司法臬司)都指挥使(军事)分司总督巡抚科举制度只能物色人才,并不能培养人才,在明清代进士翰林制度下,却可以培植一些人才。明清大政治家,大学问家多半进士翰林出身。汉代掾属唐代门弟宋代馆阅校理明清进士翰林明清两代之胥吏弊病出在元代,元政府长官用的都是蒙古人,用读书人作书记和方案,便是官与吏流品泾渭之分,胥吏另成一流品。胥吏是没有出身的,先是不准做御史,后是不准考进士,流品虽低,对政治影响却大。所以胥吏不再向上,没有出路。黄册(户)鱼鳞册(土田)一条鞭法(农间差役杂项一并归入田赋项下)清代钱穆对清代甚为不满,这可能也与他存在的一些“大汉族主义”有关联,他基本上将汉族等同于中国,将蒙古和满洲人视为外人,这恐怕已经跟不上时代潮流,也不符合历史发展趋势和实际情况。但他所做的制度与法术的区分还是很值得赞赏的,他认为出于私心所定立的制度不能算是制度,而是一种法术,清代统治者采取了很多措施保护满洲特权,而非出于公心,自然是一种法术,虽然其他朝代的统治者也属于家天下,但他们在保护皇室权利的同时,也注重从国家的角度考虑问题,即便这些朝代也有富族大户获得特权,但那主要是其实力使然,而像清代那种刻意照顾一个特权集团的情况则属少见。清代(中央政府)皇权(部族政权)制度指政而言,法术只是些事情或手段,不好说是政治。制度是出于公的,法术则出之于私。中国人讲政治一向看重职责而不象西方人谈主权。主权的背后是一种自由意志,职责的背后则是尽力践行的道义。中国社会把政权交给士人,而防止贵族军人专政,说明中国政治重职责不重主权。读圣贤书,讲修齐治平之道,由国家加以考试,量才录用,上辈读书人的意见,就可以代表全民。西方则必待大家选举,中国人则用公开的考试制度。内阁(皇帝秘书处)军机处(南书房)内阁大臣制度意义少,法术意义多。皇帝的诏书不能给旁人看直接送出,这就是法术。清代这种私人政治能够持续,是因为皇帝背后有全满洲人撑腰。任何一个独裁者都有一个拥护他独裁的特定集团。皇帝利用读书人,读书人拥护皇帝是比较公的,因为读书人不是皇帝的私势力也不是一个固定的集团。中国历史上只有元和清,皇帝背后是整批蒙古人和满洲人,其他各代还是由全国民众中间受过教育经过考试的人来参与政府。吏部(人事任用)户部(民政户口)礼部(宗教教育)兵部(军事)刑部(司法)工部(建设)尚书侍郎尚书侍郎尚书侍郎尚书侍郎尚书侍郎尚书侍郎六部尚书沿袭明代,但清代六部尚书权力小得多了,不能称为行政首长。尚书管不着侍郎,同时满汉还要分开单设。取消言论、出版、结社自由。满人到中国,他们的一切政策,是拿满洲部族来控制中国人,再拉拢怀柔藏族来挟制汉人。蒙古人得封亲王,汉人是没有的。满洲人最高明的政策是存心压迫中国的知识分子,而讨好下层民众,来分解中国社会之抵抗力。中央政府清代(地方政府组织)州县省府布政使(地方长官藩司)提刑按察使(司法臬司)都指挥使(军事)经略大臣总督巡抚道参赞大臣清代在清朝制度下,汉族人难以得到重用,自然希望反抗和革命,于是就有了那么多的起义,特别是太平天国运动。后来就是变法和革命,这里作者关于革命和起义还做了区分,认为后者主要是基于人事原因,制度不是导致起义的原因,而是执行制度的人事问题导致的,通过起义推翻了执行者,更换一批制度执行者,就可以实现安定;而革命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