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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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试点的概况经国务院批准,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等8个省(直辖市),广东省自11月1日起开始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国试点区域包括上海、北京、广东、江苏、安徽、天津、浙江、福建、湖北。营改增试点的概况营改增企业受益企业会在以下三方面从“营改增”获益。首先是服务业企业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以抵扣购买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的相关进项。其次是制造业企业,货物批发和零售企业能抵扣接受服务的相关进项。再者,从事跨境服务的企业原来通常会产生5%的营业税成本,现在营改增后可能不会发生任何实际的增值税成本。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相关政策一、应税范围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三、纳税人的分类管理四、税率和征收率五、计税方法六、差额征税七、税收优惠八、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一、应税范围1、行业范围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部分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此次“营改增”试点行业为两个行业:一、应税范围交通运输业把握应税范围时需重点关注之处陆路运输服务公路运输1、陆路运输服务中不包括铁路运输,但包含了轨道交通运输2、经营快递业务、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业务暂不属于此次改征增值税范围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其他陆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1、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2、水路运输服务不包括“港口码头服务”、“打捞救助服务”。3、提供船舶代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受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者船舶承租人委托向运输服务接受方或者运输服务接受方代理人收取的运输服务收入,应当按照水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航空运输服务1、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2、航空运输服务不包括“航空地面服务”和“通用航空服务”管道运输服务一、应税范围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解释特别说明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技术转让服务转让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技术咨询服务对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和专业知识咨询等业务活动。技术培训服务(包括各种专业技术的培训、推广和传授)按照“技术咨询”征收增值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果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报酬的业务活动。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在采矿、工程施工以前,对地形、地质构造、地下资源蕴藏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的业务活动。一、应税范围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解释特别说明信息技术服务软件服务提供软件开发服务、软件咨询服务、软件维护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的业务行为。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提供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产品设计、测试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的业务行为。信息系统服务提供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桌面管理与维护、信息系统应用、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管理、数据中心、托管中心、安全服务的业务行为。业务流程服务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提供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经济管理、金融支付服务、内部数据分析、呼叫中心和电子商务平台等服务的业务活动。二、应税范围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解释特别说明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文字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创意策划等。注意“设计服务”与电路设计、广告设计的区分,各自归属不同的应税项目。电路设计属“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广告设计属“广告服务”。随同理发及美容服务一并提供的发型设计,不属于“设计服务”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注意“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应税项目中,除“商标”、“著作权”转让外,还包括“商誉”转让服务、“特许经营权”转让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中有关“著作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关于“著作权”的解释执行。知识产权服务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对专利、商标、著作权、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代理、登记、鉴定、评估、认证、咨询、检索服务。广告服务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广告代理服务”按照“广告服务”征收增值税。会议展览服务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会议展览代理服务”按照“会议展览服务”征收增值税。二、应税范围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解释特别说明物流辅助服务航空服务包括航空地面服务和通用航空服务。航空地面服务,是指航空公司、飞机场、民航管理局、航站等向在我国境内航行或者在我国境内机场停留的境内外飞机或者其他飞行器提供的导航等劳务性地面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旅客安全检查服务、停机坪管理服务、机场候机厅管理服务、飞机清洗消毒服务、空中飞行管理服务、飞机起降服务、飞行通讯服务、地面信号服务、飞机安全服务、飞机跑道管理服务、空中交通管理服务等。通用航空服务,是指为专业工作提供飞行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航空摄影,航空测量,航空勘探,航空护林,航空吊挂播洒、航空降雨等。港口码头服务港务船舶调度服务、船舶通讯服务、航道管理服务、航道疏浚服务、灯塔管理服务、航标管理服务、船舶引航服务、理货服务、系解缆服务、停泊和移泊服务、海上船舶溢油清除服务、水上交通管理服务、船只专业清洗消毒检测服务和防止船只漏油服务等为船只提供服务的业务活动。船舶代理服务按照港口码头服务缴纳增值税。货运客运场站服务货运客运场站(不包括铁路运输)提供的货物配载服务、运输组织服务、中转换乘服务、车辆调度服务、票务服务和车辆停放服务等业务活动。“货运客运场站”不包括铁路运输的货运客运场站。打捞救助服务提供船舶人员救助、船舶财产救助、水上救助和沉船沉物打捞服务的业务活动。二、应税范围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解释特别说明物流辅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在不直接提供货物运输劳务情况下,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手续的业务活动。“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应注意“不直接提供货物运输劳务”要件。如果纳税人“直接提供货物运输劳务”,则不属于“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纳税人,取得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其“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不得开具“运费”等运输服务收入的名称。代理报关服务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委托,代为办理报关手续的业务活动。“代理报关服务”仅限于“代为办理报关手续”的业务活动。仓储服务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装卸搬运服务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现场之间或者运输工具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和搬运的业务活动。搬家公司提供的“搬家业务”按照“装卸搬运服务”征收增值税。对搬家公司承揽的“货物运输业务”,按照“交通运输业”征收增值税。二、应税范围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解释特别说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有形动产,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有形动产残值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在约定时间内将物品、设备等有形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二、应税范围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解释特别说明鉴证咨询服务认证服务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利用检测、检验、计量等技术,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业务活动。鉴证服务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为委托方的经济活动及有关资料进行鉴证,发表具有证明力的意见的业务活动。包括会计、税务、资产评估、律师、房地产土地评估、工程造价的鉴证。咨询服务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注意“咨询服务”与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咨询服务、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的区分,各自归属不同的应税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属“研发和技术服务”;软件咨询服务属“信息技术服务”;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属“文化创意服务”。“咨询服务”包括除《范围注释》已列明的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咨询服务、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以外的,各类提供“信息或者建议”的经济咨询和专业咨询服务。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二)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收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三)要点1、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2、代扣代缴增值税的情形:①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的,境内代理人和接受方的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均在试点地区;②以接受方为扣缴义务人的,接受方的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试点地区。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仍按照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三、纳税人的分类管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含):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一般纳税人三、纳税人的分类管理●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试点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累计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应税服务销售额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三、纳税人的分类管理注意: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三、纳税人的分类管理1、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区别生产货物、提供劳务——50万元销售货物——80万元提供应税服务——500万元混业经营:分别计算销售额,并按照相应的标准认定三、纳税人的分类管理●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四、税率和征收率(一)此次“营改增”共设四档税率,其中新增了两档税率(11%和6%)。1、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7%2、交通运输业11%3、部分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除外)6%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四、税率和征收率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一)国际运输服务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货物入境;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货物。(二)向境外单位提供研发服务、设计服务研发服务是指就新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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