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学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责任书为了更好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根据县、乡有关会议精神和法律法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特与学校签订本责任书。一、通过整治,校园周边区域内的治安状况明显好转,校园内的安全管理规范有序,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营业性娱乐场所得到清理,交通秩序井然有序,文化环境得到净化,卫生死角得到清理,周边环境整洁优美。二、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本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主管安全卫生的副校长和班主任为第二责任人,第二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具体抓好本校的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向第一责任人负责。三、学校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1、建立与本校环境治理工作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境工作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2、建立健全校舍及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宿舍环境管理、食堂环境管理等学校环境管理规章制度。3、负责与各班级和学生家长签订环境整治责任书,并考核其执行情况。4、定期开展环境治理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发现问题如实上报校长。5、学校配合交通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发现校园周边环境有生产、经营有毒有害物质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四、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整治任务古城学区管委会(盖章)单位(盖章):负责人:负责人: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