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关账税务掌控如来纳税人俱乐部蔡桂如2013-12-20蔡桂如•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高级企业风险管理师•13901502228•QQ870067213•微信caiguiru•公众微信gzcaiguiru网站蔡桂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师资•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师资•复旦大学总裁班特聘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总裁班特聘教授•中国财税教育网特聘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常州市国税局、地税局师资蔡桂如•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组成员•江苏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常州市地税局稽查顾问•常州市浙商研究会副会长•常州市长三角经济研究会副会长蔡桂如•江苏嘉和利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永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首席会计师•常州如来纳税人俱乐部有限公司总裁•江苏安邦南汇工程咨询公司董事长•常州泰瑞税务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蔡桂如•千红制药(002550)独立董事•南方轴承(002553)独立董事•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董•常州丰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董•江苏骠马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董•常州现代口腔有限公司独董•13901502228•QQ:870067213••微信:caiguiru三中全会看税收•改革税制、稳定税负•(18)完善税收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问:增值税税率一共有几档?分别是多少?•答:增值税率共有17%、13%、11%、6%、4%、3%、2%、0%,八种,理由是一周共分七天,最后一天是白送的,相当于没有。工作强度从大到小来排,分别是周一、二至周日,一直到白送的第八天。•(一)17%,适用的范围,大部分的销售商品、修理修配,新增家庭成员--有•形动产的租赁。将来有形动产租赁的兄弟姐妹,象银行啥的,都得进这个门。你问,为啥,你没看见银行大把大把的赚钱么?一个工行一年的利润,就顶多七八十来个中石油呀!银行老老有钱了!税总多聪明的人啦,一下子就抓住主要矛盾,在财政吃紧得情况下,一定要提高金融行业,才能解决问题呵;•(二)13%,适用范围,农产品,薄利产品,鼓励产品,因为农民不容易,看天吃饭,少一点是一点吧;••(三)11%,交通运输行业、邮政行业。为什么定11%?交通运输行业,主要是油耗成本及人工成本,按油类是17%,脑力税负是6%,各占一半即17%+0.5+6%*0.5=11.5%,去了零头,就是11%了。再者所有的交通、邮政最初都是由人的两条腿跑出来的,所以作为两条腿的象征11,还是挺有寓意的;•(四)6%,中国人脑子不发达,也不值钱,世界有名的廉价劳动力,尤其象我们这种审计师,工资也不高,还得天天加班•,又没有啥可抵扣的进项税,所以税负就订得低一点;当然订个6%,也是有寓意的,税总希望人人都顺6顺6的,老老实实工作,别瞎折腾;•(五)4%,拍卖行的开票收入,典当行销售死当,寄售卖东西的,这些都是古时候,穷人老百姓干的事,为了尊重古代的风俗,使优良传统得以保存,税总恩批,按4%交税,另外,你不经常听说,一巴掌“拍4”他了(拍4%),一阳指还能“点”死人哩(典4%),税总的人不是一般的聪明呵;••(六)3%,凡是当不了一般人的人,都成为小人物,提供劳务啥的都按3%交税。还有小人物出售旧的小件东西,算不上固定资产的那种,也都按3%,你想听说过一号人物二号人数,谁还还说3号这种小人物,所以小人物,都是3号;•(七)2%,出售旧的固定资产,原来没抵过进项税的,都按2%交税。这回不管是一般人还是小人物,都一样一样的,象二手车就这样;••(八)0%,主要是卖到外国用的东西,或者直接跑到外国提供服务的事,都不交税。因为外国人都比较穷,外国的月亮也比较暗,为了体现咱大国风范,卖给外国人的东西都贼便宜,所以国家鼓励都卖给外国人,跟那些“卖货求荣”的人,都不征税。象我们这种,天天蹲在国内,得狠狠的征税,别不服气,谁叫你不满世界跑呢?!•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正税清费•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27)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我国现行18种税只有3种税出台了法律,其他都是暂行管理条例•(44)完善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所得税:当年会计利润12%•(45)制定实施免税、延期征税等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53)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2013年12月6日财税[2013]103号)•为促进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现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财税[2013]103号•一、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1.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财税[2013]103号•2.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3.超过本通知第一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财税[2013]103号•4.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财税[2013]103号•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例1:如果社平工资3倍为10,000元,个人工资15,000,个人缴费比例3%,扣除限额是下列金额中的哪一个?•(1)社平工资3倍X4%=10,000X4%=400•(2)社平工资3倍X3%=10,000X3%=300(元)•缴费工资计税基数10000•例2:如果社平工资3倍为10,000元,个人工资8,000元,个人缴费比例为6%,扣除限额是下列金额中的哪一个?•(1)社平工资3倍X4%=10,000X4%=400•(2)个人工资X4%=8,000X4%=320•缴费工资计税基数8000财税[2013]103号•二、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的个人所得税处理•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三、领取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处理•1.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年或按季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每月领取额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财税[2013]103号•2.对单位和个人在本通知实施之前开始缴付年金缴费,个人在本通知实施之后领取年金的,允许其从领取的年金中减除在本通知实施之前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且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就其余额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1项的规定征税。在个人分期领取年金的情况下,可按本通知实施之前缴付的年金缴费金额占全部缴费金额的百分比减计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减计后的余额,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1项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税[2013]103号•3.对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允许领取人将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按12个月分摊到各月,就其每月分摊额,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个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则不允许采取分摊的方法,而是就其一次性领取的总额,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4.个人领取年金时,其应纳税款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委托托管人代扣代缴。年金账户管理人应及时向托管人提供个人年金缴费及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明细。托管人根据受托人指令及账户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按照规定计算扣缴个人当期领取年金待遇的应纳税款,并向托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5.建立年金计划的单位、年金托管人,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受托人有责任协调相关管理人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提供相关资料。•四、建立年金计划的单位应于建立年金计划的次月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金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方案备案函、计划确认函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相关资料。年金方案、受托人、托管人发生变化的,应于发生变化的次月15日内重新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述资料。•五、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以及年金机构之间要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政策实施各项工作。•六、本通知所称企业年金,是指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的规定,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所称职业年金是指根据《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国办发〔2011〕37号)的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七、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9号)同时废止。•国税函〔2009〕694号•一、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二、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三、对因年金设置条件导致的已经计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不能归属个人的部分,其已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还。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退税款=企业缴费已纳税款×(1-实际领取企业缴费/已纳税企业缴费的累计额)••参加年金计划的个人在办理退税时,应持居民身份证、企业以前月度申报的含有个人明细信息的《年金企业缴费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复印件、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等资料,以及由企业出具的个人实际可领取的年金企业缴费额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