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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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西展办文〔2010〕3号签发人:马业珠展览路街道办事处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确保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符合计划生育率继续保持在97.5%以上,根据《西城区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目标,创新工作机制、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树立服务理念,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为全人群提供全方位的全程优质服-2-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展览路地区的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二、考核评估原则(一)坚持“一票否决”的原则。展览路街道主任与各驻地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并将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纳入单位的年终考核,实施属地化管理;与各社区居委会书记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协议书》,明确责任,并将社区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纳入社区的年终考核,定期监督检查综合协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年度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8%以上;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投入;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在年终对各单位、各社区的计划生育指标进行评估,未落实职责或未完成目标的单位不得被评为各类综合性先进单位。(二)坚持日常工作与创新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各单位(社区)在做好日常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同时,结合本单位(社区)实际,积极开展工作创新。(三)突出现居住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社区)在日常计划生育工作中,坚持以现居住管理-3-为主、户籍地管理为辅的原则,行之有效的为辖区内的育龄妇女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四)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维权的原则。以服务群众为中心,维护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确保公民享受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得到落实,突出维护群众权益和优质服务的核心指标,体现人性化管理。(五)坚持统筹兼顾、动态考核、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估指标的设置要统筹兼顾、全面客观、实事求是,既要看基础工作,又要看创新工作,完善考核办法,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信息系统,实现全年考核为常年动态考核,使工作评估更加客观、公正、科学。(六)实行对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计划生育职责情况以评估为主的原则。三、考核评估的内容(一)对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职责情况进行评估;(二)对单位、社区工作站的考核分三部分。1.政府督查考核。-4-对于符合政策生育率等重要指标由区政府按照《展览路街道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督查考核。2.日常工作评估。根据《展览路街道2010年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指标》,结合2010年展览路街道重点工作,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工作评估。3.创新工作评估。各单位(社区)根据工作实际,年度内提出创新工作方案,并报展览路街道计生办(不报方案的,本年度不予认定),年底在自评的基础上写出评估报告。(三)具体考核评估内容和考核标准详见附件。四、考核评估的组织实施1、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评估,按《2010年展览路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要求,结合日常工作和全年工作,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2、对单位和社区服务站的考核评估要在计划生育率必须达标的基础上进行。驻地单位和社区服务站党政领导责任的评估由-5-街道计生办同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进行。计生干部工作的考核与评估将结合日常工作,半年、全年工作情况进行。3、实施年度出生抽查。为强化考核评估的执行力度,夯实各项工作的基础,在认真做好日常评价的同时,由街道计生办组织实施不打招呼入户抽查社区的人口出生情况,并以此作为评价社区人口和计生工作的重要依据。五、考核评估成绩的评定办法对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考核成绩以日常检查和评估为依据,确定各档次成绩。对社区和驻地单位的考核评定,按以下方法进行:本方案满分为100分。其中,政府下达指标占95分;各单位(社区)创新工作内容5分。(评估指标详见附件)社区考核评估方案设置指标11项,其中第1-10项指标为街道下达指标,第11项指标为社区自选创新指标。在11项街道下达指标中设置综合和量化两类指标。驻地单位考核评估方案设置指标9项,其中第1-8项指标为街道下达指标,第9项为驻地单位自选创新指标。在8项街道下达指标中设置综合和量化两类指标。具体指标完成情况的评定办法如下:-6-(一)综合指标考核评估综合项目设置档位,每个项目设优秀、良好、一般三档。每项综合指标的档位评定中,单位(社区)中的“优秀”个数不超过30%个;指标评分标准中,“优秀”为分值的95-100%,“良好”为分值的80-85%,“一般”为分值的70-75%。(二)量化指标考核评估每项指标设置基本分值,达标的,即得满分;未达标的,每低2个百分点扣1分。(三)自选创新指标考核评估具体评定办法是街道计生办根据单位(社区)上半年上报方案和年终自评报告,视工作创新程度和工作量进行综合评定,本项指标满分5分。(四)信访举报及瞒、漏报或转换孩次的扣分办法。凡经举报或市、区人口计生委、街道计生办检查出瞒、漏报或转换孩次的,查实后,从评估总分中进行扣分。具体标准如下:1.查实1例超生二孩扣2分,1例超生三孩扣4分,每增加一个孩次加扣2分。2.再婚、非婚生育孩次的扣分标准:再婚多孩按纯多孩的-7-60%扣分;非婚一孩扣1.5分,非婚二孩及以上(累计计算孩次)按超生同孩次扣分。3.人户分离人员超生的,按上述1、2标准,现居住地、户籍地街道各扣相应分值的50%。六、奖励与惩罚1、对在本年度考核中达标的单位和被评为市、区、街级先进的单位进行表彰(奖金部分由本单位支付);对在年度考核中达标的社区服务站进行奖金兑现。2、奖励范围与人员:(1)荣获市、区、街级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考核达标单位的主管领导和计划生育干部;(2)荣获街道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考核达标的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责任人、责任部门的有关人员。(3)荣获街道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考核达标社区服务站的党政一把手和计生专干;(4)当年考核评估结果不达标的单位,不予兑现,并“通报批评”。-8-(5)对于年度内出现违法生育的单位和社区取消其参加年终先进集体的评比资格。七、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本方案与新颁布法律、法规、计划生育工作最新政策不相符,届时方案内容及评估指标将做适当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另行通知。二○一○年三月七日附件1.展览路街道2010年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指标附件2.展览路街道2010年驻地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指标附件3.展览路街道计划生育宣传、协会工作考核评分标准(社区)附件4.展览路街道计划生育宣传、协会工作考核评分标准(驻地单位)附件5.展览路街道计划生育流动人口考核评分标准(社区)-9-附件6.展览路街道计划生育流动人口考核评分标准(单位)主题词:卫生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展览路街道办事处办公室2010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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