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卡使用有关情况的通知各单位:根据《安徽理工大学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结合当前财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公务卡使用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对于差旅费、办公费、招待费、购买物品等公务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通过公务卡结算,并取得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二、持卡人在公务消费后应尽快办理财务报销手续,于次月20日之前凭原始发票和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到财务部门办理报账还款手续。三、持卡人报销时(差旅费除外),需填写安徽理工大学经费报销清单(财务处网页下载),并把原始发票和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按支出用途、消费顺序粘贴在报销清单后。报销差旅费时,仍按照现行规定,填写安徽理工大学差旅费报销单。四、通过网上购火车票的,需打印一份网上交易记录,凭火车票和网上交易记录到财务部门办理报账手续。五、对于加班费、劳务费、临时工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的,本校职工直接打入本人公务卡(或工资存折)中,非本校职工,应提供其本人银行账号。六、对于确实不具备刷卡支付条件的公务支出,经财务处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程序进行报销,报销经费直接打入其本人公务卡(或工资存折)中,不再支付现金。七、从2013年7月1日起,由于开始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再办理借款业务,以前有欠款的,抓紧时间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八、从2013年7月1日至8月31日为公务卡试运行期,在此期间,尽量使用公务卡结算,只允许使用少量现金结算。从2013年9月1日起所有财务报销业务不再使用现金结算。九、从2013年7月1日起,由于财政厅每天下午4:30分关闭财政一体化系统后无法再进行支付,故每天下午报销截止时间更改为4:30。财务处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