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世界法制》全书共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当代世界法制概述,概括介绍当代世界法制的内涵、现装及发展趋势;二是当代世界法制的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文化基础;三是当代世界法制的主要制度,包括立法制度、执法制度、司法制度;四是当代世界主要法律评介,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民商法、国际经济法。因为时间关系,我并没能通读全书,所以只详细的阅读了第三部分,关于当代世界法制的主要制度。在十九大报告中,有一句话引起了我的关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这句话被明确作为十四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在报告第六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对“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行了系统阐释。这部分,也被视为“法治”内容浓墨重彩的部分。那,“法治”与“法制”有什么区别呢?在我看来,不能把“法制”同“法治”概念混淆,“法治”与“法制”这两个词,乍一看起来似乎大同小异。事实上,二者具有本质的区别。法制指一个国家的法及其法律制度,而法治却强调一个国家处于依法治理的一种状态。法制的内涵比法治要小的多。法制着重讲的是法的一系列规则、原则及与此相关的制度,而法治的内容就要丰富的多。一般讲,法治所体现的一种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状态至少应包括这样一些内容:一是这个国家要具备完善而良好的法;二是这种法要得以普遍而自觉的遵守;三是已建立健全完备的使这种法得以正确适用与遵守的国家权力机构体系,而且这种权力体系是以权力的互相制约、监督为前提条件的。法制社会中的法与民主的关系既可以是与民众的意志相统一、体现了民众意志的法,也可以是与民众相对立、是统治者统治民众的工具的法简而言之,法制可以存在于奴隶的、封建的、资本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任何的社会形态之中,而法治只能存在于民主政治的社会形态中。因此,我国现在所提倡和努力建立健全的是现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和法治国家。在现代社会条件下,需要的是法治,而不是单纯的法制。只希望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能越来越完善,将我国的“法制”真正的为我国国情服务,建设真正的“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