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治疗计划讨论与制定制度2018年建立规范的病历档案患者入院后,按照肿瘤患者的特殊病历书写要求,建立患者病历档案。首先记录患者临床症状的发生时间、伴随症状和发展规律,既往诊疗医院和诊疗过程,有无病理诊断,每次治疗的详细方案,目前病情变化和一般情况等。其次根据患者入院后需要,完善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资料,明确病理诊断,全面准确的评估病情,确定临床诊断及分期,如果入院前患者相关检查资料及诊断已经基本完成,可以直接完成病历书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病历的建立,完善必要的检查后为下一步治疗方案的讨论做好准备。讨论制定治疗方案患者实施放疗之前,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的医师组织进行该患者治疗方案的集体讨论,讨论人员包括管床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其他相关专业的会诊医师。根据患者的临床特点、病理诊断、临床或病理分期、治疗经过、一般状况和经济能力等,按照综合治疗和个体化治疗的原则,讨论患者整体治疗策略、是否实施放疗、有无放疗禁忌症等内容,最后形成统一的治疗意见,并告知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治疗部位的影像学定位经过临床医生的讨论决定实施放射治疗后,根据不同的放射治疗部位选择适当的放射治疗方式。放射治疗有普通外照射、后装内照射、三维适形放疗、调强放疗和图像引导放疗等几种模式,根据需要分别在X线定位机、CT机、MRI和PET-CT下进行影像学定位。定位之前由临床医师和物理师讨论,根据不同治疗部位选择热塑膜或者真空垫固定体位。由物理师和主管医师带领患者至定位设备处,普通外照射在X线透视下由医师确定肿瘤的中心和四周边界,拍摄定位X光片,其他精确放疗模式均需获取患者肿瘤及其周围器官组织详细的影像数据,扫描后的影像数据传输至TPS计划系统,由物理师进行初步的影像数据处理。放射治疗的靶区讨论在精确放射治疗模式中,患者的定位扫描影像数据经过初步处理后,应由具备放射治疗上岗证的主治医师以上资格的医师负责治疗靶区的讨论和勾画,经与物理师讨论后勾画出放疗靶区和需要保护的重要器官组织轮廓图。放射治疗靶区包括GTV(CT/MRI等显示的肿瘤轮廓)、CTV(包括GTV和肿瘤可能侵犯的亚临床灶)、PTV(考虑了患者器官运动和摆位误差的CTV)。计划设计和评估优化勾画完成放射治疗靶区和重要保护器官组织轮廓后,物理师按照临床医师的要求利用TPS计划系统设计射野及布野,设计完成后与临床医师反复讨论评估,利用DVH曲线和剂量曲线图等工具评价计划优劣,最终确定最优的放疗计划。评估优化的目标是在保证肿瘤获得足够放疗剂量的同时,尽可能控制重要器官组织的照射剂量不超过其耐受剂量,从而保护重要器官组织的功能和患者生活质量。放射治疗计划的验证放射疗计划执行之前,应进行放疗中心位置验证、射野验证和剂量验证。放疗中心位置验证是依照计划系统给出的肿瘤中心位置,找出对应的体表标志作为放疗摆位时的依据。射野验证是指在确定放疗中心位置后,利用模拟机拍摄X光片,或在直线加速器下使用电子射野验证系统进行拍摄验证片,核对中心位置、每个照射野形状、入射角和射野大小等是否正确,可将误差降到最低。剂量验证是由物理师通过人体仿真体模,核实体内所接受的射线照射剂量与计划系统所设计的照射剂量是否一致。放射治疗计划的记录保存放射治疗计划是临床医生和物理师协作后的工作成果,也是保证患者放射治疗顺利实施的具体规划,必须在放射治疗计划执行当天详细记录入病历当中,并随病历存入病历档案中。放射治疗计划单是患者执行高质量放射治疗的书面依据和过程记录,属于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一部分,同时因为计划单记录有患者隐私病情,必须在治疗过程中和治疗后妥善保存,不得随意交与患者或者其他非本科室人员,如有丢失或者泄露患者隐私情况发生,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