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配电网改造计划(——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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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配电网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近年来,我国配电网建设投入不断加大,配电网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用电水平相对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供电质量有待改善。建设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配电网络设施和服务体系一举多得,既能够保障民生、拉动投资,又能够带动制造业水平提升,为适应能源互联、推动“互联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对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贯彻《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切实落实稳增长、防风险的重大措施,结合当前我国配电网实际情况,用五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加大建设改造力度。以满足用电需求、提高可靠性、促进智能化为目标,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筹城乡、协同推进,着力解决城乡配电网发展薄弱问题,推动装备提升与科技创新,加大政策支持,强化监督落实,全面加快现代配电网建设,支撑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民生。二、行动目标到2020年,中心城市(区)智能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大幅提高,供电可靠率达到99.99%,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小时,供电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城镇地区供电能力及供电安全水平显著提升,供电可靠率达到99.88%以上,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0小时,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乡村及偏远地区全面解决电网薄弱问题,基本消除长期“低电压”,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有效保障民生。加快建设现代配电网,以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和优质高效的供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提升供电能力,实现城乡用电服务均等化。构建简洁规范的网架结构,保障安全可靠运行。应用节能环保设备,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推进配电自动化和智能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实现配电网可观可控。满足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及电动汽车等多元化负荷发展需求,推动智能电网建设与互联网深度融合。通过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有效加大配电网资金投入。2015-2020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其中2015年投资不低于3000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不低于1.7万亿元。预计到2020年,高压配电网变电容量达到21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达到101万公里,分别是2014年的1.5倍、1.4倍,中压公用配变容量达到11.5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达到404万公里,分别是2014年的1.4倍、1.3倍。表1配电网建设改造指导目标指标单位2014年2017年2020年1.供电可靠率%99.3599.6999.82其中:中心城市(区)%99.9599.9799.99城镇%99.8099.8599.88乡村%99.1699.4599.722.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小时57.027.015.7其中:中心城市(区)小时4.42.61.0城镇小时17.513.210.0乡村小时73.648.024.03.综合电压合格率%95.8897.5398.65其中:中心城市(区)%99.9499.9699.97城镇%96.9297.9598.79乡村%90.7794.6997.004.110千伏及以下线损率%6.26.16.05.高压配电网容载比2.011.8-2.26.乡村户均配变容量千伏安1.551.82.07.配电自动化覆盖率%2050908.配电通信网覆盖率%4060959.智能电表覆盖率%608090注:1.中心城市(区):指市区内人口密集以及行政、经济、商业、交通集中的地区。2.城镇:包括城市的建成区及规划区,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的城区以及工业、人口在本区域内相对集中的乡、镇地区。3.乡村:除中心城市(区)、城镇以外的地区。4.2014年数据源于配电网普查中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电网企业上报数据的加权平均值。三、重点任务(一)加强统一规划,健全标准体系强化配电网统一规划。统一规划城乡配电网,统筹解决城乡配电网发展薄弱问题,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均等化发展。配电网与市政规划相协调,在配电网规划的基础上,开展电力设施布局规划,将规划成果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实现配电网与城乡其它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电网电源统一规划,优化电源与电网布局,加强规划衔接,促进新能源、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等多元化负荷与配电网协调有序发展。实现输配电网、一次网架设备与二次系统、公共资源与用户资源之间相衔接。专栏1:配电网统筹规划行动统一开展配电网规划,以5年为周期,展望10-15年,必要时可展望到20-30年,近细远粗、远近结合,适时滚动修编。增强规划的透明度,规划在充分征求公众和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后,由同级人民政府发布。1.统一规划城乡配电网。统筹城乡发展,解决界面不清、条块分割等问题,提高管理效率,实行城乡配电网统一规划。规划范围覆盖市(州、盟)的市区、郊区、县改区,以及县(县级市、旗)及以下区域(包括乡、镇、村)。电压等级涵盖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包括110(66)千伏、35千伏、10(20、6)千伏以及380(220)伏。2.将城乡配电网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以国民经济和城乡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导,以配电网发展规划为基础,统筹考虑电源、用户,以及土地、环境、站址廊道等公共资源,合理布局配电网设施,依法依规保护配电网站址路径,促进配电网项目落实。地方政府建立电网与市政规划相衔接的管理机制,2016年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发布地区试点开展配电网设施布局规划,2020年中心城市(区)完成配电网设施布局规划。健全配电网技术标准体系。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可靠性需求,整合和优化已有标准化成果,完善技术标准,明确发展重点,科学指导规划、建设与改造,全面推行模块化设计、规范化选型、标准化建设。专栏2:配电网技术标准体系构建及宣贯行动对现有配电网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及时修订完善,逐步建立完备的配电网技术标准体系。2015年着手修订《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2005)和《县城配电网自动化技术导则》(DL/T390-2010),重点编制电力行业标准《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2016年将《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申报为国家标准,并逐步分类修订其他配电网技术标准,2020年前完成配电网技术标准体系修订。加大配电网技术标准的宣贯推广与执行力度,全面推行标准化建设。(二)做好供电保障,服务社会民生实现中心城市(区)高可靠供电。围绕中心城市(区)发展定位和高可靠用电需求,统筹配置空间资源,保护变电站站址和电力廊道落地,高起点、高标准建设配电网,提高供电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力争2020年供电可靠率达到99.99%以上,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小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满足城镇快速增长的用电需求。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及发展需要,适度超前建设配电网;紧密跟踪市区、县城、中心城镇和产业园区等经济增长热点,及时增加供电能力,消除城镇用电瓶颈;力争2020年供电可靠率达到99.88%以上,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0小时。专栏3:城市配电网供电可靠性提升行动1.建设中心城市(区)核心区域高可靠性示范区。中心城市(区)内选取核心区域建设高可靠性示范区,通过可靠灵活的网架结构、成熟完备的自动化配置、科学规范的运维管理,大幅提高供电可靠性。2020年,建成20个示范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99%,达到国际同类城市领先水平。2.建设新型城镇化配电网示范区。明确“标准化、精益化、实用化、智能化”的城镇配电网建设思路,配电网建设改造做到与城镇规划建设协同推进,与水、路、气等其他基础设施协同发展。2020年,建成60个新型城镇化配电网建设示范区。3.规范住宅小区配电网建设改造。按照产权清晰、责权对等、运维规范的原则,建立统一的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将住宅小区供电工程纳入配电网统一规划,规范建设、专款专用。由具备资质的公司承担建设及运行维护管理,切实保证供配电工程质量,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并主动接受地方政府部门监督。提升乡村电力普遍服务水平。继续对未改造农村配电网实施改造,逐年提高乡村配电网供电能力和质量,解决已改造地区出现的新的不适应问题;远近结合、多措并举,加快解决“卡脖子”、“低电压”等突出问题,有效缓解春节、农忙等季节性负荷突增引起的供电问题,大幅改善居民生活用电条件;因地制宜对粮食主产区农田节水灌溉、农村经济作物和农副产品加工、畜禽水产养殖等供电设施进行改造,支撑农业现代化建设。力争2020年,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72%,用户年均停电时间控制在24小时以内,综合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7.0%。专栏4:农村供电能力提升行动1.消除供电“卡脖子”。梳理电网薄弱环节、供电能力不足等问题,按照“导线截面一次选定、廊道一次到位、变电站土建一次建成”的原则提出解决方案,建设配套项目,按照差异化需求提升农村配电网供电能力。2.综合治理“低电压”。组织开展全面普查,建立常态化监测和治理机制,优化运行控制,加强电网建设,多措并举、防治结合。对长期“低电压”用户,按照统一标准加快电网建设改造;对短时“低电压”用户,按照“加强运行管理、应用实用技术”的原则进行治理。2015年,解决520万户“低电压”问题,2016年,再解决400万户,至2020年,基本实现低电压问题的全面治理。3.实施美丽乡村电网示范工程。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指南》标准,根据不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地理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开展配电网规划,结合“四改一建”,同步实施村级电网升级改造工程,优化网络、提升能力。4.提升低压电网装备水平。开展低压设备普查,逐步消除低压电网瓶颈、安全隐患突出、迂回供电等问题,提升供电能力和可靠性,降低技术线损。按照长远发展需求,标准化规划建设低压电网。注:“四改一建”是指改路、改水、改厕、旧村改造,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加快边远贫困地区配电网建设。做好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电网规划,加大电网投资力度,切实解决边远贫困地区用电问题。做好偏远地区移民搬迁、游牧民定居等安置点供电保障。通过电网延伸和光伏、风电、小水电等供电方式,2015年解决全部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专栏5:边远贫困地区供电行动1.藏区电网建设。根据西藏及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的生产生活特点,做好用电需求预测,科学编制电网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全面改善藏区用电水平。2020年,藏区电网供电能力达到本省(自治区)平均水平。2.南疆配电网建设。做好喀什市、和田市、阿图什市等人口聚集地区配电网建设,增加电源布点,满足用电需要;主动跟进生态移民、牧民定居、抗震安居等民生工程,最大限度利用电网延伸和可再生能源供电方式,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用电条件。3.扶贫开发重点县、边远贫困地区供电提升。做好592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及特殊困难地区电力建设,充分利用当地风、光、水等资源,多措并举,解决当地供电问题。(三)优化完善结构,消除薄弱环节切实保障变电站站址和线路廊道规划落地,构建强简有序、相互支援的目标网架,远近结合,科学制定过渡方案。按照供电区“不交叉、不重叠”原则,合理划分变电站供电范围,解决网架结构不清晰问题;合理设置中压线路分段点和联络点,提升中压线路联络率,提高配电网转供能力。专栏6:配电网网架优化行动1.构建灵活可靠的中心城市(区)网络结构。中心城市(区)高压配电网形成链式、环网等高可靠网架结构;中压配电网形成环网、多分段适度联络结构,加强站间联络,构建坚强的负荷转移通道,提升供电灵活性及可靠性,最大限度减小故障影响范围。2020年,中心城市(区)高压配电网“N-1”通过率达98%,中压配电网线路联络率达到94%。2.优化规范城镇地区网络结构。城镇地区着力解决高压配电网不满足供电安全标准的“单线单变”问题,全部解决县域电网与主网联系薄弱等突出问题,切实提升电网抵御事故能力;中压配电网合理设置线路分段,优化供电范围,加强线路联络,提高转供互带能力。2020年,城镇高压配电网“N-1”通过率达94%,中压线路联络率达82%。3.逐步强化乡村地区网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