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推优制度富池中学团支部推优制度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光荣任务,也是团支部应有的责任和义务。为确保我校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民主、有序地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组部、团中央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指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筑团员青年的精神支柱,带领团员青年树立起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担负起党赋予共青团的光荣使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二、推优对象要求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了解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政治素质高,入党动机端正。2)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能顾全大局,有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和良好的群众基础。3)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工作、劳动、纪律、卫生及日常生活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4)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5)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助人为乐,热心帮助师生。6)加强与书记,联络员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反映自身的思想动向和团员青年的意见、要求。7)被推荐人必须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一年。(入党申请书必须规范,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写)8)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动态,并积极上交思想汇报。(思想汇报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写,并在首页右上角写上姓名、时间)。9)推荐人必须参加学校行政的中心组学习并撰写学习体会;认真参加学校党章学习小组学习;必须参加党校学习并取得党校结业证书。三.推优的程序为了能向党组织及时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使推优工作制度、经常化,团支部将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支部推优的具体程序1、团支委会对已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进行讨论评议,提出初步推荐名单。2、团支委召开团员会议,对团支部提出的推荐名单进行民主评议,并以票决方式确定推荐对象。3、团支委委员会在汇总团员会议民主评议情况后,上级团组织可以采取公示等方式,接受青年及其他群众对推荐对象的监督评议,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报上级团组织审定。4、上级团组织召开团委会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向推荐对象的所在党组织推荐。党组织应及时将讨论研究结果反馈给团组织,并进一步落实推荐对象的培养、教育。推优对象有效期限为两年,两年中,若该团员未进入党校学习或违背党组织确定为发展对象,学要重新确认。“推优”期间若被推荐人受到团内纪律处分或有其他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取消其“推优”资格。以上推优制度,团支部、推优对象要严格遵守。附件:推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