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清(4K)全媒体新闻演播系统需求公示稿Ⅰ资格要求投标商(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材料(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16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招标公告时间段内。II技术商务要求一、项目说明(一)项目建设背景当前媒体行业正处于急剧变革时期,面对互联网媒体的激烈竞争,必须全力推动作为传统媒体的贵州广播电视台和互联网新兴媒体的深度融合,进而优势互补、一体发展,达到全面提升自身的传播力、影响力、竞争力的目的,满足新闻舆论宣传的新需要,切实为广播电视弘扬主基调、唱响主旋律奠定有力的基础。2014年,中央出台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对融合发展提出了要求与指导。2018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提出: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要加强传播手段和话语方式创新,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2018年,贵州省委省政府提出《关于进一步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总体方案》,对进一步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提出了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2017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高清电视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到2020年,省级和较发达地级台基本实现高清化,地级(含)以上台主要频道实现高标清同播,高清频道成为主流播出模式。2018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发布《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规范和促进4K超高清电视发展的通知》,从七大方面对国内4K超高清电视的健康有序发展进行了规范。贵州广播电视台主力新闻演播室现状如下:A605新闻中心高清演播室技术系统已使用7年,技术系统已开始老化,难以满足媒体融合发展形势下的全媒体演播室要求,且安全性下降,需整体重建;A606公共频道演播室技术系统为标清技术系统,已使用10年以上,难以满足融合发展形势下的全媒体演播室要求,且安全性下降,需整体重建(二)项目建设目标在贵州广播电视台2号演播厅机房建设超高清(4K)全媒体新闻演播系统,该技术系统为演播室集群,包括时政新闻演播区技术系统、民生新闻演播区技术系统、新媒体制作区技术系统,各技术系统可独立使用也可级联使用,项目建成后达到以下目标:1.推动贵州广播电视台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工作,普及高清电视节目的制作与播出,加快超高清电视技术的应用,切实发挥技术引领的作用;加强我台核心竞争力,保持新闻制作与传播的区域领先地位,扩大新闻传播力与影响力。2.在功能上,实现新闻中心新闻节目的超高清全媒体制作直播,大幅提高安全播出保障能力、提升生产技术手段、丰富节目表现形式,顺应当前技术发展方向,系统具备超高清(4K)制作能力,可确保技术系统的先进性,保护技术投资,做好技术储备;实现百姓频道新闻节目的高清全媒体制作直播(具备升级为超高清全媒体制作直播的能力),达到国家广电总局在2020年以前省级电视台全面实现高清制作和播出的要求。3.在能力上,超高清(4K)全媒体新闻演播系统作为台主要的新闻资讯节目直播平台,建成后充分满足对重大新闻事件和活动的直播需要;具备融合媒体特性,满足全媒体交互需求,充分运用AR技术,具备虚拟技术手段;同时与台“多彩云”融媒体云平台实现无缝配合衔接,全面提升新闻中心、百姓频道节目的全媒体融合生产制作的能力,充分满足新媒体节目生产的需要。4.运用当今国际和国内一流的广播电视前沿技术和先进设计理念,创新性地采用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化的系统架构,建设结构安全、系统先进、运行高效、功能完备的国内领先的高清新闻直播和超高清(UHDHDR)全媒体新闻节目制作平台,为我台高清新闻节目直播和超高清(UHDHDR)新闻节目制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系统能够满足新闻节目的高清直播要求,实现7*24小时的高清新闻节目直播,采用双备份链路,具备高清新闻直播时必须具备的高清延时等各种应急设备和措施,同时具备UHD(超高清分辨率)HDR(高动态范围)宽色域(色域标准满足ITU-RBT.2020)的节目制作能力。5.音频部分能满足立体声的录制和直播,能满足音频多声轨的录制要求,具备5.1声道的制作能力、直播能力和监听能力。(三)系统设计要求:1.安全性投标人根据技术需求设计的系统方案须具有高安全性、高可靠性和高稳定性。系统具备多种安全备份技术、应急处理机制;系统功能完善、架构及流程合理,具有充分的冗余和容错能力;应急处理流程简捷规范,能确保迅速排除故障;超高清(4K)全媒体新闻演播系统必须确保能够高稳定性的运行;系统关键设备热备份;系统具有故障自动检测、自动恢复能力;应用管理系统具备容错和应急能力。2.先进性投标人根据技术需求设计的系统方案须具有先进性。运用当今国际和国内一流的广播电视前沿技术和先进设计理念,创新性地采用网络化、智能化的系统架构,方案设计需充分考虑新闻演播中心既能整体使用,也能分区独立使用的需求,系统设计上需体现整个新闻演播中心技术系统构架上的先进性。3.可行性投标人根据技术需求设计的系统方案须具备可行性。投标人在系统设计和推荐设备时要充分考虑工程时间节点和设备交付时间,并提交可行性报告。4.易用性系统设计需要兼顾以往技术系统的操作习惯和使用特点,操作界面应使用方便,界面友好。5.兼容性超高清(4K)全媒体新闻演播系统输入输出接口应具备较好的兼容性,输入输出接口应能兼容高清视频信号、模拟音频及数字音频信号。6.可扩展性系统设计应具有可扩展性。整体设计方案应具有前瞻性,充分预留设备扩展空间与信号接口,确保将来的扩展需求。7.融合性通过4G移动网络或有线网络接入的方式为系统提供互联网覆盖。通过编/解码器实现IP流与基带信号的相互转换,提供全媒体制播能力。工作区域布局提供新媒体工作区,实现全媒体融合生产。8.可升级性在项目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供系统的升级方案,保证系统设计和设备选型满足升级需求。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符合SMPTEST2110系列4K非压缩标准的系统最终验收;需要乙方提供升级清单,成本计入总价。(四)系统规模及构成:本项目为《超高清(4K)全媒体新闻演播中心》项目提供技术系统,为《超高清(4K)全媒体新闻演播中心》项目的一部分,技术系统为演播室集群,包括时政新闻演播区技术系统、民生新闻演播区技术系统、新媒体制作区技术系统,各技术系统可独立使用也可级联使用,级联时采用松耦合方式,整个演播室集群可以同时进行三档节目的直播,共具备15个讯道,其中包括6个超高清4k摄像机讯道,6个高清摄像机讯道,3个网络遥控摄像机讯道,实现IP流和基带信号的混合制作,提供全媒体制作能力。1.时政新闻演播区技术系统,具备以下功能:1)技术系统为4K超高清全媒体技术系统,能满足时政新闻演播区4K超高清电视节目的录制以及未来4K超高清电视节目节目直播的需求。系统依托IP领域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使用SDN的设计理念,实现系统的调度和配置,建立以IP化架构为核心的超高清录制系统,充分突出IP化架构的优势和特点。2)配备独立的高清基带主、备链路直播功能,能够满足时政新闻演播区日常高清新闻节目的优质、安全直播,系统在关键设备上进行热备份,系统功能完善、架构合理,系统内无单一崩溃点,并具有一定冗余和容错能力。3)在节目制作中可以实现全流程超高清制作模式、高清直播模式、以及能够实现超高清与高清混合制作模式。系统配备6个超高清讯道,在高清制作模式下可扩展民生新闻演播区的6个高清讯道和新媒体区的3个高清讯道,实现15个讯道的直播能力。4)音频系统具备5.1声道制作和直播的能力,具备5.1声道的监听系统(包括5只全频监听音箱、1只超低频音箱),具备立体声制作和直播的能力,配置AoIP接口,支持Dante/AES67网络音频信号的交换,实现2110-30音频嵌入功能,满足系统使用需求;需要时可以和民生新闻演播区音频系统进行级联,实现整个新闻演播中心音频的统一制作。5)同步、通话、TALLY、信号监看等辅助系统配置完善,满足系统需求。2.民生新闻演播区技术系统,具备以下功能:1)在整体技术架构上,应依托现有成熟的高清基带系统架构,具备独立的高清SDI直播功能,实现7*24小时的高清新闻节目直播,采用双备份链路,具备高清新闻直播时必须具备的高清延时等各种应急设备和措施,具有一定冗余和容错能力,满足HDSDR(标准动态范围)ITU-RBT.709色域标准的节目直播和制作。2)系统主要设备(摄像机、切换台)具备升级为4k系统设备的能力,系统可升级为4K节目制作系统。3)系统配备6个高清讯道,在高清制作模式下可扩展时政新闻演播区的6个6个超高清讯道(下变换)和新媒体区的3个高清讯道,实现15个讯道的直播能力。4)音频系统具备立体声制作和直播的能力,具备多声道音频信号的录制能力,需要时可以和时政新闻演播区音频系统进行级联,实现整个新闻演播中心音频的统一制作。5)同步、通话、TALLY、信号监看等辅助系统配置完善,满足系统需求。3.新媒体制作区技术系统,具备以下功能:1)以便携式一体化切换系统为核心,实现快捷简单的高标清视频信号切换制作2)新闻演播中心信号、融媒体中心信号、外场信号、便携式摄像机、计算机、手机等作为外来信号源,方便快捷的接入系统3)系统能满足对外部输入信号和内置媒体信号的位移、旋转、缩放等功能需求(能满足对竖屏制作的需求)4)切换系统具备简单的混音功能,可实现输入音频延时调整,内置音频嵌入功能,5)利用输入输出网关设备实现SDI/IP流信号的相互转换及处理,新媒体制作区PGM信号具备SDI和IP流的方式进行输出。6)系统信号链路简单可靠,基本制作功能齐全,并且可以根据节目制作的需要,灵活调整和增加功能,可作为大型新闻节目制作中的子系统。(五)技术标准及规范:总体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全新的、符合国际先进标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先进标准的产品。系统的设计、设备的选型要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参照国际标准组织和联盟的相关标准、技术规范。《GB3174-1995PAL-D制电视广播技术规范》《GB/T14857-1993演播厅数字电视编码参数规范》《GB/T14919-1994数字声音信号源编码技术规范》《GB9378-88广播电视演播系统的视音频和脉冲设备安全要求》《GB/T17975.1-2000信息技术运动图像及其伴音信号的通用编码第1部分:系统》《GB/T17975.2-2000信息技术运动图象及其伴音信号的通用编码第2部分:视频》《GB/T17975.3-2000信息技术运动图象及其伴音信号的通用编码第3部分:音频》《GB/T17953-20004:2:2数字分量图像信号的接口》(ITU-RBT.601-2,ITU-RBT.656-3)《GB/T17953-20004:2:2数字分量图像信号的接口》《GB/T18472-2001数字编码彩色电视用测试信号》《GB/T12365-1990广播电视短程光缆传输技术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