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责任承诺书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学习和健康成长,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及管理人员已经明确告知我相关安全要求以及注意事项,为此本人和家长向学校及管理人员作出如下保证:1、本人在学校住宿是本人自愿,并已告知家长且经得家长同意的;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先请假,若有特殊情况,还需家长提前向班主任说明;3、切实做到不翻越围墙、门窗、校门和各种类护栏,不追逐嬉闹,不骑在楼梯栏杆上下滑,上下楼不得拥挤推搡等;4、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注意横过马路时的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5、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在校外流动摊点购买食品,不买劣质、变质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及饮用品。6、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枪、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不得玩各种危险性的玩具。7、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进游戏机室、歌舞厅、网吧等各种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周六、日),不传播反动及淫秽书刊和声象制品,不做违反道德,有伤社会风化的事;不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同学之间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不拉帮结派,不打架斗殴,有事及时向老师报告。8、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不参与鞭炮等危险性加工,不到鞭炮等危险场所玩耍。9、严格遵守学校的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不乱动各类电器,不在宿舍用热得快烧水,不玩火,不玩电,不玩火药,爆竹,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及场所;10、同学之间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老师,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严禁私下解决,更不能纠集他人打架或以威胁、恫吓等其他方式进行解决。11、不得随意将校外人员带入校园内,更不能在校园内搞其他破坏活动或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如果本人在校期间违反以上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造成人身(自身、他人)伤害(亡)或财产损失的,本人自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保证人:2018年4月1日